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網4月17日消息,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原局長于文明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于文明作出逮捕決定,并指定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近日,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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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文明(資料圖)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于文明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于文明利用擔任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副局長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5年6月22日消息,于文明被查;2025年12月16日消息,中共中央批準,國家監委對于文明嚴重職務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于文明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宴請;違反組織要求,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要求,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將醫藥領域公共資源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隱性腐敗,大肆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藥品注冊審批、產品注冊證書延期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于文明行為已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沒收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公開簡歷顯示,于文明,男,1963年6月出生,漢族,籍貫山東單縣,醫學碩士。
于文明1988年8月參加工作,歷任中國中醫藥報社記者、編輯,中藥與通聯部負責人、副主任,1997年中國中醫藥科技開發交流中心主任,2004年任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副局長。期間,2007年任農工黨北京市委會主委,2017年12月任農工黨十六屆中央專職副主席。
2018年6月,于文明任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局長,2023年7月卸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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