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浪》從上海市監局獲悉,上海某企業在銷售敷爾佳妝字號產品“積雪草舒緩修復貼”時,因在產品頁面中宣傳其具有“亢敏銷炎”等功效,被認定違反《廣告法》第十七條關于普通化妝品禁止使用醫療術語的規定,被處以罰款人民幣壹萬元整。
盡管處罰金額不高,但受波及的,依然是品牌及化妝品市場本身。這起事件,也讓本就處在下行調整期的功效護膚賽道,再次暴露出行業長期存在的營銷頑疾。
在功效宣稱越來越受監管關注的今天,“換詞擦邊”已成為部分企業和主播規避風險的慣用套路。
所謂“換詞”,指的是為了規避平臺監管禁止的敏感詞,企業和銷售方紛紛發明出一套模糊表達體系:比如,美白變成“米白”,祛斑變成“Q斑”,抗老變成“K老”,緊致叫“緊X”,敏感肌被稱作“敏敏肌”,抗炎被包裝成“抗火火”,抗氧化則成了“抗O化”……
這些奇怪的新詞,看似無害,實則極大增加了普通消費者的理解門檻。對于功效訴求明確、專業知識不足的消費者來說,這種故意模糊甚至諧音改寫,實際上掩蓋了產品真正的功效邊界,也放大了誤解與風險。
?“擦邊”用詞,首次被罰
根據處罰文件,2024年7月,上海某公司在其經營的微信小程序店鋪上線銷售“敷爾佳集合”產品。在頁面宣傳中,該公司將“敷爾佳積雪草舒緩修復貼”描述為具有“亢敏銷炎”等功效。
其中,“銷炎”一詞屬于醫療用語,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相關規定,普通化妝品廣告禁止使用醫療術語,禁止暗示或明示疾病治療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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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亢敏銷炎”代替“抗敏消炎”
同時,執法部門在調查中還發現,該公司在同一頁面銷售的兩款醫用類產品(醫用重組Ⅲ型人源化膠原蛋白貼、醫用透明質酸鈉修復貼)存在未按要求公示醫療器械注冊證信息、未備案網絡銷售資質、未備案銷售經營活動等多重違規行為。根據《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法規,醫療器械網絡銷售企業需提前備案,并在銷售頁面清晰展示注冊證編號,否則即構成違法行為。
在案件調查過程中,該公司已于2025年3月5日下架了相關商品。因主動整改且配合調查,市場監管部門依據《行政處罰法》《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適用規定》的從輕處罰條款,對該公司作出警告,并處以人民幣1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此外,據《美浪》調查發現,在部分線上銷售渠道中,敷爾佳相關產品存在類似的擦邊宣傳情形,問題并非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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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新時期下的化妝品廣告監管?
毫無疑問,化妝品廣告監管正在進入新周期。
早在去年2月,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就聯合發布了《上海市化妝品行業廣告宣傳合規指引》,率先在地方層面提出更為細致的廣告合規要求。這份指引針對長期以來行業存在的模糊地帶,給出了明確界定。
本月初,北京市市場監管局也聯合藥監局發布了《北京市化妝品廣告發布指引》,進一步就新傳播環境下化妝品廣告的發布標準提出細化要求。
無論是對功效宣稱、用詞規范,還是對內容責任的要求,尺度都明顯收緊。
如今,盡管《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等基礎法律框架存在,但受地方經濟結構、監管資源差異等因素影響,長期以來全國范圍內執法標準并不統一,存在一定的灰色空間。
而隨著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提速,強調制度統一、監管公平的趨勢愈發明顯,地方版行業規范的陸續出臺,正成為推動全國標準逐步收斂統一的重要推手。
過去可打擦邊球的空間,正在迅速縮小。
對于行業和消費者而言,虛假宣傳絕不僅是個別企業的道德問題,更是對公平競爭秩序的破壞。一旦虛假夸大者獲得了隱性競爭優勢,反而讓合規者處于被動,這對行業長遠發展是致命的。
有業內人士評價認為,新一輪化妝品廣告監管并非是為了遏制創新探索,也不是要用現有26個功效框死所有化妝品的宣稱空間。相反,它是在明確邊界的基礎上,促進行業在合法合規范圍內尋求真實差異化。
在化妝品定義范疇內探索新功效、新材料無可厚非,但跨越至醫療器械、藥品領域的功能宣稱,比如抗炎、抗敏、活血等,必須被嚴格禁止。同樣地,借原料功能暗示不存在的產品功效,或者單方面放大數據、掩蓋功效真實來源的做法,也將成為監管重點打擊對象。
?化妝品功效宣稱正在經歷最嚴審核
值得注意的是,近一年已有多起因功效宣傳踩線而遭處罰的案例,且涉及范圍從普通化妝品到醫用敷料,監管力度持續加碼。
就在今年2月,《美浪》從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獲悉,知名護膚品牌林清軒因在線下廣告中使用“山茶花抗老修護”“抗衰”等表述,被認定存在虛假宣傳,最終被罰款2.1萬元。
更具警示意義的是,面對質疑,林清軒一度提交了由行業協會和第三方機構出具的“抗老修護專家”評審結論,試圖佐證自己的宣傳合規。然而執法部門并未采信,明確指出協會及機構均不具備認定功效的權威資格,即便有專家背書也不能越過法律底線。
無獨有偶,今年年初廣州海雅醫學護膚品研發有限公司也因旗下“儒意黃芪緊致養護面霜”宣傳“去黃美白”“抗初老”“美白淡紋99.94%”等功效內容缺乏科學依據,被廣州市白云區市監局認定發布虛假廣告,罰款2萬元。
從林清軒到儒意,不僅是化妝品品牌,連帶著醫療器械領域的擦邊行為,也開始被嚴肅清算。
去年,《美浪》從杭州市蕭山區市場監管局獲悉,芙清生物因直播宣傳“芙清黑膜醫用促愈功能性敷料”時,使用了“治標又治本”“痘痘問題一次解決”等絕對化斷言,被認定違反《廣告法》第十六條關于醫療器械廣告禁用斷言保證條款,最終被處以1萬元罰款。
值得注意的是,盡管“芙清黑膜”屬于二類醫療器械,且適用范圍確實涵蓋了皮膚病癥的改善,但直播過程中對療效的夸大宣傳,依然被明確定性為違法。
市場熱度仍在,但洗牌已經開始。新一輪嚴格監管下,誰能在合法合規的框架內真正建立產品力,誰才能在即將到來的洗牌期存活下來。風浪之后,市場才會真正回歸專業與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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