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的小宇,成績常年全校前三,是家里的全部希望。他媽媽本身就患有白血病和乳腺癌,還是老來得子。這個家有多難,大家可以想象一下。
可就在不久前,小宇騎車去上補習班的路上,被一根橫在路中間的繩子給勒了。
這不是什么劇本,是真實發生的事。
這根繩子是村里一個老人為了曬玉米,私自拉在公共道路上的。沒有任何警示標志,沒有任何反光條,就那么橫在路中間。
小宇騎車經過,根本沒看到,直接撞了上去。
巨大的沖擊力,讓繩子像刀子一樣割開了他的脖子。
氣管完全斷裂,食管撕裂,喉返神經嚴重損傷。
一個13歲的孩子,氣管斷了,沒法呼吸,也說不出話。你能想象那種絕望嗎?
他用自己的雙手,托著快要掉下來的腦袋,一步步跑回了家。
當父母看到孩子脖子上那道觸目驚心的血痕時,整個人都崩潰了。
一、1萬塊錢想打發?這哪是賠償,這是羞辱
事情發生后,那位拉繩子的老人和家屬做了什么?
拿出了1萬塊錢。
然后,人就聯系不上了。記者打電話,直接掛斷。
1萬塊,對于小宇現在的情況來說,連ICU一天的費用都不夠。
媽媽本來就因為自己的病花光了家里的積蓄,現在孩子又出了這么大的事。后續幾十萬的手術費、康復費,這個家根本拿不出來。
媽媽哭著說:“只要孩子活,讓我干什么都行。”
而另一邊,肇事者的態度是:錢給了,別找我。
這不是賠償,這是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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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怎么說?這不是意外,這是人禍
很多人可能會說,老人年紀大了,也不容易,算了吧。
不行。絕對不能算了。
第一,這很可能已經構成刑事犯罪。
根據《刑法》第235條,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什么叫過失?就是你應該能想到這么做有危險,但你沒想到,或者想到了覺得“應該沒事”。
在公共道路上私拉繩子,沒有任何警示標志,一個正常成年人都應該知道,騎車的人、走路的人、尤其是晚上,很容易出事的。
結果呢?孩子氣管斷裂,重傷。
這不是意外,這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人禍。
警方應該馬上介入,做傷情鑒定。該立案就立案,不能因為肇事者是老人就網開一面。
第二,民事賠償一分都不能少。
根據《民法典》,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妨礙通行的東西造成他人損害的,行為人要承擔侵權責任。
小宇后面還要做多次大手術,長期的康復治療,還有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這些加起來,不是幾萬塊能打住的。
肇事者不能說“我沒錢”、“我年紀大了”就完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窮和年紀大,不是害了別人可以不負責的理由。
三、別讓“我弱我有理”成為傷害別人的護身符
這件事最讓人心寒的是什么?
是肇事者的冷漠。
如果出事后,老人和家屬能第一時間趕到醫院,跪在病床前道歉,砸鍋賣鐵去湊錢,哪怕錢不夠,大家心里也好受一點。
但現實是,1萬塊錢一扔,人就不見了。
“我弱我有理”“我老我有理”,這種歪理不能慣著。
如果因為肇事者年紀大、家里窮,就對他從輕處理,那受害者怎么辦?那個在ICU里生死未卜的孩子怎么辦?那個自己還生著重病、又眼睜睜看著孩子被勒斷氣管的母親怎么辦?
法律的尊嚴,就在于它對所有人都一樣。
結論:這事你怎么看?
小宇現在還在醫院里,后續的治療費還是個無底洞。媽媽自己也是重病患者,這個家已經走到了懸崖邊上。
拉繩子的老人,該負的刑事責任要負,該賠的錢一分不能少。
但同時,這個家現在確實急需幫助。
我想問問大家:
如果你在路上看到有人私拉繩子、私設路障,你會不會上去制止或者報警?
對于這種“我弱我有理”、出了事就躲起來的行為,你覺得應該怎么處理?
歡迎在評論區說出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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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小宇能挺過來,他才13歲,他的人生不應該被一根繩子終結。
來源:根據媒體報道及公開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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