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大皖新聞報道,此前(2024年)報道的曲某市某副縣長以未婚為名勾引美女下屬致下屬懷孕并流產的事件終于迎來新消息:涉事副縣長被降為二級主任科員(正科級),調到隔壁區某鄉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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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報道顯示,時年(2024年)27歲的云南女子小薇(化名)大學畢業后考入曲某市某縣政府任一名編外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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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上班時時任副縣長的蘇某通過釘釘(一種多用于單位內部通訊的app)和自己聊天,聊天中蘇某對自己說自己是離異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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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趣幽默的蘇某對自己的噓寒問暖很快讓年輕的小薇迷失了自我,很快和蘇某墜入“愛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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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戀愛不久”,小薇發現自己懷孕了,幻想著很快將步入婚姻殿堂的她把消息告訴了蘇某,可是迎來的不是雙向奔赴的幸福,而是與蘇某爆發的一次矛盾:小薇想留下孩子并盡快結婚,可是蘇某要求小薇必須流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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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溝通無果,蘇某拉著小薇連夜去外地一家私立醫院逼迫小薇做了流產手術。
可是術后蘇某對小薇的態度大變,沒有了往日的噓寒問暖,而是漸漸疏遠甚至恐嚇威脅,后來一次偶然的機會,有人告訴小薇:蘇某并未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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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破滅,溫柔風趣的蘇某也漸漸變得暴戾,無奈之下,小薇只能求助于組織,她拿著兩人的聊天記錄和其他證據找到上級部門,要求處理蘇某隱瞞婚姻狀態欺騙其感情和身體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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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蘇某被免去副縣長的職務,可是是否對蘇某紀律處分卻無人告知,于是小薇將此事曝光于媒體。
后來,小薇得知蘇某被免去副縣長職務后離開了任職縣調去隔壁區某鄉鎮任二級主任科員(正科級),可是蘇某卻一直沒有到崗上班,于是小薇又開始舉報其吃空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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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記者發稿,相關部門回應:對于蘇某吃空餉的問題已經處理:對其黨籍處分并追繳回脫崗時的工資及補貼。
事件到此,官方的說法算是塵埃落定了,兩件事都處理了:
出軌他人導致他人懷孕、流產:副縣級降為正科級(二級主任科員),調離原工作崗位。
脫崗不上班吃空餉:黨內警告處分,追回相關工資補貼。
可是這真的符合約束黨員、公職人員的《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和《公務處分法》的相關規定嗎?我們對照相關條文來“驗一下牌”:
《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中第一百五十一條 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利用職權、教養關系、從屬關系或者其他相類似關系與他人發生性關系的,從重處分。
這里有幾個問題大家可以討論一下:
蘇某與他人發生不正當關性關系造成不良影響是確定的,起碼當地政府內部都人盡皆知了,甚至遠在幾千里地之外的我們這些吃瓜群眾都知道了。
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致他人懷孕算不算情節較重?
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致他人懷孕又逼人流產算不算情節嚴重?
一個副縣長和本單位一個不在編的工作人員發生不正當性關系,算不算利用職權、從屬關系?應不應該從重?
三個從重能不能換來一個開除黨籍?就算換不來開除黨籍,撤銷黨內職務也不行?
離崗不上班吃空餉問題:
《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九條 拒不執行黨組織的分配、調動、交流等決定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蘇某被調入隔壁區某鄉工作后不去上班,是不是對處分不滿?是不是屬于拒不執行黨組織的調動?
我們再看《政務處分法》對其出軌的行為是這樣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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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續期間出軌他人是不是違反家庭美德?致出軌對象懷孕并逼其流產是不是違反社會公德?顯而易見,不但違反而是性質惡劣吧?
還有吃空餉問題
說是吃空餉,其實就是無故曠工!《公務員法》是這樣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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曠工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予以辭退!
暫且不提出軌的問題,也不提造成社會影響,單單吃空響的問題,到15天了嗎?哪句話說給個處分把工資交回來就行了!?這是包庇?還是網友們戲說的“罰酒三杯”?也顯而易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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