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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重要論述,以法治力量守護中華文明根脈,2026年3月28日,循法守珍,文脈永昌!文物保護與區域經濟發展平衡路徑法律研討會于京師律師大廈一層大講堂圓滿舉行。本次論壇由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中國文物學會民族民俗文物專委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文化遺產法教席、京師律師事務所、京師律所(全國)文化遺產保護法律實務研究中心聯合主辦,來自全國十余所高校、科研院所的法學、考古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偵查學等各領域的專家學者,以及文物保護咨詢評估機構、民間公益組織、文博考古全行業權威媒體單位代表,資深媒體人,法律實務界人士等80余人共同參會,深入探討了新時期文物保護發展方向,為構建法治化、科學化、可持續的文物保護新格局貢獻智慧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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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劉馨潔
啟幕·文物保護的法治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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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戍中
北京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發起人
中國文物學會民族民俗文物專委會主任委員
國家文物局政策法規司原一級巡視員
北京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發起人、中國文物學會民族民俗文物專委會主任委員、國家文物局政策法規司原一級巡視員何戍中在開場致辭中表示,律師在文物保護領域的影響力尚未充分顯現,其貢獻受限的原因包括權力結構特殊、治理模式偏行政化、跨界知識門檻高以及激勵機制匱乏。他指出,律師在文保中的核心角色應是案件代理人、規則打磨者、權力紅線的監督者以及公共利益的擴音器。為進一步發揮律師作用,他建議,加強行政監督與信息公開、拓展公益訴訟渠道、把握非訴服務與經濟發展融合的藍海機遇,并推動專業機構建設。他強調,文保領域亟需律師更廣泛地參與,從而增加法治厚度,推動文化遺產保護事業健康發展。
析微·個案背后的躬行之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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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華潔
京師律所權益合伙人
京師律所(全國)文化遺產保護
法律實務研究中心主任
文物保護及追索法律事務部主任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文化遺產法教席合作專家
京師律所權益合伙人、京師律所(全國)文化遺產保護法律實務研究中心主任、文物保護及追索法律事務部主任、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文化遺產法教席合作專家徐華潔分析了《新時代經濟建設中的文物司法保護——以海南南宋首例古墓群案為例》。她指出,文物是歷史文化的重要載體,保護傳承是國家文化軟實力建設的核心,經濟開發與文物保護應相輔相成。她以海南首例南宋古墓唐震墓群保護案為切入點,系統梳理了唐震在海南文脈傳承中的歷史地位、墓群保護范圍的變遷與爭議,以及當前面臨的開發風險。該案中,她帶領團隊通過調取歷史文獻、向主管部門反映情況、推動公益訴訟等方式,促使行政機關依法履職,檢察機關介入公益訴訟程序。她強調,不可移動文物司法保護應堅持“事前防范”理念,完善專家輔助人制度、拓寬保護評價體系、加大違法懲戒力度,并發揮公益訴訟的監督作用。她認為,經濟開發完全可以與文物保護并行不悖,關鍵在于將文物保護融入區域規劃、落實“先考古、后開發”制度、推動活態保護與多元利用,通過制度保障實現文化價值與經濟價值的雙贏。
實證·前沿探索的經驗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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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云霞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中央民族大學特聘教授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文化遺產法教席主持人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央民族大學特聘教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文化遺產法教席主持人王云霞圍繞《用最嚴密的法制保護不可移動文物》進行分享。她表示,不可移動文物是重要的文化遺產資源,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貫徹新時期黨中央關于文化遺產保護的重大決策部署,在“不可移動文物”專章及相關章節中強化了保護措施,修改力度空前。她強調,使用不可移動文物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和最小干預的原則,防止過度商業化。她指出,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需要社會各界共同努力,讓文化遺產資源成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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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政欣
中國政法大學二級教授
《政法論壇》主編
國際比較法學會(巴黎總部)聯席會員
中國國際私法研究會副會長
