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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零碳
碳中和領域的《新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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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圖來源:RWA.io
摘要:
從“一刀切”到“有路徑”,兩項重磅政策發布,讓綠色資產“鏈上”融資終于從“灰色地帶”走到了陽光下。誰能第一個把鏈路走通,成為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撰文 | Bell
編輯 | 小瀾
→這是《環球零碳》的第1891篇原創
一度冷寂的“現實世界資產(RWA)代幣化”市場,最近再度熱鬧了起來。
2026年2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聯合七部門發布《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等相關風險的通知》(簡稱42號文),首次在國家層面將RWA與虛擬貨幣的屬性做出了區分。
隨后,中國證監會同日發布《關于境內資產境外發行資產支持證券代幣的監管指引》,明確了資產支持證券代幣的“證券屬性”,股權類RWA、資產證券化類RWA將在證監會備案。
兩份重磅監管文件的出臺意味著,中國境內資產赴境外發行RWA正式從“灰色地帶”走向了陽光下的“合規軌道”,相關業務活動首次有了清晰的監管路徑。
要知道,為防范代幣融資風險,RWA在我國境內的發行一直是不具備路徑的,早期很多企業選擇以境內資產赴香港發行。
而在去年9月,據路透社報道,中國證監會向部分境內券商發出非正式監管指導意見,要求暫停在香港的RWA業務,進一步對相關業務踩下了剎車。
如今兩份政策文件發布,這讓希望通過資產代幣化融資的新能源資產持有者,又看到了一點點曙光。
資本市場迅速作出反應,2月9日和10日,此前在中國香港成功發行RWA的協鑫能科股價連續兩天封上漲停板,創下近半年新高。而被資本市場認為是RWA概念股的國泰君安國際則連續三個交易日上漲,累計上漲近10%。
有業內人士對《環球零碳》表示,相關政策發布后,行業期待很高。他們此前已經全面暫停了國內的項目和標的,但如今又有包括區域政府在內的客戶陸續找上門。
不過,該業內人士也強調,兩份政策文件的出臺,絕不意味著官方的全面支持,而是進一步釋放了合規與監管信號。事實上,要把鏈路走通,并非易事。
站在2026年2月的門檻上回望,中國對虛擬資產及相關業務的監管走過了一條由緊到嚴、由粗到細的演進之路。
對于近年來在RWA領域積極探路的新能源企業而言,這份遲來的“合規說明書”究竟意味著什么?是寒潮還是春風?
01
RWA,迷霧中的探索
近年來,新能源資產融資模式越來越多樣化。
在市場相對火熱的幾年中,RWA一直被視為激活實體資產價值的新模式。
RWA的核心機制是將傳統領域中流動性較低的實體資產——包括光伏電站、充電樁、農產品及商業權益等——轉化為可在鏈上高效流轉的數字代幣。
而新能源資產由于其行業屬性,相對來講與RWA天然適配。
首先,光伏電站、儲能設備、充電樁等新能源資產,其生命周期收益、現金流均可精準測算,與RWA要求的“真實資產錨定”高度契合。
而且,新能源資產具備天然的物聯網基因,通過傳感器、數據監測技術,可實現發電效率、設備狀態等數據的實時上傳,為區塊鏈上的RWA提供真實、動態的數據支撐。
雖然RWA與一般加密代幣發行在形式上類似,但不同的是,合規的RWA有真實的底層資產作為支撐,可通過技術手段實現實時披露機制讓鏈上通證與鏈下資產“對得上賬”。
本質上,RWA業務的重點仍是股票公開發行,或是資產證券化。
這與我國綠色金融業正在探索的資產支持證券(ABS)、不動產資產支持證券(REITs)等資產證券化形式類似,只是披上了“代幣化”和“區塊鏈”的外衣。
目前,我國清潔能源REITs已完成從無到有、由點及面的跨越,成為綠色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發行規模合計超過207.89億元。
然而,在過去幾年中,新能源企業對于RWA的探索可謂“冷暖自知”。
2024年8月,朗新科技攜手螞蟻數科,以國內9000臺充電樁運營收益權在香港完成1億元人民幣的RWA發行。
同年12月,協鑫能科以湖南、湖北3000座共計82MW的分布式光伏電站未來收益權為支撐,融資超2億元人民幣,規模幾乎相當于一個小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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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新網
然而這些成功案例的背后,卻始終籠罩著一層政策迷霧。不少企業對監管態度心存疑慮,擔憂隨時可能到來的政策收緊。
02
從“一刀切”到“有路徑”
從2024年下半年至2025年初,全球RWA代幣化市場經歷了一輪爆發式增長。
與此同時,境內也出現了一批以“RWA”、“資產上鏈”、“通證經濟”為名的新型融資活動。
浙江、安徽、南京等地陸續發布關于警惕以“RWA”等名義從事非法金融活動的風險提示,指出一些不法分子以投資數字資產、抓住造富新風口為噱頭,滋生非法金融活動。
據路透社報道,2025年9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向部分境內券商發出非正式監管指導意見,要求暫停在香港的RWA業務,對相關業務踩下了剎車。
中國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受多種因素的影響,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相關投機炒作活動時有發生,風險防控面臨新形勢、新挑戰。
而今年2月6日發布的兩份文件,其核心就在于,官方的態度從“默認禁止”轉向了“合規允許”。
42號文首先明確了虛擬貨幣與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和相關業務活動本質屬性。
對于虛擬貨幣,文件直接指出,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于非法金融活動。未經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同意,境內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境外發行掛鉤人民幣的穩定幣。
