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濟醫院核磁共振事故,讓患者在臺上躺了6個小時,雖然處理結果已經出來了,但這其中還有不少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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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一個問題,這個換證不能自己脫困嗎
我做過多次頸部核磁共振檢查,就是躺在那里頭部一個架子式的固定,身體并沒有綁在床上,完全可以自己拿掉那個固定架爬起來下床的。通報上說檢查已經結束,結束了機器就停了,不會再發出運行時的那種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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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這名患者為啥不自己起來要在床上躺那么久,不過在那上面睡6個小時也不會對身體有什么影響。當然,這些都不是檢查醫師失職的理由,必須追究醫院及他的責任。
我個人感覺事情應該是這樣:可能兩個人都是夜班一個是上半夜一個是下半夜,然后上半夜的人在快做完這個病人的時候后半夜接班的來了,估計還差一兩個序列就結束了,就跟后半夜的人說了一下過一會來放一下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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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后半夜的人呢當時有CT和DR的病人在,就先做這邊的病人了,然后積壓的病人可能太多了后面做著做著就忘記了前面交代的事,后面也沒有要做急診磁共振的了所以也就沒有再過去,
患者當天10點鐘自己去的,應該也是預約的這個時間,結果坐上這個檢查的時候是 12點左右,手機放在窗臺上,她老婆聯系不上他很擔心就報了警,12點10分跟警察同時趕來醫院,醫院說這個檢查做完了,人已經走了,調監控也都沒發現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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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納悶他們當時為什么不去檢查室看看呢?)。至于說忘,是給他操作的醫生被組長叫走,跟來接班的人交代了,并在電腦上標記這個人做完檢查了,但是來接班的人沒注意聽,只看電腦上寫著做完檢查了,就以為前面的醫生已經把人放走了,所以就再沒去檢查室查看。患者就這么被卡里的。
當然了,這就是管理問題,每個人都會犯錯,涉及重大安全隱患,比如異物留在體內、手術左右側做錯等等,完善的流程必須確保一兩個人的疏忽不足以導致錯誤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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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表一下我個人的看法,真正的管理它是層層追責的,就說院方他要自查自改,這個合適的管崗崗位上的管理肯定首先是有問題的對吧,你下班之前你沒有一個流程檢查核磁,這個機器我很理解很了解的,它是不能關機的,管理制度上面院方自己要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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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關于到更深層次的這個人員的問題,工作時長的問題,疲勞的問題,或者說這個任務量大的問題,只要涉及到另外一個方案的追責,上面的領導也要受到一些糾正和思想上工作上的一些轉變,真正的管理就是從上到下都要反省,都要追責
最后賠錢是肯定的,就看能以多少數額達成妥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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