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日起,《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標準》(GB/T 50500-2024)正式實施,各地陸續印發配套實施意見與執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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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北京、浙江、江西、山東、湖北、廣東、四川、吉林、云南等地已陸續發布執行文件。
· 北京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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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實施意見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2025年9月1日起發出招標文件(以招標方式發包)的工程,應按本實施意見執行;直接簽訂施工合同(以非招標方式發包)的工程,可參照執行。《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執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及相關計算規范的實施意見》(京建發〔2014〕172號)同時廢止,2025年9月1日前發出招標文件或簽訂施工合同的工程仍按原規定執行。
· 浙江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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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標準》(GB/T50500-2024)和《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工程量清單計算標準》(GB/T50854-2024)等國家標準(以下統稱“2024版國家清單標準”)在我省有效實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4版國家清單標準須結合《浙江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2025版)》等相關政策文件貫徹執行,與我省實際相銜接。
二、《浙江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2025版)》正在編制中,為確保招投標市場平穩過渡,維護建設市場秩序,現行計價依據及相關政策文件繼續執行。
三、現行計價依據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費、規費和稅金應由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是否作為不可競爭費用。
· 江西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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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贛江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局: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的《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標準》(GB/T50500-2024)和《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工程量計算標準》(GB/T50854-2024)、《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標準》(GB/T50855-2024)、《通用安裝工程工程量計算標準》(GB/T50856-2024)、《市政工程工程量計算標準》(GB/T50857-2024)、《園林綠化工程工程量計算標準》(GB/T50858-2024)、《礦山工程工程量計算標準》(GB/T50859-2024)、《構筑物工程工程量計算標準》(GB/T50860-2024)、《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計算標準》(GB/T50861-2024)、《爆破工程工程量計算標準》(GB/T50862-2024)(以下簡稱“2024版計價計算標準”),自2025年9月1日起實施。現就進一步做好我省貫徹執行2024版計價計算標準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5年9月1日起,全省范圍內使用財政資金或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工程,應按國家及行業工程量計算標準編制工程量清單,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非使用財政資金或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工程,宜按國家及行業工程量計算標準編制工程量清單,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
二、2024版計價計算標準實施之日,《關于印發 <江西省建設工程計價管理辦法> 的通知》(贛建字〔2010〕3號)同時廢止。
三、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意見建議,請反饋至電子郵箱:cfzxzb@zjt.jiangxi.gov.cn。
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7月15日
· 山東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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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持續深化工程造價市場化改革,推動工程造價管理高質量發展,貫徹實施《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標準》GB/T50500-2024及配套各專業工程量計算標準(以下簡稱2024版清單計價標準),規范建設工程計價活動,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編制了《〈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標準〉實施指引》(以下簡稱實施指引),現予發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5年9月1日起,全省范圍內使用財政資金或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工程施工發承包及實施階段計價活動,應執行2024版清單計價標準;非使用財政資金或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工程施工發承包及實施階段計價活動,宜參照執行2024版清單計價標準。
二、2025年9月1日前已發布招標文件或已簽訂施工合同的建設工程,按招標文件或合同約定的相關標準規范開展工程計價活動。
三、實施指引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門戶網站“標準造價”專欄公開發布,執行日期同2024版清單計價標準。實施指引執行過程中的意見建議,請向省工程建設標準造價中心反映。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8月28日
· 湖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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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及從業人員:
為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標準》(GB/T50500—2024),深刻理解應用標準,我廳組織行業專家對標準條文逐條研究,編制了《建設工程量清單計價(GB/T50500—2024)及計算標準應用與實務》(以下簡稱“本實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實務僅作為行業內部學習交流的輔導性技術資料,為從業人員提供參考性解讀與實操示例,不作為工程計價活動的法定依據或指導性文件。
二、本實務無償供使用者下載學習交流,旨在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嚴禁用于商業用途。
三、本實務內容基于現行政策及標準編制,隨著造價改革推進,部分內容可能存在完善空間。學習交流中如有意見建議,歡迎反饋至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管理總站,以便后續優化完善。
附件: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GB/T50500—2024)及計算標準應用與實務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8月7日
· 廣東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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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城市規劃和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實施《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標準》(GB/T50500-2024)、《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工程量計算標準》(GB/T50854-2024)、《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標準》(GB/T50855-2024)、《通用安裝工程工程量計算標準》(GB/T50856-2024)、《市政工程工程量計算標準》(GB/T50857-2024)、《園林綠化工程工程量計算標準》(GB/T50858-2024)、《礦山工程工程量計算標準》(GB/T50859-2024)、《構筑物工程工程量計算標準》(GB/T50860-2024)、《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計算標準》(GB/T50861-2024)、《爆破工程工程量計算標準》(GB/T50862-2024)等10份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計算標準(合稱“2024版清單計價計算標準”),規范我省建設工程計量計價規則,完善工程造價市場形成機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5年9月1日起,全省范圍內使用財政資金或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工程施工發承包及實施階段計價活動,應按2024版清單計價計算標準編制工程量清單,并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非使用財政資金或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工程施工發承包及實施階段計價活動,宜按2024版清單計價計算標準編制工程量清單,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
二、2025年9月1日前發布招標文件的建設工程或已簽訂施工合同的建設工程,按招標文件或合同約定的相關標準規范開展工程計量計價。
三、建設工程的計價活動應遵循客觀公正、平等自愿、誠實守信、法定優先、有約從約的原則。
四、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負責結合我省工程造價相關要求,編制我省實施2024版清單計價計算標準相關技術指引。
執行過程中有關意見建議,請向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反映。
特此通知。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8月13日
· 四川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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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相關單位:
為規范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行為,確保《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標準》(GB/T50500-2024)在我省有效實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標準》(GB/T50500-2024)在我省執行過程中,須結合我省配套的建筑安裝工程費用計價規則及相關政策文件,確保計價標準與地方實際相銜接。
二、現行《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單招標投標報價評審辦法》正在修訂中。
為保障我省招投標市場平穩過渡,維護市場秩序,未發布新的配套規則和辦法之前,現行費用計價規則及相關政策文件繼續執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7月21日
· 吉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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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建委(住房城鄉建設局),長白山管委會住房城鄉建設局,梅河口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實施《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標準》(GB/T50500-2024)和《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工程量計算標準》(GB/T50854-2024)等配套的工程量計算標準,規范我省施工發承包及實施階段的工程計量計價規則和方法,推動工程造價管理規范化、科學化,現發布《關于執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標準〉及配套工程量計算標準的實施意見》,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望認真貫徹執行。
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8月29日
· 云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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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內容《實施規定》對《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標準》(GB/T50500-2024)部分內容進行了補充和調整,作為云南省建設工程造價對應計價標準發布實施前過渡使用。
二、實施時間《實施規定》于2025年9月1日與《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標準》(GB/T50500-2024)同步實施。2025年9月1日前已簽訂施工合同的工程,其計價辦法仍按合同約定執行。
三、有關事項《實施規定》發布實施后,為確保在全省行政轄區內使用計價軟件計算的造價結果準確、合理,凡使用以《實施規定》開發或升級的造價計價軟件,應按照《云南省建設工程造價計算機軟件管理辦法》申請辦理,經審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實施規定》由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管理,云南省工程建設技術經濟室負責具體內容的解釋、補充。
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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