相對的是,42號文件將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RWA)定義為“使用加密技術及分布式賬本或類似技術,將資產的所有權、收益權等轉化為代幣(通證)或具有代幣特性的其他權益、債券憑證,并進行發行和交易的活動”。
雖然文件規定:“在境內開展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活動,以及提供有關中介、信息技術服務等,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擅自公開發行證券、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業務、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應予以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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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證監會
但同時,文件也首次提出了“經業務主管部門依法依規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礎設施開展的相關業務活動除外”的例外條款,為合規的RWA項目留下了生存空間。
對于境內主體赴境外開展相關業務,42號文件指出,類資產證券化、具有股權性質的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業務,都按照“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原則,由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局等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依法依規進行嚴格監管。
這意味著,RWA不再處于監管真空,而是納入現行金融監管體系。
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首席專家、主任曾剛認為,42號文采用“境內禁止、境外嚴管”的監管框架,首次將RWA代幣與虛擬貨幣進行了區別對待。
03
從“灰色地帶”到“法制軌道”
42號文件出臺后,中國證監會配套發布的《指引》則將“資產支持證券代幣”作為首個可操作的RWA類型,為境內企業合規境外發行開辟了具體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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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證監會
《指引》指出,以境內資產在境外發行資產支持證券代幣,應當履行相關監管部門要求的核準、備案或安全審查等程序。
對于新能源企業而言,這份遲來的合規指南,將曾經游走在灰色地帶的創新,納入了陽光下的法治軌道。
境內資產境外發行RWA怎么做,路徑已經有了,但是達成路徑的條件極為嚴謹,這一過程必須要受強監管,獲得證監會審批。
首先是備案。開展境內資產境外發行資產支持證券代幣業務前,實際控制基礎資產的境內主體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備案,按要求報送備案報告、境外全套發行資料等材料。
證監會要求備案主體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備案材料真實、準確、完整。
同時,《指引》明確了六種不得開展業務的情形,包括法律禁止通過資本市場融資的、危害國家安全的、存在刑事犯罪的、涉嫌違法違規正在被調查的、基礎資產存在權屬糾紛的、以及存在境內資產證券化負面清單情形的。
此外,證監會還表示,將加強與境外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跨境監管合作和信息共享,為合規項目提供制度保障。
目前,香港地區已構建了較為完善的RWA監管框架,包括《證券與期貨條例》對證券型代幣的監管,以及香港金融管理局對非證券代幣化產品的規范。
這意味著,“境內合規備案”與“香港合規發行”的雙軌路徑已經呼之欲出。
過去,許多新能源企業對RWA望而卻步,擔心觸碰監管紅線。如今,合規路徑進一步明確,為行業帶來了確定性。
現在的問題是,誰能第一個把鏈路走通,成為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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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
[1]https://www.csrc.gov.cn/csrc/c100028/c7614320/content.shtml
[2]https://www.amac.org.cn/xwfb/zjyw/202602/t20260206_27338.html
[3]https://weekly.caixin.com/2026-02-13/102414391.html
[4]https://database.caixin.com/2026-02-07/102412638.html
[5]https://www.csrc.gov.cn/csrc/c101954/c7614288/content.shtml
[6]https://news.cctv.com/2026/02/07/ARTIJbmldjIcdRF1m75e1o1A260207.shtml
[7]https://finance.eastmoney.com/a/202512313606925391.html
[8]https://www.sse.com.cn/cpc/cpctheme/4th20thcpc/4th20thcpcgcxx/c/c_20251128_10800091.shtml
[9]https://cn.cointelegraph.com/news/uk-media-exclusive-why-did-china-s-securities-regulatory-commission-halt-rwa-business-of-brokerages-in-hong-kong
[10]https://www.junzejun.com/Publications/1411521917d03c-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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