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經記者 孫汝祥 夏欣 北京報道
*ST天喻(天喻信息,300205.SZ)4月17日披露,當日收到湖北證監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湖北證監局擬決定,對天喻信息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0萬元罰款;對天喻信息時任董事長、實際控制人之一閆春雨給予警告,并處以1350萬元罰款,同時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其他5名責任人給予警告,共處以1150萬元罰款。
經查明,2022年10月至2023年12月,天喻信息與關聯人深圳市錦瑞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錦瑞通”)開展模塊產品交易合計18762.58萬元,構成關聯交易。
2022年11月至2024年4月,閆春雨通過截留錦瑞通應付給上市公司的貨款及指使上市公司并表范圍內合伙企業劃轉資金的方式,形成對上市公司非經營性資金占用。
此外,天喻信息未按規定披露重大擔保,2024年半年報存在重大遺漏。相關擔保金額總計29000萬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19.50%,占上市公司當期報告記載的凈資產絕對值20.11%,其中向閆春雨提供擔保的金額為9000萬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6.05%,占上市公司當期報告記載的凈資產絕對值6.24%。
湖北證監局認為,天喻信息時任董事長閆春雨知悉案涉擔保、關聯交易及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情況,未及時組織天喻信息進行信息披露,也未組織天喻信息在相關定期報告中披露,并在天喻信息2023年年度報告、2024年半年度報告上簽字,保證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系天喻信息案涉違法行為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同時,閆春雨作為天喻信息實際控制人之一,因其自身資金需求,違反上市公司決策程序、印章管理制度等,簽署《保證合同》《承諾函》,組織、指使占用上市公司資金,并隱瞞上述情況,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從事上述違法行為,或者隱瞞相關事項導致發生上述情形”。
湖北證監局擬決定,對閆春雨給予警告,并處以1350萬元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450萬元,作為實際控制人罰款900萬元。同時,閆春雨時任天喻信息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組織、指使天喻信息及相關人員從事案涉違法行為,情節嚴重,湖北證監局擬決定對其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編輯:夏欣 審核:李慧敏 校對:燕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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