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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谷子》:別人喜歡你是圖你有用,不喜歡也不是你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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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聲明:本文為虛構創作,請勿與現實關聯

公婆走得早,那個家像是被抽了脊梁骨,散了架。

劉曉梅沒讓它散。

她那時候也才二十出頭,還是個要把辮子甩到屁股后面的年紀。

她看了一眼才十歲的小叔子,那個拖著鼻涕、瘦得像根豆芽菜的孩子,咬了咬牙,把還沒來得及做的夢全掐滅了。



賣豆腐,納鞋底,去工地給人扛水泥袋子。

劉曉梅的手很快就成了老樹皮,粗得能把絲綢刮出絲來。

她供他讀書,供他吃肉,自己喝剩下的米湯。

小叔子爭氣,考上了北大。

那是個金光閃閃的地方,離這個充滿了雞屎味和煤煙味的小縣城十萬八千里。

他走了。畢業了。留在那兒了。

錢是寄回來的,每個月都寄,準時得像掛鐘??扇司褪遣换貋怼?/p>

劉曉梅想他,想得夜里睡不著,看著墻上那張發黃的舊照片發呆。鄰居說,北京忙,大城市的人都忙,腳后跟打后腦勺。

真的那么忙嗎?

劉曉梅沒打招呼,買了一張硬座票,晃蕩了一天一夜,去了北京。

她按照信封上的地址找過去。那是個高檔小區,門口的保安穿得比縣長還神氣。她躲在一棵冬青樹后面,等著。

天快黑的時候,她看見了小叔子。

他沒在加班,也沒在趕路。

他穿著一件質地很好的大衣,手里牽著一條卷毛狗,正跟旁邊一個年輕女人有說有笑。那女人手里拿著剛買的咖啡。那條狗穿的衣服,比劉曉梅身上這件還好。

他在笑,那種放松的、舒展的、劉曉梅很多年沒見過的笑。

劉曉梅想沖出去喊他,想問問他既然這么閑為什么不回家看看??伤哪_像是被釘子釘在了水泥地上,動彈不得。

她突然明白了。

不是忙。是她沒用了。

當年的小叔子,像個嗷嗷待哺的雛鳥,劉曉梅是那個喂食的人,他是“需要”她的。

現在的他,飛上了云端,他需要的是能跟他聊股票、聊電影、聊紅酒的人,需要的是那個拿咖啡的女人。

而劉曉梅,只是一個會讓他想起窮酸過去、會讓他覺得尷尬的舊家具。

家具舊了,雖然沒壞,但也得扔進儲藏室,不能擺在客廳里見客。

這事兒要是看不穿,心就像被鈍刀子割肉一樣疼。要是看穿了,心也就涼透了,反倒不疼了。

《鬼谷子》那本老書里,幾千年前就把這層窗戶紙捅破了。這世上哪有什么無緣無故的愛恨。

人與人之間,就像兩塊要把對方扣住的鎖扣。能扣上,是因為凹凸正好對上;扣不上,彈開了,是因為形狀不對了。

別總覺得是自己不夠好。你是一把最好的鐮刀,磨得雪亮,可人家現在想要一把錘子。你把自己磨得再快,湊上去也是討人嫌,甚至還怕你割了人家的手。

這個道理,放在歷史那個大染缸里,看得更清楚。那是真刀真槍,那是血淋淋的人頭落地。



戰國那時候,風是硬的,吹在臉上像沙礫。

秦國那時候就是個爛攤子。地處西邊,荒涼,窮得叮當響。老百姓臉上全是土色,飯都吃不飽,更別說打仗了。隔壁魏國的大軍就在河西晃悠,隨時能沖過來把秦國這口破鍋給砸了。

