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非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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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權的人通常都傲慢,傲慢的人通常都勢利,勢利的人通常工具理性,工具理性的人通常看不見“人”只看見利——自己的利。
王家衛、秦雯“錄音門”事件,看似是一場娛樂圈的權力撕扯,其實也是優績社會的一個隱喻。不妨從三個關鍵問題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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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古二持續曝光王家衛、秦雯的“錄音門”事件,我感觸最深的,是溢出屏幕的“權力感”。很多時候,聊他人“閑話”其實并不單單是“講閑話”這么簡單——而是“我夠資格置評”的權力感。
當然,秦女士當下面對的最大“麻煩”,并不是那些八卦,甚至不是署名權糾紛,而是:她和助手許女士是怎么在跟警察起了沖突(很多媒體用了“襲警”一詞)、被帶進瑞金二路派出所之后,然后立即找到“朋友的小弟”去搞定,對方僅僅“兩句話”就把她們給撈了出來。以至于連王家衛都驚訝:“你們這么張揚,還要打電話給所有警察朋友?”
如某些官媒指出的:若這段“自曝”內容屬實,這已經涉嫌濫用權力干預執法程序,將人情凌駕于法律之上,是對司法公正的公然踐踏。
但無論自曝內容是否屬實,有一點可以確認:“我能輕松被撈出來”,在秦女士這里,不是應該感到羞恥和自責的濫權行為,而是一種可對外炫耀的資本。你就說這高高在上的“權力感”吧。
如果秦女士、許女士、涉事派出所,在這樣的錄音之下居然都無人去問責、質詢,不給公眾以交代,那是輿論的失職,也是對“特權者”違法濫權行為的再次縱容。
某種角度來講,比濫權本身更令人擔憂的,是以特權為自豪的風氣,是社會對特權的縱容。
如果濫權者無需承擔任何實質性的違法成本,那么這個成本最終將由全社會來買單。
2
有人批評古二私下錄音、公布錄音的做法不體面,這個事情我是這么看的。
古二的做法在“程序”上的確有問題,涉嫌侵權,但我不傾向于將他的行為放到“私德”的語境下去討論,我更愿意在權力結構的框架下去理解他的“不得已”——一個被排除在話語權、資源分配權之外的弱勢者,用他所能夠得著的、也是唯一有效的“手段”,去打一個不對等的仗。
在他放錄音之前,他的發聲維權有用么?又有多少人真正關注,或者說care?可悲的是,他想要捍衛的權力主張,還得借勢“八卦”的傳播力,才真正破圈。
不要假裝“權力的游戲”不存在。我是今年在“錄音門”事件之后,才知道原來當年有n篇批評《繁花》的劇評都被下架了。大平臺、大導演、大編劇,便可如此么?
在這樣的權力結構里,我倒認為古二在用一個所謂不得體的方式,去沖撞一套更大的“不公正”。透錄這件事的確“不漂亮”,但在權力極不對等、正規維權失效的場景里,它不過是弱者最后的武器。
在這個事件里,我認為輿論更應關注的,不是古二的私德如何,而是古二所指向的——長期存在于業內的系統性unfairness(不公)。就算古二不體面,可他所指向的“不公”比他更加不體面。不是么?
而這種不公,又何止是在編劇界才有?自己不干少干,卻愛搶下屬功勞的領導,哪個單位里沒有?哪個人的職場生涯里又沒遇見過?
為什么古二得到很多的支持和同情?因為大家苦這種不公久矣。哪個年輕人不希望有更加公平的職場環境,一個可以只靠才華就能出頭的“機會”呢。
3
怎么看藝術家人品和藝術能力之間的沖突?這句話的職場版則是:人品與能力,哪個更重要?
古往今來,不論東西,人不咋樣,但“作品”驚人的例子很多。這個事情也素來都有爭議,有人更看重人品,有人更看重才華與能力。看似無分對錯,各有合理性,但其實不同的價值偏好背后,折射著不同的三觀。而放大到一個社會里來看,一個體系的價值偏好,不止映射著時代的道德重心,也會直接關乎我們每個人的生存處境。
比如,在一個優績至上的社會,那些績優的成功人士,就是會被分配更多的社會資源,擁有所謂更多的“話語權”。為什么秦雯會自吹輕松撈人?因為她是知名大編劇,寫出過非常暢銷的“爆款”電視劇。名氣,在優績社會是一種有效的社交貨幣。如果她是業內的nobody,你看她是不是還能如此自信于自己的“能量”。
至于說她那些劇的價值觀是否有爭議,藝術水平究竟如何,和她為人如何一樣,在漂亮的收視率和超高的討論熱度面前,啥也不是。秦雯此前的大熱劇《我的前半生》和《流金歲月》,其實都被詬病過價值觀落后,爭議并不小(我自己也寫文批評過)。但顯然,影視工業體系的價值偏好只是KPI,所以秦雯依然是大編劇,依然能拿到好資源,依然獨占著署名權。
在這樣的體系偏好面前,優績者會生出“傲慢”,看不見他人的付出與勞動,眼里只盯著自己的“績效”與“名利”,那就再正常不過。他人都不過是自己追逐成功的“工具”,而已。
可是,當體系的價值偏好是績優至上,短期看是績效更高,長期的代價卻是社會價值觀的異化,成功學盛行。人不止勢利、追逐成功與成功人士,也會自我剝削,自我工具化,以優績與否來定義自己的價值。這很容易導向存在焦慮和身份危機。
為什么“署名權”要抓得這么緊?因為這直接關乎自己的江湖地位(存在根本),怎能拿出來輕易瓜分?!
現代社會里,績效是重要的,但若不把“品格”納入考核標準,人會變成工具,制度也失去了靈魂。“人”才是目的,不是手段。
放到“藝術圈”,當優績成為一切判斷的尺度,那才華也就不再是藝術的靈魂,而是權力的工具。藝術也被異化了。
所以,人品和能力哪個重要?我想,如果我們是站在體系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答案會更加清晰。
真正可怕的,不是個別人的傲慢和濫權,而是社會默許甚至推崇傲慢和濫權。當德性被擠出評價體系,失德失范無需承擔任何社會成本,哪怕是“聲譽成本”,我們所有人都將為這樣的墮落而買單。藝術圈、職場、權力場,映照的都是同一張鏡子。你覺得呢?
謝謝閱讀。對于這次事件,你怎么看?歡迎文末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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