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陶野)2026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天能集團董事長張天任聚焦科技體制改革,提交了《關于修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的議案》。他建議,面對新一輪科技革命與產業變革的迫切需求,應盡快啟動該法的修訂程序,通過制度創新破解當前科技成果轉化中存在的“不敢轉”“不愿轉”“怎么轉”等體制機制梗阻,進一步釋放創新潛能,為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能。
張天任代表指出,現行《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自1996年頒布實施、2015年修訂以來,對激發創新活力、促進科技經濟融合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面對新一輪科技革命與產業變革的縱深推進,以及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的迫切需求,現行法律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項,如職務科技成果管理要求與市場化轉化需求之間存在矛盾,責任邊界與風險豁免機制不清,與相關改革實踐銜接不足;科研人員獲得獎勵仍面臨稅收、國資管理等約束。
張天任代表認為,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下,將我國的科技與人才優勢高效轉化為產業競爭力,制度保障尤為關鍵。為此,張天任代表建議全國人大相關委員會牽頭,盡快啟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的修訂程序。為科研人員、轉化機構、市場主體“松綁減壓”,為科技成果轉化全鏈條“賦能增效”,為各類創新活動“護航兜底”。
他提出,深化產權與責任制度改革,破解“不敢轉”難題。建議在法律中全面確立并細化“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賦權”制度,明確賦權決策程序、協議要件、權利義務與后續管理規范,賦予科研人員更清晰的產權預期。同時,建立法定化容錯免責機制,對履行勤勉盡責義務、決策程序合規、未牟取非法利益的轉化相關決策與行為予以責任豁免,解除相關人員后顧之憂。
強化激勵與體系建設,消除“不愿轉”顧慮。建議在法律中明確,對科研人員因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獲得的股權獎勵,參照國家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實施個人所得稅遞延繳納等激勵措施。同時,規定國家設立的科研機構、高等院校應建立健全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建立技術轉移人才職業體系,設立技術經理人職稱序列,實行市場化激勵。
此外,完善轉化鏈條與金融支持,打通“怎么轉”瓶頸。他建議在法律層面,對概念驗證、中試熟化等成果轉化中的薄弱環節,明確鼓勵和支持,在土地、資金、設備等方面給予配套政策。強化金融支持,引導國家和地方科技成果轉化基金重點投向早期和初創期項目。建立統一規范的知識產權評估體系與便捷高效的質押登記平臺,降低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業務的風險,進一步拓寬科技成果轉化的融資渠道。
校對 穆祥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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