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寧波的高女士揣著1000萬,滿心歡喜存了個一年期定期,想著一年后連本帶息落袋為安,結果2018年去取錢時,銀行一句話讓她直接懵了:想取錢?等2099年再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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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的千萬存款,沒打招呼就被凍結,還被綁定了個八十二年的質押,這事兒擱誰身上都得氣炸,而這離譜操作的背后,全是銀行的暗箱操作。
高女士本是做生意的,手里有了1000萬閑錢,就想找個靠譜的地方存起來,既安全又能賺點利息。她前期也對比了不少銀行和理財產品,要么利息低得可憐,要么風險高得不敢碰,正犯愁的時候,生意伙伴給她推薦了吉林銀行大連分行,說這家銀行利息高,自己一直在這存,妥妥的兩全其美。
做生意的人本就講究個信得過,加上高女士網上查了查覺得這家銀行名頭不小,也就放下了戒心。
2017年5月9日,她從寧波通過異地匯款,把1000萬全轉到了吉林銀行大連分行,辦了一年期定期存款,之后就忙著生意上的事,沒再過多關注這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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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眼到了2018年5月,眼看存款到期,高女士想著馬上就能拿到本金和豐厚的利息,心里美滋滋的。
實在按捺不住,她下載了銀行網銀想查下余額,結果這一查,直接讓她血壓飆升:銀行卡可用余額為0,還被凍結了!好好的千萬存款憑空“消失”,高女士瞬間慌了神,冷靜之后立馬從寧波趕往大連,想找銀行要個說法。
到了吉林銀行大連分行,工作人員的答復讓她匪夷所思:這筆錢處于質押凍結狀態,取不出來。高女士當場要求解凍,工作人員卻直言,解凍不可能,因為這筆錢辦了質押,要等到2099年才能取。
高女士當場就反駁,自己從來沒簽過什么質押合同,連委托書都沒見過,哪來的質押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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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質疑,銀行工作人員稱,在她存錢后的第三天,也就是2017年5月12日,她本人同意將這1000萬作為擔保質押,銀行才給一家房地產公司放了997萬的貸款。高女士要求銀行拿出證據,工作人員卻開始敷衍,說銀行業務忙,調取委托書需要時間。
這之后,高女士開始了寧波和大連之間的來回奔波,一次次找銀行要證據,可對方要么拖延,要么搪塞,到最后甚至直接擺爛,讓她“該問誰問誰,別再來糾纏”。
自己的錢被莫名凍結,想要個說法還被如此對待,高女士的火氣徹底被點燃,索性找來了媒體記者,希望能借助媒體的力量查清真相。
記者跟著高女士再次來到銀行,工作人員又換了說辭,稱是收到寧夏銀川某工程公司的通知,說高女士簽了質押擔保委托書,還做了公證,流程完全合法。
可高女士明確表示,自己從沒去過寧夏銀川的公證處,連那家房地產公司的人都不認識,銀行也從沒就質押的事給她打過一個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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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核實情況,記者找到了這家房地產公司的負責人唐先生,唐先生的回答直接戳穿了銀行的謊言。他表示,自己和高女士素不相識,和銀行也只是正常的業務合作,對于所謂的質押擔保,他們這邊一概不知,還稱已經接到銀行的還款要求,會盡快還款減少高女士的損失。
這事兒其實在法律上有明確規定,根據《擔保法》和個人存單質押貸款相關辦法,個人定期存款作為質押貸款,必須經儲戶本人同意,還要簽訂書面質押合同,而且質押貸款的期限不能超過存單的到期日。
高女士的存單是一年期,2018年5月9日到期,可銀行的質押期限卻到2099年12月31日,明顯違規。大連海事大學的經濟學教授也表示,這種質押擔保,銀行必須向儲戶本人確認,儲戶也有權查看所有手續和合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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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還發現,這家吉林銀行大連分行本就有“前科”。2015年10月,該行就因以貸轉存發放存單質押貸款、虛增存貸款規模的問題,被大連銀監局罰款45萬元。
說白了,這家銀行就是為了完成存貸業務指標,變相提高利息吸收儲戶存款,再私下用儲戶的存單放貸,完全把儲戶的權益拋之腦后。
高女士隨后將此事反映給了中國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大連監管局,銀監局正式受理了她的投訴,表示會在六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調查結果。高女士也明確表示,如果得不到滿意的答復,會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這件事的最終調查結果尚未對外公布,但銀行的一系列操作,早已違背了金融行業的基本準則和相關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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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戶把錢存進銀行,圖的就是一個安全放心,而吉林銀行大連分行的所作所為,不僅消耗了儲戶的信任,也觸碰了監管的紅線。
本文系社會新聞/真實案件改編,本文圖/選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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