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奪走小宇澤的生命,七年來卻逍遙法外
編者按:近日,江西景德鎮交通事故肇事司機一審被判死緩的消息引發社會各方關注。然而,7年前發生在內蒙古呼和浩特的小宇澤重大交通事故案肇事司機至今沒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為何那個重大交通事故的肇事司機可以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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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無法忘記2018年10月三省“為生命讓路”的感人故事,無數人為之轉發和牽掛。而交通肇事背后的故事更令人悲憤。
那場事故中,肇事司機任某某(身份為內蒙古當地某銀行經理)超速行駛撞上應急車道等待救助的3人,導致包括13歲的小宇澤重傷、2人失去生命。令人氣憤的是,肇事司機撞向小宇澤等人之前并沒有踩剎車,案發后也沒有撥打120進行救助,放任受害者小宇澤倒在血泊里,導致孩子被撞后4個多小時后,才被送到車程不到20分鐘的當地人民醫院,錯過了最佳救助期,生命永遠定格在13歲。
7年過去,肇事司機任某某并未因超速撞人后見死不救的重大交通事故,被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而且,任某某事故后次日從銀行提現50多萬,卻拒絕承擔受傷小宇澤的急救費用,哪怕是一分錢救助費用都不愿承擔,還通過各種方式轉移隱瞞財產逃避賠償責任持續到判決生效,情節嚴重,性質極其惡劣,小宇澤家人想依法追究任某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卻路途艱難。
作為一個堅強的母親,小宇澤媽媽安國俊一直在為孩子討公道而奔走努力,雖然遭遇重重阻力,但她從未放棄,同時還積極參與推動守護兒童平安的公益行動。
小宇澤離世后,安國俊按照孩子從小夢想當醫生治病救人的心愿做了眼角膜捐獻,給2個孩子帶去光明。為了讓兒童意外傷害不再發生,安國俊賣掉房子捐款設立宇澤慈心公益項目,投身于兒童平安出行和急救知識普及,為北京、上海、浙江、陜西、青海、福建、海南等近30個省份的兒童保護的愛心傳遞奉獻力量。
2024年安國俊獲評中國未成年保護十大杰出人物。
安國俊表示:孩子的意外離世對于一個母親的打擊無法用言語形容,是推動兒童保護的法治建設,守護每個孩子平安回家的初心給了我不畏艱難、執著前行的勇氣。
孩子離開這個世界7年了,至今肇事司機任某某沒有受到相應的判罰,似乎有違常理與法理。
小宇澤案件作為重大交通事故案件,為何一直沒有被追究責任?為何侵權者的成本幾乎為零,而受害者家屬的維權成本無限放大。這樣一個撞人后見死不救、案發7年依然可以逍遙法外的馬路殺手,是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挑戰,是對《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挑戰,是對民眾平安出行的法治環境的挑戰!
