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興業銀行工作,被裁員時公司讓你直接去告,是一種什么體驗?
興業銀行煙臺分行部門裁員觀察(一)
大家好,我是興業銀行煙臺分行一名普通員工,工號2082030066。最近的經歷讓我徹夜難眠,也讓我覺得必須把這些話說出來——讓更多人知道,當一家銀行對待自己的員工如此冷酷時,究竟意味著什么。
一場毫無征兆的“告別”
就在2025年12月底,我收到了單位郵寄的辭退通知書,理由是:“拒絕正常工作安排”。在此之前,領導曾多次讓我調崗,但因新崗位績效考核十分不合理、調崗后的工作內容、工作地點、薪酬待遇等發生重大變化,所以始終未能協商一致。收到辭退通知書,我曾電話和當面試圖跟領導協商賠償事宜,畢竟在這工作了近10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單位應向我支付的辭退賠償金,包括加班費、年假、高溫補貼等等,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沒想到對方直接冷冷地甩下一句:“沒有任何賠償,你該走什么程序就走什么程序去吧!”
這句話像一記耳光。我想起多年前部門調整時,前任領導會主動約談每位員工,耐心解釋政策,按規定給足N+1補償,甚至會幫離職同事寫推薦信。同樣是興業銀行,同樣是大環境承壓,怎么人與人的處理方式,能差別這么大?
我們面對的,究竟是個別領導還是系統性冷酷?
起初我以為是新領導個人風格問題,但跟幾位近期離職的同事一聊,才發現這已成為煙臺分行的“新常態”。2025年上半年,有4-5名同事被強制辭退,公司起初拒絕任何賠償,直到他們在抖音、快手平臺曝光維權,才像“菜市場講價”一樣拿到了打折的補償金。更早之前,消費貸部門的同事甚至不得不拉黑白條幅堵在銀行門口,才能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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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前同事被變相裁員后網絡發帖)
這讓我不得不懷疑:這真的只是個別管理者的風格差異嗎?還是興業銀行的企業文化,正在從“人性化管理”滑向“零和博弈”?當一家金融機構開始把員工當成需要“降本增效”的純粹成本,當“協商”二字被“訴訟”取代,基層員工感受到的,是切切實實的寒心。
讓員工去起訴,真的是公司的“最優解”嗎?
從法律角度看,公司這么做看似“精明”——把舉證責任、時間成本和精力消耗全部轉嫁給員工。可這對銀行自身,何嘗不是一場“雙輸”的賭博?
對我們員工而言:走勞動仲裁意味著至少3-6個月甚至更長的拉鋸戰。要整理證據、請假出庭、承受心理壓力。更諷刺的是,我2025年1月的工資至今未足額發放,12月31日發薪時,竟然以現金形式支付,并且明確拒絕打入工資卡——明眼人都知道,這是為了規避銀行流水記錄,在裁員賠償計算基數上“做手腳”,甚至有“避稅”的嫌疑。一個銀行,居然利用金融工具的漏洞來算計自己員工的補償金、降低單位繳納社保和公積金的基數,這算不算黑色幽默?
對銀行而言:所謂的“節省”只是假象。法務成本、仲裁敗訴后的2N賠償風險、以及抖音快手上每一條維權視頻帶來的品牌聲譽損耗,哪一樣不是代價?更不用說,管理層曾暴露的更多問題:常年成批量采購禮品,30-40元的進貨價卻從員工工資里扣70元,變相克扣績效工資;2021年曾多次以“戰區調整”名義無故扣除10%工資。這些系統性違法行為,一旦在仲裁庭被集中舉證,銀行面臨的將是遠超個案的合規危機。
幾個問題,想請大家一起思考
1. 企業這樣處理合理嗎?
當協商機制失靈,訴訟成為唯一選項,法律的救濟功能是否正在被企業濫用為“策略性消耗”?
2. 普通勞動者該如何應對?
是忍氣吞聲拿“零賠償”?還是像前輩們一樣,用社交媒體和仲裁庭為自己爭取權益?如果我們這些飽讀詩書之人遭遇不公正對待時都選擇忍氣吞聲,我們還有何顏面去教育子女不畏艱險、敢于斗爭?這樣的職場環境能創造出什么社會財富呢?
3. 興業銀行的企業文化是否變了?
從煙臺分行這些年的操作來看,拖欠工資近半年、現金避稅、克扣績效、裁員硬剛——這些問題串聯起來,呈現的不是某個領導的個人風格,而是一家機構在利潤壓力下,對員工價值認知的系統性扭曲。
我的應對
我不會沉默。近期正在搜集證據材料,做好依法維權的全方位準備。我會持續更新事件進展,無論結果如何,都希望給還在興業銀行、或其他面臨同樣困境的同事們一個參考:
我們不是成本,我們是人。當企業忘了這一點時,法律就該站出來說話。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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