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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劍龍委員。受訪者/供圖
記者|潘巧
責編|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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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北京金臺律師事務所主任皮劍龍聚焦人口老齡化與勞動力市場新變化,提交了關于加強超齡勞動者工傷保障的提案,呼吁加快制度創新,為“銀發打工人”撐起“保護傘”。
皮劍龍指出,隨著我國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政策的落地,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后仍選擇繼續工作的“銀發打工人”越來越多,主要集中在餐飲、環衛、建筑等勞動密集型行業。然而,在現行法律框架下,超齡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的法律關系界定模糊,在維權時易陷入“不是勞動者”卻“實際從事勞動”的窘境。
皮劍龍認為,工傷保險以勞動關系為前提,將大量超齡勞動者排除在外。實踐中,用人單位多以商業意外險替代,但商業險在賠付項目、傷殘等級鑒定標準、賠付額度上與工傷保險存在顯著差距,難以真正保障勞動者權益。此外,針對超齡勞動者的健康篩查缺位與崗位適配機制缺失,放大了職業安全風險。且在日常用工中,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報酬、強制加班但不支付加班費等損害超齡勞動者權益問題突出。
盡管國家層面已明確要求保障超齡勞動者權益,但皮劍龍調研發現,政策紅利在“最后一公里”的銜接仍顯不足。為此,皮劍龍建議從法律源頭入手,突破現有“勞動關系/勞務關系”的二元框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修訂中增設“第三類勞動形態”專章,將超齡勞動者納入規范保障范圍,明確超齡勞動者享有勞動報酬、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工傷保障等方面的基本勞動標準,不因年齡而減等或滅失。
同時,他建議建立強制入職體檢與健康保障制度,對超齡勞動者集中的行業實施入職健康篩查強制義務,建立定期體檢機制,從源頭防控職業風險。在保險層面,推行“工傷保險+商業補充險”的雙層保障模式,在全面落實超齡勞動者單險種參加工傷保險基礎上,鼓勵開發“超齡用工職業責任險”等政策性商業保險產品,分散企業用工風險,全面保護超齡勞動者權益。
此外,皮劍龍還建議構建超齡勞動者公共服務就業支持體系,設立服務專窗,開發適老培訓課程,建立“銀發人力資源信息庫”,并對招用超齡勞動者的企業給予政策激勵。在權益保障機制上,他建議將超齡勞動者權益保障納入勞動保障監察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范圍,暢通超齡勞動者的維權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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