肇事司機任某某超速行駛,沒有履行安全駕駛義務,看到前方障礙物之后沒有減速踩剎車,而是直接轉向撞飛了等待在應急車道護欄邊的小宇澤等3人后,見死不救,拒絕撥打救助電話,放任小宇澤倒在血泊里近4個小時。小宇澤被送到醫院時,搶救醫生惋惜地說,送來太遲了,孩子錯過了最佳救助期。案發現場周邊10公里內有2家醫院,哪怕肇事司機任某某履行安全駕駛義務看到前方障礙物(前車遺落的備胎)后踩下剎車及時避讓,悲劇就不會發生!在肇事司機的前擋風玻璃上有被撞小宇澤的斑斑血跡,如果肇事司機撞人后有基本的良知及時撥打救助電話,小宇澤還會活在這個世界上,和很多孩子一樣在爸爸媽媽身邊幸福的長大。
疑問:肇事司機超速行駛撞人后見死不救放任生命的流失,為何至今沒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刑法》第139條規定,“在安全事故發生后,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解釋》第六條規定:“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遺棄或者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廢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這條規定中肇事者“見死不救”的行為試同遺棄,其主觀心理都是故意。因此,交通肇事后肇事者“見死不救”的行為應定性為故意殺人罪。也有相應的案發后沒有履行先行救助責任的人被追究故意殺人罪的判例。
小宇澤案中肇事司機撞人后見死不救,有能力撥打120卻不撥打不履行先行救助的責任,放任小宇澤過了4個小時才被送到距離不到20分鐘車程的醫院,因為錯過了最佳救助期而離世,肇事司機的不履行先行救助責任與小宇澤錯過最佳救助期而腦死亡之間有直接的因果關系,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和業內的專家研討,肇事司機已經涉嫌故意殺人罪,也有類似的指導性判例。為什么小宇澤案件中,撞人后沒有撥打120救助電話、見死不救的肇事司機至今沒有受到應有的法律判罰?呼吁司法機關予以立案追查。
孩子的生命是無法用金錢衡量的,誰能接受超速行駛、撞人前不踩剎車、撞飛人后不進行救助,身負多條人命責任的肇事司機,7年至今可以不承擔任何責任地繼續行走社會,肇事司機不僅逃避應該承擔的救助責任和法律責任,還通過各種方式轉移財產逃避執行。受害者家屬認為,這個肇事者如果得不到應有的懲罰,是否意味以后見死不救的馬路殺手都可以逃避責任,這會給多少孩子平安出行帶來風險隱患,給多少受害人的家屬帶來無法彌補的傷痛?
指導性案例說明:侵犯生命權案件訴前轉移財產逃避責任應該作為拒執罪量刑因素予以考慮
2025年8月15日小宇澤案于呼市賽罕區法院開庭,肇事司機再次逃責。
小宇澤案發生至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期間經歷了1年6個月,肇事者明知有責任卻不履行救助責任和墊付救助費用的責任,案發后次日大額轉移提現50余萬存款,轉移提現持續到案件進入法院判決生效階段名下沒有財產可以執行,這個期間至今沒有被作為拒執罪的量刑考慮區間。與兩高對于此類拒執行為從嚴從重判罰的原則相比,相當于告訴肇事者:案發后你們不用撥打120救助,轉移財產逃避法律責任承擔也沒關系,只要你們在公訴前轉移,即便數額巨大,即便案發后你們明知有責任轉移導致判決生效后無法執行都不會被追拒執罪!這樣的邏輯會不會有違法理和指導性案例,沖擊拒執罪出臺的本源和司法精神!
值得關注的是,2025年11月8日,法治日報刊發了“侵權案件執行難問題如何破局?”的報道,多位專家認為,交通肇事案件中,肇事司機案發后如果“明知有救助責任和賠償義務”卻開始轉移財產,其轉移財產的行為雖發生在“判決生效前”,但直接導致“判決生效后無財產可供執行”,之間具有直接的因果關系,侵害了司法權威與受害者家屬的合法權益。
交通肇事類案件的特殊性(涉及生命權)要求對“案發后惡意轉移財產”的行為依法嚴懲,以遏制不良風氣。根據最高法相關的指導性判例,將“案發后明知有責任時的轉移財產行為”納入拒執罪量刑范圍,是對“案發后不救助、轉移財產”拒執行為的依法懲治,有助于保障平安出行的環境,推動司法的公平正義。受訪專家一致認為,將交通肇事罪等侵犯生命權案件的拒執罪財產轉移責任認定的時間錨點確立為“案發后明知責任”,是權利保障需求、刑法規范邏輯、實踐漏洞填補與法秩序統一原理共同作用的必然結果。
