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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A股上市公司善水科技發布的一則公司董事長黃國榮因“個人原因” 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突發公告,引發外界軒然大波。
善水科技董事長黃國榮為何突然被抓,是否存在外界傳言的“猥褻”行為?
21日,善水科技工作人員在回復經濟導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不知情,具體需要詢問當地公安機關。
20日當天,善水科技開盤后急劇殺跌,短暫回抽后迅速走低,盤中一度暴跌20%,最終以17.04%的跌幅收盤。
股價突然閃崩背后,究竟發生了什么?
當天收盤之后,姍姍來遲的一則公告讓股民驚掉下巴:
善水科技實控人、董事長兼總經理黃國榮因“個人原因”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公司已于當日緊急召開董事會,由黃國榮妻子吳新艷代為履行董事長、總經理職責。
原來是董事長黃國榮被抓了。
但黃國榮為何被抓,公告沒有具體說明原因,只是以“個人原因” 含糊其辭略過。由此引發市場和投資者強烈質疑:
第一,黃國榮被抓的具體原因究竟是什么?是上市公司不知道還是知道了故意不披露?投資人有權利知道背后真相,不能以一句“個人原因”來含糊搪塞。
第二,公告顯示:善水科技早在10月19日便已收到黃國榮家屬通知,卻選擇在次日收盤以后才對外公告。
19日知情、20日收盤以后才披露的操作,使中小股民在信息完全不對稱的情況下扛起了這次暴跌。
20日當天,善水科技重大突發利空事件已經發生,但尚未公開對外披露,而善水科技股價股價當日卻已閃崩,市值蒸發近10億。
股價閃崩,是誰提前得知了消息倉皇出逃?又是誰對外泄露了消息?
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26號)明確規定:
信息披露需遵循 “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 五大原則。其中 “及時性”原則要求對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 “立即披露”,且內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泄露或用于交易。
黃國榮被抓,顯然屬于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本應 “立即披露”。
但是,善水科技在19日已經收到黃國榮家屬通知,為何不在20日開盤前及時披露,卻要拖延到20日收盤以后才披露?
如果對比一下另一家上市公司 —— 新城控股在時任董事長王振華猥褻女童這一突發事件后的信披和股價走勢,不難發現:
這次善水科技董事長黃國榮被抓事件的信披和股價走勢,頗不正常。
且看新城控股王振華猥褻女童事件的時間線和股價走勢圖:
2019年7月2日16:58,王振華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
7月2日,王振華之子王曉松接到上海市長風新村派出所電話后,于當日 23:00 左右前往派出所, 得知公司原董事長王振華被采取強制措施。
7月3日,為避免內幕信息擴散,當天9:30 起,王曉松逐一通知公司董事及主要高管召開緊急會議。13:00到14:00,王曉松在會議上統一口頭告知與會董事及主要高管王振華相關事宜。
7月3日15:00 左右,王曉松接到通知,前往派出所領取書面拘留通知書,并于16:30 左右回到公司。公司董事會看到拘留通知書后,確認董事長王振華被刑事拘留事宜,隨即董事會秘書組織開展信披工作。
7月3日19:20 左右,新城控股董事會召開會議,審議通過《關于選舉第二屆董事會董事長的議案》,選舉王曉松任董事長。
7月3日21:48 左右,新城控股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傳信息披露文件。
7月3日全天,新城控股股價仍然正常波動,7月4日開盤后,才開始連續跌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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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振華猥褻女童事件前后新城控股股價走勢)
而這次善水科技黃國榮事件時間線和股價走勢是這樣的:
2025年10月19日,善水科技收到黃國榮家屬通知,黃國榮因個人原因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10月20日,善水科技召開董事會,同意黃國榮之妻代為履行公司董事長和總經理職責;
10月20晚收盤后,善水科技發布公告:黃國榮被抓,黃國榮之妻代為履職;
10月20日當天,善水科技股價閃崩,全天暴跌,還蒙在鼓里的中小股民懵逼;
10月21日,后知后覺的股民們倉皇出逃,善水科技股價低開后卻迅速上拉,下午居然紅盤報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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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榮事件前后善水科技股價走勢)
兩相對比,不難看出:
在黃國榮被抓的消息公開披露前,公司股價就已先閃崩為敬,說明這一消息被提前泄露的可能性很大。
有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提示:凡是在2025年10月20日收盤時持有善水科技的股民,可申請民事賠償。
主營染料、農藥和醫藥中間體研發、生產和銷售的善水科技,屬于高耗能行業和高(污染)排放行業,2021年12月在創業板上市。
值得關注的是:早在上市前,善水科技就曾被媒體報道曝出“信息披露漏洞多”:
據相關公開信息顯示:上市前,善水科技所在地江西九江群眾就常年舉報善水科技存在污染環境問題:
2016年當地群眾還寫信到環境保護部舉報;
2017年群眾反應善水科技廢水直排;
2018年群眾信訪舉報善水科技向彭澤湖直排廢水;
2021年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群眾舉報信訪件,反映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廢水無法處理,一直偷排和稀釋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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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當深交所問詢善水科技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時,善水科技卻表示:
公司未曾發生環保事故、重大群體性環保事件,未因違反環境保護有關法律法規而受到環保部門的行政處罰。
善水科技負責信息披露的現任董秘趙玉偉,在2019年6月入職善水科技前,曾于2007年12月至2019年5月長期擔任上市公司青島東方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東方鐵塔”)財務總監。
而在趙玉偉任職東方鐵塔財務總監期間,環球網還公開曝出趙玉偉“涉信披違規案例”。
2020年9月,深交所公布的一則關注函顯示:
東方鐵塔曾在2017-2019年年度報告中披露,其與關聯方四川開元集團有限公司分別發生過6760.85萬元、7251.09萬元、5843.61萬元的交易,但東方鐵塔僅在定期報告中披露上述事項,未對上述日常關聯交易及時履行臨時信息披露義務。
東方鐵塔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2.1條和第10.2.4條的規定。為此,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要求東方鐵塔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
東方鐵塔上述信息披露違規涉及的年度,主要為2017- 2019年的年度報告,而2017年和2018年均為趙玉偉任職東方鐵塔財務總監期間內。
善水科技董事長被抓引發信披合規質疑,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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