秦孝公坐在那個四處漏風的大殿里,愁得頭發都要白了。他那時候就像個快餓死的人,只要是個饅頭,不管臟不臟,他都得塞嘴里。

商鞅就是這時候來的。

這人長得不好看,臉頰深陷,眼睛細長,透著股陰冷勁兒。他身上帶著李悝的法經,腦子里裝著的全是算計人的法子。

他去見秦孝公。第一次,沒說通。第二次,也沒說通。

第三次,商鞅不談什么王道仁義了。那些東西太虛,像棉花,堵不住餓死鬼的嘴。商鞅直接攤牌,他說我有辦法讓你的國庫滿起來,讓你的兵變成狼,讓你能踩在魏國的頭上撒尿。

秦孝公的眼睛一下子就綠了,那是餓狼看見肉的光。

這就是“有用”。

那時候秦國太需要變法了。舊貴族把持著朝政,國家像一潭死水。秦孝公需要一把刀,一把快刀,去割掉那些爛肉,去把這潭死水攪渾。

商鞅就是這把刀。

這兩人好得像一個人似的。秦孝公對商鞅,那是真的言聽計從。商鞅說要把都城搬到咸陽,搬。商鞅說要廢除井田,廢。商鞅說要把那幫貴族的特權全給扒了,扒。

商鞅這人做事,那是真的絕。

他在渭水邊上論法,把那條河都染紅了。不管是皇親國戚還是平頭百姓,誰敢不聽話,臉上去刺字,鼻子上割肉。

太子的老師公孫賈,因為太子犯了錯,商鞅二話不說,抓過來就在臉上刺了黑字。

那時候商鞅多威風啊。走在咸陽的大街上,路邊的人連頭都不敢抬,大氣都不敢出。

秦孝公喜歡商鞅嗎?

喜歡的。他是真喜歡這把刀的鋒利。這把刀幫他把秦國從泥坑里拉了出來,幫他把魏國打得滿地找牙。

但這種喜歡,是建立在“極度饑渴”的基礎上的。

只要秦孝公還想強國,還想報仇,商鞅就是他的心頭肉。商鞅越刻薄,越無情,秦孝公越高興,因為這代表刀越快。

可這世上最靠不住的,就是“需求”。

人的肚子是會飽的。

秦孝公死了。

那個曾經被刺了字的太子,贏駟,也就是后來的秦惠文王,坐上了那個位置。

這時候的秦國,已經不是當年那個窮得要去要飯的秦國了。國庫里糧食堆得發霉,兵器庫里堆滿了銅戈。魏國早就被打趴下了,周圍的諸侯看著秦國都哆嗦。

那個快餓死的人,已經吃飽了,穿暖了,還成了這條街上的惡霸。

這時候,他還需要商鞅這把刀嗎?

不需要了。

不僅不需要,這把刀還太礙事了。

商鞅的威望太高了,老百姓只知道商君之法,不知道秦王之令。而且,商鞅把所有的貴族都得罪光了。那些老家伙們,一個個眼珠子通紅,像盯著腐肉的禿鷲,圍在新王身邊,等著報仇。

秦惠文王現在最需要的,不是變法,不是強兵,那是上一代人的任務。他現在的任務,是穩住自己的屁股,是讓那些老貴族閉嘴,是收回散落在外面的權力。

怎么做到這一切?

有一個最簡單的辦法:殺了商鞅。

把商鞅殺了,老貴族的怨氣就消了。把商鞅殺了,變法的功勞就歸了秦王,而變法的黑鍋就由商鞅背著。

這筆買賣,太劃算了。

商鞅還在那兒做夢呢,覺得自己勞苦功高,新王肯定會重用自己。他忘了,自己就像是一劑猛藥。病人快死的時候,猛藥是救命的;病人好了,猛藥就是毒藥。

他逃。

逃到邊境,想住店。店主攔住他:“商君有令,沒有證件不能住店,住店要連坐,我也得死?!?/p>

商鞅站在寒風里,看著那個店主驚恐的臉,笑了。那是苦笑。他自己磨的刀,最后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他死得慘。五輛馬車,把他的身體扯成了碎塊。

