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在官網發布《廣州早茶傳承保護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業經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于2026年3月26日批準,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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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icphoto
新規明確:明碼標價,收取茶位費必須提供茶飲
《規定》首次對廣州早茶作出明確定義——指產生、發展并流行于廣州地區,符合非物質文化遺產特征,以飲茶搭配廣式點心為核心形式的飲食消費形態。
在廣受關注的茶位費問題上,《規定》明確兩條硬性要求:
一是明碼標價。 經營者應當以顯著、清晰的方式對所有收費項目進行明碼標價,明示計價方法,確保店內菜單、價簽、自主點餐應用程序等顯示的標價內容一致。
二是收費必須提供服務。 收取茶位費的,應當提供紅茶、綠茶、烏龍茶、普洱茶、菊花茶等供消費者從中選擇,并做好相關茶飲服務。
此外,《規定》首次明確了傳統早茶與非傳統早茶的界限。以傳統方式現場制作的早茶食品,從制成到提供食用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經營者須在菜單上明示制作方式,銷售以不同方式制作的同一種早茶食品,可實行不同價格。同時,要求經營者通過透明式、開放式或視頻監控式廚房等形式,向消費者展示食品加工制作過程。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發現違反《規定》的行為,可以通過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等方式投訴、舉報。
網友爭議:外地游客建議“深圳帶頭取消茶位費”,引發全網熱議
茶位費爭議由來已久,并非新問題。在廣東,不管顧客喝不喝茶,按人頭收費是餐飲行業的普遍做法,從幾元到幾十元不等。然而,2024年初,一場來自北方游客的“靈魂拷問”,將這一“行業慣例”推上全國熱搜。
官方正面回應“建議深圳帶頭取消茶位費!”
2024年2月,奧一新聞報道,有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反映,北方游客來南方旅游用餐時,部分商家不合理的茶位費收取制度引起游客反感,建議深圳帶頭取消餐廳茶位費。
奧一新聞報道后,話題迅速沖上熱搜,全國多家媒體接力轉發,茶位費爭議從地方話題升級為全國性討論。針對網友的建議,深圳市市場稽查局依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作出正面回應: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去年9月,話題“8個月嬰兒沒喝茶被收茶位費”登上熱搜,引發廣泛關注。消費者黃女士稱在廣東一家海鮮大排檔,遭遇“茶位費刺客”,一行13人,其中有5個小孩(包含兩名嬰兒),查看賬單時,發現被收取了13份茶位費。她質疑:8個月大的嬰兒既未使用碗筷,也未飲用茶水,為何還要收費呢?
據多家媒體報道,全國網友對“茶位費”的看法不一。
一種聲音認為,收取茶位費很正常,是地方約定俗成的特色。“我從小在深圳長大,我覺得收茶位費很正常。我們平時一家聚餐,去的也都是粵式餐廳,普遍都是收費的。”在接受相關媒體采訪時,有市民表示,如果每到一家店都和商家說要免費餐具,可能還要有一番爭吵,“為了幾塊錢影響心情也沒必要。”
另一種聲音認為,茶位費應回歸本質,而非強制收取。“我不需要喝茶,甚至都不需要白開水,為何也要收茶位費。”商家應該給消費者選擇的權利,而不是強制收取。也有市民表示,茶位費應該回歸其“茶水費”的本質,消費者想喝就上茶、收費;不想喝就不上茶、不收費。
記者觀察發現,部分網友認為的爭議點不在于“茶位費”本身,而是“茶位費”對應的服務。有人對當前餐飲行業普遍收取茶水費的現象提出疑問——非茶樓、大排檔并未提供茶位服務,為何也能收取茶位費,“很離譜”。“我去吃飯習慣自帶飲料,他們也要收我茶水費,這不合理啊!”在此前相關媒體采訪中,市民梁女士說,部分餐廳明明只提供檸檬水以及“不知哪里來的茶葉”,卻要收取5~10元的茶位費。“如果說這個茶位費是包含餐具使用費的,那也不合理,我出去吃飯餐廳不給我提供餐具,難道我要用手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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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部分網友“取消茶位費”的呼聲下,有人表達擔憂,認為此舉或導致商家以其他名目漲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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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出手:監管加碼,廣州為早茶“立法”
2025年12月,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廣東省餐飲行業“誠信價格”行為指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該份行為指引提出,“若收取服務費、茶位費等附加費用,需在消費者點餐前明確告知并公示收費標準。”
今年1月28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五部門印發《深圳市優化消費環境三年行動計劃(2026—2028年)》,重點強化對餐飲收費等領域的監管。
記者注意到,今年3月,寶安區消委會發布餐飲消費警示,通報了一起茶位費投訴案例。消費者李先生到某餐飲店就餐,點餐后查看小票才發現被收取每人6元茶位費,且店家在點餐前并未告知。李先生表示僅需白開水、無需茶水,要求退款,店家以“到店必須消費茶位”為由拒絕。經消委會調解,商家最終同意退還茶位費。
而此次出臺的《廣州早茶傳承保護規定》,是全國首部針對早茶業態的專項法規,讓多年以來的茶位費爭議,有了一份“官方答案”。
業內聲音:立法關鍵不是取消,而是改善服務
據媒體報道,對于廣州早茶新規,業內普遍持肯定態度。廣東省餐飲技師協會名譽會長徐麗卿全程參與了立法咨詢。她指出:“立法的關鍵,不是取消茶位費,而是改善服務。”她認為,茶位費背后對應的是堂食提供的相應設備、豐富的茶葉供應以及專門服務,《規定》明確要求經營者必須提供多種茶葉供消費者選擇,并實行明碼實價,選擇權在客人手里,這既尊重了傳統消費習慣,也保障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廣州市人大代表、廣東省餐飲服務行業協會秘書長程鋼也表示,本次立法重點整治不明碼標價、強制指定茶品消費等問題,明確要求商家公示各類茶品價格,同時提供普洱、紅茶、菊花等大眾常規茶品供顧客自主選擇,也鼓勵商家結合消費者實際需求酌情減免費用。
#你支持餐廳收茶位費嗎?#
你覺得茶位費是“文化儀式感”還是“隱形消費”?
你在深圳遇到過“喝不喝都收費”的茶位費嗎?
廣州新規要求“收費必須給茶、且提供多種茶品供選擇”
你認為深圳是否應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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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寫:奧一新聞記者 廖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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