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場上,一個品牌再能“打”,也得對法律法規和公共利益懷有敬畏心,否則只會遭到無情反噬
據現代快報報道,臨近三八婦女節,林女士(化姓)意外發現,她老公下單了韓束品牌的護膚品想給自己送驚喜。原因是他在瀏覽短視頻時,看到左下角出現了“你的老婆推薦”字樣,以為是林女士心儀的商品。但實際上這并非平臺的系統提醒,而是商家做的水印。
3月5日,韓束官方旗艦店客服表示,視頻水印是他們自行添加的宣傳文案,和平臺系統無關,也沒有其他含義。針對消費者提出的質疑,會盡力將該情況向上進行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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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是自行添加的宣傳文案,但由于口吻“逼真”,很容易讓人相信。比如林女士就認為,這是誘導下單,利用了雙方沒有提前交流的信息差。林女士對此很氣憤,將丈夫下單的禮盒申請了退款。此外,據媒體瀏覽發現,涉事品牌的商品推廣視頻里,不僅有“你的老婆推薦過”字樣,還有“你的媽媽收藏過”“認識的朋友推薦過”等白底黑字文案,如水印一樣打在視頻的左下角。這個位置和口吻,容易被瀏覽者認為是系統發出的提醒。
客服稱該宣傳文案“沒有其他含義”,顯然與常識和邏輯相悖。打著“你的老婆推薦”等字樣吸引消費者,根本目的是為了讓消費者對商品的品質深信不疑,從而優先下單。此類“XX推薦”的潛臺詞是,商品質量可靠,親友都“蓋過章”了,要送老婆送朋友,就選它。
問題是,這種做法涉嫌違反廣告法。廣告法明確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法律很明確,不得為之的道理也很淺顯,但現實中,部分商家總喜歡劍走偏鋒。有些宣傳文案看上去無厘頭,像是“逗你玩”,但說到底就是使出渾身解數“請君入甕”。而這,對消費者也是一種冒犯。
營銷創新無可厚非,但如果把消費者的信任當作予取予求的資源,以此作為營銷手段,則不僅可能突破法律底線,也違背商業倫理。商家和消費者的關系本應保持互信、互尊,依靠實實在在的品質和宣傳內容,提高美譽度和銷售份額,才是正理。想借另類營銷手段利用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商業倫理的底線便會松動。這種做法看似聰明,實則激起消費者反感,透支品牌信任。
近年來,韓束已非首次陷入爭議。據極目新聞今年1月報道,韓束近期因面膜產品被檢出禁用成分、高價禮盒成本與年報數據揭示的“重營銷、輕研發”現象,多重問題遭遇消費者質疑。其中,2025年12月,央視曝光韓束某款面膜被檢出禁用成分(EGF)。盡管韓束對此回應所有產品均未添加該成分,但此事仍引發一些消費者的擔憂。
這到底是“人紅是非多”,還是自身不夠“檢點”導致翻車?相信公眾心中自有一筆賬。可以肯定的是,跑偏的生產方式和套路的宣傳手段,都是不可持續的。在市場上,一個品牌再能“打”,也得對法律法規和公共利益懷有敬畏心,否則只會遭到無情反噬。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白駒
編輯 趙瑜
審核 王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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