無論是拒執罪出臺的本源,刑法界普遍認可的“明知有賠償責任卻開始轉移相關的指導性案例”,還是兩高最新司法解釋的精神,在案發后至一審前,屬于明知有賠償責任,開始轉移財產逃避未來生效判決的承擔,這一訴前轉移財產的行為被很多地方的檢法作為拒執罪的量刑依據。多么希望小宇澤案件能夠參照指導性案例,目前遺漏案發后至判決生效之前肇事司機轉移隱瞞財產的拒執情節進行綜合考量,有效推進執法的公平正義。
中國的交通肇事率居高不下,每年有10余萬人因交通事故傷亡,也是兒童意外傷害的主因,而如果超速撞人后見死不救,各種方式轉移大額財產逃避法律責任的肇事司機不能依法得到嚴懲,無疑對平安出行的環境,對于司法公平正義帶來極大的隱患和沖擊。
如果小宇澤案這樣判,會縱容更多的肇事者案發后不救助、惡意轉移財產(上百萬)逃避法律責任卻可以逍遙法外,相當于明示肇事者“案發后你們不用撥打120救助,也可以大額轉移財產提現逃避承擔受傷害兒童的急救費用,只要肇事司機在一審前轉移財產,即使判決生效后形成沒有執行能力的假像,這些都不會追責,也都不作為拒執罪的量刑情節”,這樣無疑為肇事者撞人后不救助轉移財產抗拒執行撐傘。
每個生命都是平等的,保護民眾的生命安全是依法治國的使命。
包括2019年夏天發生在北京東四環追尾,車禍發生后前車司機不救助導致后車起火2人失去生命,肇事司機被定為過失致人死亡罪;包括交通肇事者撞人后“見死不救”放任受害者死亡結果的發生,被定為故意殺人罪的案例;包括發生在浙江杭甬高速公路生牛皮引發交通事故造成6人死亡, 兩名肇事司機被判6年。包括山西高速道路青銀高速呂梁段“2022·2·17”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輪胎掉落釀禍致5死1傷,肇事司機與遺落備胎的前車承擔同等責任,依據是肇事司機在高速公路行駛時未及時發現路面情況,未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發生。但是小宇澤案件中肇事司機超速、撞人后見死不救卻沒有被作為加重情節予以考慮?
中國每年有1.8萬孩子因為意外失去生命,其中交通事故居首,為何交通肇事率居高不下?為何肇事司機任某某這種人在呼市得不到應有的懲罰?如果這樣的肇事司機沒有被追究責任,民眾的福祉何在?社會的正義何在?法律的尊嚴何在?民眾生命安全如何保障?兒童保護又如何切實履行?我不希望馬路殺手繼續逍遙法外,為了意外傷害不再發生,為了每個孩子能夠平安回到媽媽的身旁,為了平安中國的法治環境建設,呼吁對于讓撞人后見死不救的重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機至今逍遙法外的隱性力量進行徹查!
值得關注的是,交通事故頻發對于平安出行帶來極大的挑戰,包括最近報道的江西景德鎮重大交通事故,有多少因為交通事故而失去親人的家庭,又多少因為意外傷害失去孩子的父母,他們在為親人討回公道的漫漫長路上呼吁吶喊,不畏風雨砥礪前行,可是又有多少弱勢群體受到侵害后合法權益卻得不到保障?
小宇澤媽媽動情地說,7年來,作為母親,唯一愛子因意外傷害離世是刻骨銘心之痛,我暗暗發誓,為了給孩子討回公道,為了公平正義的最后一公里早日實現,我將永不言棄。我不知道在為孩子討回公道的漫漫長路還能走多遠,倘若等不到為小宇澤討回公道的那一天來臨,我愿意將名下所有的財產全部捐贈給宇澤慈心用于兒童保護,希望小宇澤的故事和幼小的生命能夠推動兒童平安出行法治環境的完善,用愛與責任守護每一個孩子平安回家的路。
為每個孩子能夠和媽媽幸福在一起的愿景去努力,這也許是我和小宇澤這一世的使命。無論追求公平正義之光的道路多么漫長,我都會義無反顧走下去。
編后語:小宇澤的故事曾經讓無數人動容,作為全社會關注的案件,呼吁相關部門早日做出公正裁定,還受害兒童以公道,保障司法的公平正義,對于受害者家屬,對于社會關注有一個交代,以案釋法,切實推動兒童保護,推進平安中國的法治建設,讓老百姓能夠從案件中真正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力量。
圖文來源:小宇澤媽媽安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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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胡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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