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安主場輸給成都蓉城之后,國安俱樂部對于當值裁判組的吹罰進行了申訴。
他們申訴了三點:分別是韋世豪背后鏟倒恩科洛洛,裁判出示黃牌而非紅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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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慕洛踩到柏楊,裁判沒有出示黃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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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韋世豪的第一個進球打到廖力生的手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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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個投訴中,前兩個其實申訴意義不大。因為韋世豪是先鏟到了球后把恩科洛洛給帶倒的,且帶倒恩科洛洛的左腳沒有明顯發力,所以這個球并不屬于標準的紅牌動作。而羅慕洛踩柏楊的那個球,間于可黃可不給牌之間,這時候裁判不給牌,不屬于誤判范疇。充其量國安的申訴,唯一能申訴成功的,就是韋世豪打在廖力生身上那個球,到底是不是拿在手臂上。
現如今,國安和成都的球迷在網絡上對于這個球廖力生有沒有手球,都在拿第三方鏡頭討論。但是你現在拿第三方鏡頭說事去評價裁判組臨場決斷并不客觀。
1、在進球后,當值主裁王競立刻手指中圈判定進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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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王競判進球有效的時候,國安多名球員手指著手臂意思廖力生手球了,并上前抗議這時候王競開始捂著耳機,VAR進行查看。
3、VAR查看的鏡頭永遠只有進攻方右側的一個機位!
那么VAR查看的這個機位看著像不像手球呢?像!但是能不能100%確認廖力生一定手球呢?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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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就跟23年青島打成都最后那個被取消的絕平球情況一樣了。那個球是邊裁舉旗示意帕拉西奧斯手球,主裁判判攻防犯規。但青島賽區的轉播機位根本無法提供一個絕對清晰的畫面,那么根據VAR裁判手冊的規定,VAR就無法介入推翻主裁判的判罰。
國安打成都的球,也是這種情況啊,轉播機位無法提供一個清晰的畫面,VAR裁判根據規則,就不具備介入的條件,那判罰就以主裁判進球后第一時間裁決為準。
至于后續通過非轉播方提供的第三方鏡頭,來證明廖力生是否手球;至少比賽過程中,不管是主裁判還是VAR,都不可能看到第三方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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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要證明,當值裁判組的吹罰出現重大錯誤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明明現場轉播方可以提供更好的轉播鏡頭去判斷這個球是否手球,但是VAR故意沒調取這個機位,那就是裁判的問題了。
至于現場轉播能否對于這個球的判罰提供更好的轉播視角呢?
咱們講道理啊,雖然中超信號都是咪咕統一負責制作。但咪咕也是外包給各地電視臺,而電視臺則是用制作信號換當地球隊的中超轉播權。而國安主場的信號,一直是北京臺開轉播車去工體負責信號制作。而北京臺總不能故意向著成都蓉城吧?
更何況北京臺的媒體人,在賽后第一時間說廖力生手球,都直接用了網上傳的那張廖力生右手有6個手指的圖(雖然現在把微博刪了);但凡北京臺的現場機位抓到了更為清晰的鏡頭,那北京臺的媒體人在微博上,不應該用現場轉播的高清素材么?怎么還能用廖力生6個手指的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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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既然轉播方都無法提供更清晰的畫面,證明廖力生手球,所以在比賽進行中,VAR沒有介入是正確且合理的。所以這個球,如果國安申訴后,足協通過第三方那個視頻認定廖力生手球,那么追責下來,也只能追責主裁判第一判斷是進球有效,畢竟王競的位置離的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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