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新聞記者 楊瀾
3月30日,四川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在蓉召開,《四川省體育條例(修訂草案)》提請會議審議。
封面新聞記者了解到,修訂草案已經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第一次審議。省體育條例的制定是旨在促進體育事業,發展體育運動,增強人民體質,滿足人民健身需求,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細讀之下,會發現修訂草案有許多值得關注的內容。
修訂草案共計十章六十二條,包含全民健身、青少年和學校體育、競技體育、體育賽事、體育場地設施等內容。
修訂草案指出,充分發揮體育在提高人民身心健康水平、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中的重要作用,營造全民支持體育事業、熱愛體育運動的社會氛圍。
青少年和學校體育是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夯實體育人才根基的基礎性工作,本著進一步促進青少年體育賽事體系化構建與規范化運行,推動學校體育工作高質量發展的目標,修訂草案的第二十四條第一款修改為:“學校應當每學年至少舉辦一次全校綜合性運動會,并根據實際情況舉辦足球、籃球、排球、田徑、游泳、乒乓球、羽毛球、武術等賽事活動,開展民族傳統體育項目、趣味體育項目、學校特色體育項目等。”
全民健身場地設施是滿足人民群眾就近就便健身需求、構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的基礎保障,是補齊民生短板、提升群眾體育獲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支撐,有建議提出,要加快推進體育公園等場地設施建設,推動群眾體育邁上更高水平。基于此,修訂草案增加了一條規定:“鼓勵在符合相關規劃及交通、市容、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利用街旁空間、橋下空間、濱河空間、地下空間、屋頂空間和其他可利用空間建設健身中心、多功能運動場等體育場地設施。”
此外,修訂草案還規定,鼓勵和支持優秀民族、民間、民俗傳統體育項目的發掘、整理、保護、推廣和創新。推動峨眉武術、青城武術、藏族賽馬、羌族推桿、彝族式摔跤等民族特色、地區特色的傳統體育項目發展,發現、選拔和培養傳統體育項目人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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