中國政法大學二級教授、《政法論壇》主編、國際比較法學會(巴黎總部)聯席會員、中國國際私法研究會副會長霍政欣圍繞《文物保護法的域外效力》進行分享。他表示,在全球化背景下,以屬地主義為原則的文物保護法正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他指出,我國初步構建起域外效力的法律基礎,并通過“章公祖師肉身坐佛案”等典型案例實現司法層面的突破。他建議,應進一步完善涉外文物保護法治體系,推動國內立法與國際條約的銜接,深化跨境執法合作,提升涉外審判能力,全面提升我國文物保護法的域外適用效能與國際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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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曉琨
中國人民大學歷史學院考古文博系教授
博士生導師
考古發掘領隊
中國人民大學歷史學院考古文博系教授、博士生導師、考古發掘領隊王曉琨圍繞《考古前置背景下的考古發掘與經濟建設》進行分享。他表示,隨著2025年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施行,“先考古、后出讓”制度上升為法律規范,將考古工作前置至土地出讓全流程,從源頭防范建設性破壞,實現文物保護與經濟發展雙向賦能。他指出,當前仍存在思想認識不足、工作機制不完善等問題,應強化法治引領、完善協同機制、規范行業監管。他強調,法治是平衡文物保護與經濟發展的根本路徑,唯有完善考古前置制度,方能在守護中發展、在發展中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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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為軍
法學博士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偵查學院教授
博士生導師
法學博士、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偵查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劉為軍圍繞《新文物保護法和文物犯罪治理的挑戰與機遇》通過線上進行分享。他表示,新文保法以文物安全優先為核心原則,為文物犯罪治理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當前文物犯罪呈現產業化、專業化、網絡化特點,新法實施帶來了共治格局清晰、制度保障完善、國際合作有利等機遇,同時也面臨著新挑戰。他建議,應樹牢主動治理理念,健全協同共治機制,強化科技賦能,規范專業支撐,深化國際合作,構建預防為先、打防結合、協同高效、科技支撐的文物犯罪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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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紅嶺
北京建筑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教授
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北京建筑文化
研究基地首席專家
北京建筑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教授、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北京建筑文化研究基地首席專家秦紅嶺圍繞《北京中軸線文化遺產保護中的公眾參與機制與法治保障——兼論對我國文物保護實踐的啟示》進行分享。她表示,北京中軸線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為我國文化遺產治理轉型提供了重要樣本,文化遺產保護正從政府主導走向多元協同治理,公眾參與文化遺產保護正在成為影響保護成效的關鍵因素。她指出,2025年出臺的《北京中軸線世界文化遺產保護條例》正針對這一因素在制度上實現重要創新,為推動文化遺產治理轉型提供了重要借鑒,促進公眾參與從制度表達轉化為治理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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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倩茹
北京聯合大學應用文理學院法律系主任
首都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文化遺產卓越工程師學院
文化遺產法治研究中心負責人
中國智庫索引(CTTI)專家庫專家
北京聯合大學應用文理學院法律系主任、首都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文化遺產卓越工程師學院文化遺產法治研究中心負責人、中國智庫索引(CTTI)專家庫專家李倩茹圍繞《北京文物騰退保護與活化利用法理基礎與機制保障》進行分享。她表示,文物建筑兼具“實用屬性”與“文化屬性”,必須在保護與利用之間尋求法治框架下的動態平衡。她指出,當前文物騰退保護與活化利用仍面臨著許多困境,建議加強相應機制保障,同時在活化利用層面確立保護優先與合理利用的平衡機制,健全社會力量參與、資金激勵、文化闡釋與專業化運營等全流程支持體系,推動文物建筑在法治軌道上實現有效保護與可持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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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越
東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東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張越圍繞《文物交易的法律底線:盡調義務的邊界、標準與責任》通過線上進行分享。她表示,在國際公約層面,1970年公約為盡調義務奠定基礎,1995年公約首次明確“due diligence”概念;在國內法實踐中,美國主要依靠行業協會自律,歐盟構建了分層級的高門檻盡調體系,德國標準最高且交易記錄保存長達30年,瑞士則將責任壓實于經營者。她指出,我國2024年《文物保護法》的修訂已釋放強化盡調監管的明確信號,這既有助于我國追索流失文物,也契合國際社會強化流通監管、打擊文物犯罪、履行返還合作義務的全球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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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鵬舉
