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泰安市教育局發文,根據山東省教育廳等13部門通知要求,決定設立中小學春秋假期,2026年春假為6月1日—3日,與雙休日(5月30日、31日)連休;秋假為11月16日—18日,與雙休日(11月14日、15日)連休,均形成5天連休假期。
全文如下——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等13部門關于印發<關于設立中小學春秋假期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教基字〔2026〕3號)部署要求,為推動實踐育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市教育局廣泛征求教育系統各單位、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兩代表一委員”和家長代表的意見建議,結合我市實際,按照“錯時錯峰、時長適中、便于適應”的原則,決定設立中小學春秋假期。
一、放假范圍
放假范圍為全市普通小學各年級、初中非畢業年級、中職非畢業年級。
二、放假時間
每年設置春假、秋假各一次,原則上每次3天。2026年春假為6月1日—3日,與雙休日(5月30日、31日)連休;秋假為11月16日—18日,與雙休日(11月14日、15日)連休,均形成5天連休假期。今后每年春假安排在5月底左右,秋假安排在11月中旬,均與雙休日連休,并根據實施情況動態優化調整。
具體放假安排,由市教育局每年結合實際提前發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假期統籌指導。各學校要科學調整教育教學計劃,確保每學期教學時間總量不變、國家規定教學任務全面完成;要加強假期生活指導,強化安全教育,鼓勵學生多參與豐富多彩的社會實踐活動。全面推行“零作業春秋假”,假期間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布置任何作業,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授課、補習、考試或集體補課,嚴厲查處違規學科類培訓。
(二)嚴格實施帶薪年休假。各用人單位要嚴格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采取彈性休假、錯峰休假等人性化舉措,推動職工帶薪休假與學生春秋假安排有效銜接。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規模以上民營企業要帶頭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增加親情陪伴,增進親子溝通。
(三)完善社會資源供給。面向春秋假學生群體,堅持“以人為本、公益優先、優質普惠”,鼓勵各類社會場館、社區資源保持日間開放不閉館,鼓勵夜間開放;各級各類場館資源、各旅游景區景點、研學基地等進一步擴大優惠力度,堅持應免盡免、能免則免,降低家庭消費成本。
(四)強化托管服務兜底。充分發揮家校社協同育人“教聯體”作用,統籌利用各級各類文化服務中心等資源,提供社會公益托管服務,解決家長假期看護難題。社會托管服務滿足不了需求的,由學校參照已有寒暑假期托管服務工作要求開展托管服務兜底保障。
幼兒園參照執行。
(泰山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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