福建考區2025年度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后需資格核查!2025年8月28-29日期間的對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應考全部科目成績合格人員進行考后資格核查,官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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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25年度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后資格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考生: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 <部本級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 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110號)相關規定,定于8月28-29日對2025年度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應考全部科目成績合格人員進行考后資格核查,主要對考生是否符合考試報考條件(包含所學專業,從事專業工作年限等方面),填報信息、學歷證書等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進行核查。具體通知如下:
一、核查工作安排
(一)核查單位
考后資格核查工作由各設區市建設局和人社局共同負責。
(二)核查對象
應考全部科目成績合格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同時對上述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發文之日起10個工作日,在此期間集中受理社會監督舉報(舉報受理點詳見附件2)。
(三)核查方式
考試類別為“資格考試”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到所屬考區核查受理點(詳見附件2)參加考后現場資格核查;考試類別為“增項考試”的考生無需到現場,由核查單位進行網上資格核查。
(四)核查材料
參加考后現場資格核查須攜帶與報考時上傳的所有附件相一致的原件。考生可登錄考試報名平臺相應考試項目中查詢報考時上傳的附件材料。
二、有關事項
1.考生應認真核對報考條件,提交符合條件的申報材料。根據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相關規定,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資格核查材料的,按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2.考生不得提供虛假材料,考生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第七條和第十條規定予以處理。
附件請進入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下載
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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