貴州財經大學中國-東盟法學教育
研究中心執行主任
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訪問專家
貴州省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常務理事
貴州省法學會國際法學研究會會員
貴州財經大學中國-東盟法學教育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訪問專家、貴州省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常務理事、貴州省法學會國際法學研究會會員任鵬舉圍繞《打擊水下文物盜撈的國際合作——UNESCO機制與區域協同路徑》進行分享。他表示,當前水下文物盜撈呈現團伙化、專業化、跨區域化特征,盜撈行為對水下文化遺產構成嚴重威脅。他指出,我國在2022年修訂的《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已經推動保護模式向主動預防與體系化治理轉型。他強調,未來應以UNESCO公約為借鑒,深化與東盟及亞太國家的區域協同合作,為全球水下文化遺產保護貢獻中國方案與中國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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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龍霄
中國文物報社副研究館員
中國文物報社副研究館員王龍霄圍繞《淺析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對考古工作的影響》進行分享。他表示,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對考古工作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兩大方面。一是明確“凈地出讓”機制,將考古前置,有效化解了過去因建設單位出資、工期沖突導致遺址破壞的長期矛盾。二是明確文物須按時移交,一定程度上解決了長期以來大量考古成果和標本積壓在發掘單位,地方博物館展覽資源匱乏的問題。此外,他指出,經濟建設與文化遺產保護并非必然對立,西安大明宮、曲江等案例證明二者可實現共贏。希望未來,相關配套細則能夠進一步細化落實,為考古工作提供更加堅實的制度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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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蕾
中國文物信息咨詢中心
(國家文物局數據中心)研究館員
中國文物信息咨詢中心(國家文物局數據中心)研究館員彭蕾圍繞《文物影響評估何以有效》進行分享。她表示,新《文物保護法》為文物影響評估提供了法律依據,但在實際工作中仍面臨著許多問題。她建議,應從國家層面出臺統一的管理辦法與技術規范,設置評估機構的資質資格與時限要求,推廣成片成區域評估模式,并參考世界遺產評估經驗,依據文物價值實施精細化管理,推動文物影響評估從“單品突破”向“整體評估”轉變,切實發揮其在平衡文物保護與經濟建設中的橋梁作用。她強調,文物影響評估的有效性不取決于報告文本的厚度,而取決于對遺產價值的敬畏與科學精細的制度保障。
匯聚·專業力量的協同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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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現場舉行了京師律所(全國)文化遺產保護法律實務研究中心聘任儀式。 京師律所權益合伙人、京師律所(全國)文化遺產保護法律實務研究中心主任、文物保護及追索法律事務部主任、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文化遺產法教席合作專家徐華潔,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央民族大學特聘教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文化遺產法教席主持人王云霞,中國政法大學二級教授、《政法論壇》主編、國際比較法學會(巴黎總部)聯席會員、中國國際私法研究會副會長霍政欣,中國人民大學歷史學院考古文博系教授、博士生導師、考古發掘領隊王曉琨依次上臺,分別為京師律所(全國)文化遺產保護法律實務研究中心專家顧問、特聘研究員及研究員代表頒發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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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儀式:
京師律所(全國)文化遺產保護
法律實務研究中心聘任名單
專家顧問:
何戍中、王云霞、霍政欣、王曉琨、劉為軍、田艷、江溯、秦紅嶺、李倩茹
特聘研究員:
張越、任鵬舉、蔡燊
研究員:
劉建輝、趙巧玲、張滿秋、周心迪、宋小鵬、王志華、趙荔、張自豪、張標、張露、牟軍、王翊鷗、王珊珊、劉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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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研討會不僅搭建了文物保護領域法律理論與實踐深度對話的平臺,也匯聚了法學界、考古界與法律實務界的多方智慧,為探索文物保護與區域經濟發展協同推進的法治路徑提供了有益思考與實踐經驗。未來,京師律所(全國)文化遺產保護法律實務研究中心將持續匯聚專業力量,深化文化遺產保護法治研究與實踐探索,推動形成更加系統、專業的文物保護法律服務體系;京師律所也將充分發揮法律專業優勢,積極投身文化遺產保護法治實踐,為守護中華文明根脈、推動文化遺產保護與城市協同發展貢獻更多京師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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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京師律所
編輯:鄭怡
校對:鐘琦
終審:李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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