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6日晚,外出送貨歸來的馬充(化名)回家后發現妻子遲遲沒有回家,多處尋找無果后他選擇報案。次日下午,馬充妻子劉燕(化名)的尸體被警方發現在同村另一名男子的越野車里。案發后,馬充才發現妻子和兇手長期存在著不正當關系。
據被害人家屬馬充透露,該案已于近日一審開庭并當庭宣判,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羅某某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并限制減刑。
馬充的代理律師黃律師告訴記者,目前尚不清楚被告人是否會上訴,故該一審判決尚未生效。黃律師還提到,羅某某被抓后第一次做筆錄時,曾謊稱自己和劉燕都喝了農藥,打算殉情。
馬充說,他與妻子劉燕都是1978年出生,長期住在瀏陽市。去年7月16日晚,劉燕遲遲未歸,他便出門尋找,“找了一晚上都沒找到,7月17日上午,我就到派出所報警了。卻沒想到當天下午警方在同村另一個男性羅某某的車里,發現了我老婆的尸體。羅某某很快被警方控制了。”
馬充介紹,兇手羅某某與他們是同村人,馬充平時開車送貨養家,“我知道的是,羅某某之前找過我老婆,想讓我老婆幫他外甥說媒,估計兩人一來二去就搞到一起了。”馬充說,他當時雖有懷疑但沒證據,直到妻子出事才坐實了她出軌。“而且羅某某也是有家室的,還有兩個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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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馬充向記者提供的檢方起訴書,被告人羅某某與被害人劉燕同為瀏陽市同村村民,自2021年起保持婚外不正當關系。2024年3月,兩人產生情感糾紛。
同年7月16日20時許,羅某某駕駛越野車將劉燕約出,帶至瀏陽市某三岔路口,兩人發生性關系。之后劉燕讓羅某某開車帶她轉轉,羅某某拒絕并與之爭吵。
羅某某爬到劉燕坐的副駕駛位,放平靠背,壓在她身上,雙手掐其脖子持續四五分鐘。見劉燕未死,又繼續掐了兩三分鐘,并捂住其口鼻,直至其死亡。隨后,羅某某駕車至村內準備將尸體放置在鐘家附近。
在探路過程中,羅某某撿拾三瓶農藥,駕車至一廢棄礦場處,向劉燕嘴里灌農藥,企圖制造其自殺的假象,自己則喝下農藥欲自殺未果。
7月20日,羅某某被公安機關傳喚到案。經鑒定,劉燕系機械性窒息死亡。
黃律師說:“該案的被害人劉燕在與被告人羅某某發生過不正當關系一段時間后,實則是想跟羅某某斷絕往來,但羅某某拍劉燕裸照威脅她,還對其進行毆打。在這個情況下,劉燕和羅某某繼續發生關系實際上是被迫的。”
來 源:大皖新聞、青島新聞網、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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