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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4日,知名教育咨詢師張雪峰因心源性猝死在蘇州逝世,年僅41歲。
僅僅半個月后,一個名為“張雪峰.skill”的開源項目便出現(xiàn)在GitHub平臺上,上線短短數(shù)日便收獲2.3K Star和831次Fork。
開發(fā)者宣稱,他們基于張雪峰生前的5本著作、15篇深度采訪、30多條語錄、11個關鍵決策記錄及完整人生時間線,提煉出5個核心心智模型、8條決策啟發(fā)式和完整的“表達DNA”,通過大模型將其打包成一個可隨時調用、能用“雪峰式”口吻解答高考志愿和職業(yè)規(guī)劃問題的AI技能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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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技術層面看,這的確是一項令人驚嘆的突破。有媒體實測發(fā)現(xiàn),安裝該技能包前后,AI對同一問題的回答差異顯著。未安裝時,AI給出的答案平鋪直敘、面面俱到;安裝后,AI的回答直擊痛點、語帶鋒芒——“普通本科生,不推薦這個專業(yè)。原因是就業(yè)口徑太窄,畢業(yè)能干啥?選手要的是天才不是畢業(yè)生,剩下的就是運營、客服、商務,你學不學這個專業(yè)都能干。”這種帶著雪峰式篤定感的回應,確實讓不少學生和家長感到親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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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技術上的精彩恰恰是倫理上最危險的地方。這個項目的開發(fā)者,未經(jīng)張雪峰近親屬的任何授權,就對一位剛剛離世公眾人物的思維體系進行了全方位的“數(shù)字化解剖”。這不是簡單的語錄拼接,而是對一個人思維框架、決策邏輯和表達風格的完整復刻——換言之,是在未經(jīng)許可的情況下“蒸餾”了一個人的人格。
對此,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孟博明確指出:“逝者的姓名、肖像、隱私等權利受法律保護。如果沒有經(jīng)過逝者近親屬等權利人的同意,隨意使用逝者的個人信息進行AI復活或制作AI數(shù)字人,則會侵犯人格權。”他還特別強調,“不是只有商用才構成侵權。未經(jīng)權利人同意,即便出于非商業(yè)目的制作并公開傳播,同樣可能構成侵害。”《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條對此有清晰規(guī)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隱私、遺體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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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這個項目并非孤例。就在同一時間段,山東一家游戲傳媒公司將一名離職員工的溝通風格、工作習慣、業(yè)務邏輯全部“投喂”給AI大模型,造出了一個“數(shù)字分身”替其繼續(xù)上班。而在更早之前,一些網(wǎng)絡博主未經(jīng)家屬授權,利用AI技術生成李玟、高以翔、喬任梁等已故明星的“復活”視頻,在社交平臺大肆傳播,甚至借此做起AI推廣和收費服務。喬任梁的父親看到后情緒激動地表示:“不能接受,未征求我們同意,這是在揭我傷疤。”這些事件從不同側面指向了同一個核心命題:當技術可以在未經(jīng)許可的情況下“復刻”一個人,我們每個人的數(shù)字人格是否正面臨被任意拆解、打包、調用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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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技術本身并無善惡,關鍵在于使用者的邊界意識。音樂人包小柏用AI“復活”已故女兒,是對親情的另一種紀念方式;商湯創(chuàng)始人湯曉鷗用數(shù)字人重返年會,也是經(jīng)本人許可的技術展示。這些案例之所以能被公眾接受,根本原因在于它們建立在知情同意的基礎上。而“張雪峰.skill”之所以引發(fā)如此強烈的爭議,癥結恰恰在于它跳過了最基本的倫理程序——沒有征得任何授權,就對一個逝者的思維體系進行了全面“蒸餾”并公之于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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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媒體報道,張雪峰生前持股公司的客服已表示“會關注此事并進行核查”。但個案的處理終究只是亡羊補牢,更重要的是從制度層面為AI人格復刻劃出清晰的邊界。當前,國家網(wǎng)信辦等七部門已聯(lián)合發(fā)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尊重他人合法權益,不得侵害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和個人信息權益。但從“張雪峰.skill”到AI“復刻”離職員工,再到未經(jīng)許可“復活”已故明星,一系列事件表明,現(xiàn)有規(guī)則的約束力仍然有限。立法層面亟須加快完善人工智能相關法律法規(guī),細化數(shù)據(jù)使用、人格權保護等具體規(guī)則,劃定AI應用的邊界與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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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的車輪不會停歇,但方向盤的掌控者必須保持清醒。真正的尊重,是經(jīng)得起家屬同意、守得住法律底線、對得起逝者尊嚴;真正的傳承,是記住他的思想、踐行他的道理,而不是在他離世僅僅半個月后,就急不可耐地將其拆解為一個可下載的“skill”文件,在數(shù)字世界里無休止地消費。在這個AI技術狂飆突進的時代,我們需要的不是對“賽博永生”的盲目崇拜,而是對生命尊嚴的虔誠敬畏。
文字丨郭美杉
圖片丨網(wǎng)絡
編輯丨狄鑫
(本文來源于公關世界雜志社,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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