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北京市石景山區市場監管局消息,京澤晨(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885戶公司?:
本局于2026年03月04日-3月17日依法對你(單位)作出《北京市石景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因采取其他送達方式無法送達,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八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本局決定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內容是: 吊銷營業執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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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北京高晟財富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由高晟財富控股集團有限公司100%控股)也在吊銷市場主體名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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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北京高晟財富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就在擬吊銷市場主體名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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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晟財富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由高晟財富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全資控股,該公司被吊銷市場主體資格,是市場監管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簡單來說就是被強制關停,不再具備合法經營的權利,但企業法人資格并未立即消失,仍需完成后續清算等法律程序。
被吊銷通常與長期未報送年度報告、登記住所無法聯系、拒不整改經營異常等違規行為相關,這直接導致公司不能再開展任何新的經營業務,包括對外簽約、開展金融信息服務、招攬客戶、開展資金相關業務等,僅能圍繞清算、債權債務處理開展活動。
從法律層面看,吊銷后公司股東和相關責任人需在規定時間內成立清算組,清理公司資產、核算債權債務,依法償還欠款、處理遺留問題。若股東不履行清算義務,導致公司資產流失、債權人利益受損,相關責任人可能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同時,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管等會受到任職限制,三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相關負責人。
對于投資者、債權人而言,該公司雖被吊銷但未注銷,仍需通過清算程序主張債權、追回相關款項。這一結果也體現出相關企業經營已徹底停滯,是風險出清的重要信號,意味著該主體已徹底退出經營環節,后續將逐步完成注銷,徹底終止法人資格。
據媒體報道,2023年11月下旬,司法部門開始對“中植系”財富公司爆雷問題先后啟動刑事追責,中植集團及四大財富公司恒天財富、新湖財富、大唐財富、高晟財富的時任高管及相關核心人員,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帶走調查。根據《刑法》,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是非法集資對應在中的兩條主要罪名之一,另一條為集資詐騙。
2025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中植企業集團管理人員——原董事局主席高某某(即高興山)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進行了公開宣判,對被告等人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四年六個月不等刑罰,并處罰金。
法院認定,這些作為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嚴重擾亂了金融秩序。
此次宣判,標志著2023年末引爆的中植系萬億金融帝國崩塌案,進入了司法清算與責任追究的新階段。案發后,公安機關全力追繳涉案資產,目前追贓挽損工作仍在進行中。
來源:北京市石景山區市場監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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