那些圍觀的人,有的叫好,有的冷漠。沒人記得他把秦國變得多強。

秦惠文王站在高臺上,看著那一地的碎肉,心里沒有一點波瀾。對他來說,商鞅的“死”,比商鞅的“生”,更有用。

這就是人性的賬本。這一頁翻過去了,以前的賬就不算了。你手里要是沒有新王想要的東西,那你就是個累贅。

如果說商鞅是死在了“沒用”上,那白起就是死在了“太有用”上。



這事兒更讓人心里發寒。

白起這人,天生就是為了戰場生的。他聞到血腥味就興奮。在那個年代,他是所有敵人的噩夢。

長平那個地方,山谷都是黑色的。

白起在那里,坑殺了趙國四十萬降卒。那是四十萬條人命啊。據說那天晚上,哭聲震天,連天上的月亮都被云彩遮住了,不敢看。

那時候的秦王是昭襄王。他看著白起,就像看著自己手里最硬的一張牌。

喜歡嗎?當然喜歡。

白起能幫他搶地盤。白起打下的城池,比秦國以前所有的地都多。白起的名字傳出去,別國的嬰兒聽了都不敢夜啼。

秦昭襄王那時候想要霸業,想要一統天下。白起能滿足他。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

長平之戰打完,秦國也累了,也要喘口氣。

這時候,秦昭襄王老了。

人一老,心眼就變小。他開始琢磨的,不再是能搶多少地,而是自己能不能控制住這局面。

這時候,范雎在他耳朵邊吹風:“大王啊,白起這人,功勞太大了。他在軍中,士兵只知有武安君,不知有大王。這要是哪天他……”

這話沒說完,秦昭襄王的心里就扎進了一根刺。

這時候,秦王想打邯鄲。

白起病了,躺在家里。他是真懂軍事,他知道這時候不能打。趙國那是困獸猶斗,諸侯的救兵也都在路上,這時候去就是送死。

白起是個犟脾氣,他說不去就不去。

秦王派人去請,去命令。

白起梗著脖子說:“這仗必輸,我不去。我白起一世英名,不能毀在這兒?!?/p>

他覺得自己這是忠誠。我不讓你去送死,這是我對你最大的負責。這是我的“價值”啊。我是專家,我得告訴你真相。

可在秦王眼里,這味道全變了。

秦王這時候需要的不是“軍事建議”,更不是“真相”。他需要的是“服從”。

你是我的將,是我養的狗。我讓你咬誰你就得咬誰,哪怕前面是懸崖,你也得給我跳下去。你不跳,你就是有了二心。

你這把刀,居然有了自己的想法?

一把有想法的刀,那是會噬主的。

白起覺得自己只要能打勝仗就是有用。

秦王覺得你只有聽話才是有用。

這就是錯位。這個錯位,是要命的。

秦王急了,把他貶成了小兵,趕出咸陽。

白起走在去杜郵的路上。那天風很大,吹得人睜不開眼。

秦王的使者追上來了,手里捧著一把劍。

白起看著那把劍,那是把好劍,鋒刃上閃著寒光。

他仰天長嘆:“我何罪于天?”

他又想了想長平那四十萬冤魂,苦笑了一聲:“我也該死?!?/p>

那一劍抹下去,血噴了一地。

白起死得冤嗎?

按功勞算,冤死了。按人性算,一點都不冤。

他的價值太大了,大到了讓君王感到恐懼的地步。當你的“有用”變成了一種威脅,那你離死就不遠了。

秦昭襄王殺白起,不是因為白起沒用了,而是因為他駕馭不了這個“大用”了。

這就像是你養了一只老虎來看家護院。小時候它能咬小偷,你覺得它有用。等它長大了,比你還高,牙齒比你手指頭還粗,而且還不聽你的話,你晚上睡覺還敢閉眼嗎?

你不敢。

你會想辦法把它殺掉。哪怕以后小偷來了沒人咬,也比自己被老虎吃了強。

讀歷史讀到這兒,人容易絕望。

你看啊。

商鞅拼了命地證明自己有用,結果用完就被扔了,死無全尸。

白起能力強到了天上,結果功高震主,也是個死。

沒用會被淘汰,太有用會被殺掉。

這簡直就是個死胡同。

我們這些普通人,在單位里,在社會上,是不是也一樣?

你干得不好,老板開除你。你干得太好,功勞蓋過了領導,領導給你穿小鞋,把你擠兌走。

你對人不好,人家不理你。你對人太好,掏心掏肺,人家覺得你廉價,覺得你理所應當,最后還是把你甩了。

怎么做都是錯。

這世道,仿佛就是為了把人逼瘋的。

難道我們就只能在“被利用完拋棄”和“被忌憚而消滅”這兩個坑里跳來跳去嗎?

真的就沒有第三條路了嗎?

真的就沒有一種活法,既能保全自己,又能讓人離不開你,還能活得舒舒服服的嗎?

別急。

在這滿是血腥味的歷史書頁里,還真藏著這么一個人。

他活在最亂的時代,手里的權力比商鞅還大,立下的功勞比白起還高。但他沒死,還活得比誰都好,全家富貴,子孫滿堂。

他究竟看穿了什么人性黑洞?他給出的那個‘皇帝最想要卻不好意思說’的東西,到底是什么?這才是人際關系中最高級的‘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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