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大城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下稱“大城縣自規局”)發布大自然規告字【2026】2號公告,對當地一宗國有土地使用權進行拍賣出讓,河北瀛海拍賣有限公司作為代理單位同步發布相關公告,本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的國有土地拍賣流程,卻讓參與競買的大城縣禹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禹洋地產”)遭遇了一系列匪夷所思的經歷:報名時被臨時要求補充資料、提交齊全材料后遭拒供保證金繳納賬號、被迫簽訂無留存告知函才完成報名,次日拍賣便被突然終止,而背后暴露的更是大城縣自規局在土地出讓過程中多項涉嫌違法違規的操作,國有土地拍賣的程序正義在此次事件中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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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買報名屢遭設卡 禹洋地產歷經波折才完成手續
2026年2月14日,大城縣自規局在中國土地市場網發布大自然規告字【2026】2號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明確以拍賣方式出讓2026-2號地塊,同期,代理單位河北瀛海拍賣有限公司在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發布2026-3號地塊拍賣出讓公告。兩份公告均清晰劃定了競買報名的時間與資料要求:2026年2月14日至3月6日可獲取拍賣出讓文件,3月6日16時前需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資料,填寫書面申請并交納競買保證金,委托代理的需額外提供授權委托書等相關文件,公告中并未提及銀行資信證明這一材料。
本著依規參與競買的原則,禹洋地產于3月5日上午整理好公告要求的全部資料,前往大城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報名,卻被河北瀛海拍賣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王女士告知,還需提供銀行資信證明。“公告里沒有要求的材料,現場卻被臨時索要,為了能順利報名,我們只能立刻前往銀行開具相關證明。”禹洋地產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司工作人員加急辦理,于3月5日下午14時40分左右再次來到交易中心提交補充后的全套資料,此時所有材料均已符合公告列明的要求。
令人意外的是,資料審核通過后,王女士卻以“接到通知該宗土地存在上訪問題”為由,拒不提供競買保證金繳納賬號。在禹洋地產工作人員的據理力爭下,雙方僵持了一個多小時,直至當日15時50分左右,王女士才提出要求,讓禹洋地產簽訂一份告知函后才肯提供賬號。為了不耽誤保證金繳納時限,禹洋地產無奈按要求簽訂告知函,卻被對方告知該函無法提供公司留存版本,僅能由拍賣公司持有。拿到賬號后,禹洋地產立即安排財務人員繳納3000萬元競買保證金,終于在3月5日完成了所有報名手續,整個過程充滿了人為設置的阻礙,讓參與競買的企業倍感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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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次日突然終止 企業索要資料遭強硬拒絕
就在禹洋地產以為完成報名,靜待拍賣開啟時,更突兀的事情發生了。3月6日上午10時31分,距離競買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還有不到6小時,禹洋地產突然接到河北瀛海拍賣有限公司王女士的電話,被告知該宗土地拍賣終止,要求公司當日下午前往交易中心領回報名材料,對于終止拍賣的具體原因,對方在電話中并未作出任何說明。
3月6日下午13時40分,禹洋地產工作人員如約來到大城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方面準備領回報名材料,另一方面要求對方提供昨日簽訂的告知函副本,供公司留存備案。對此,現場工作人員表示無法做主,電話聯系了河北瀛海拍賣有限公司鄭總,而鄭總的態度卻極為強硬,在電話中直接告知禹洋地產,該告知函不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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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臨時加資料、拒供賬號,到被迫簽無留存告知函,再到毫無征兆的拍賣終止,我們作為合法的競買企業,全程被牽著鼻子走,連一份自己簽字的文件都無法留存,整個過程毫無公平可言。”禹洋地產負責人表示,3000萬元的競買保證金雖已繳納,卻因拍賣突然終止面臨資金占用的損失,而企業的合法競買權利,更是在此次事件中被肆意侵犯。
自規局披露終止原因 暴露土地出讓多項違法違規事實
針對此次地塊拍賣突然終止的原因,記者于3月6日前往大城縣自規局進行采訪,該局邢主任給出了明確答復:因有人上訪,且地塊存在補償不到位的問題,致使拍賣無法繼續進行。這一答復,不僅印證了河北瀛海拍賣有限公司此前提及的“上訪問題”并非托詞,更直接暴露了大城縣自規局在此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出讓過程中,存在多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土地出讓程序的行為,其違規操作是此次拍賣風波的核心根源。
其一,違反“凈地出讓”法定要求,違規出讓存在權利瑕疵的土地。根據《土地管理法》《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及國土資源部相關通知要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必須堅持“凈地出讓”原則,未經拆遷安置補償、土地權利存在糾紛、安置補償不到位的土地,不得進行出讓。大城縣自規局在明知該地塊存在補償不到位的情況下,仍于2月14日發布拍賣出讓公告,將存在明顯權利瑕疵的土地推向市場,其行為已違反國家關于國有土地出讓的核心規定,屬于典型的違規出讓土地行為。
其二,出讓程序存在重大疏漏,未對地塊前期情況進行充分核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拍賣出讓,需要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對地塊的權屬、補償、信訪等情況進行全面、細致的核查,確保地塊符合出讓條件后,方可制定出讓方案、發布出讓公告。大城縣自規局作為土地出讓的主管部門,在地塊補償未到位、已出現上訪問題的背景下,未完成前期核查便啟動拍賣程序,導致拍賣中途被迫終止,反映出其在土地出讓工作中存在嚴重的失職瀆職行為,前期工作流于形式,給參與競買的企業造成了不必要的損失。
其三,拍賣終止程序不合法,未履行法定告知與公示義務。根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及相關監管辦法,土地拍賣若因特殊原因需要中止或終止,出讓人應履行法定的告知、公示程序,向所有已報名的競買人書面說明終止原因,并在指定平臺發布終止公告。而大城縣自規局委托的代理公司僅以一通電話告知禹洋地產拍賣終止,未出具任何書面說明,自規局自身也未在官方平臺發布相關終止公告,其行為違反了土地拍賣終止的法定程序,剝奪了競買企業的知情權。
其四,對代理單位監管缺位,放任報名環節違規操作。在此次競買報名過程中,河北瀛海拍賣有限公司作為大城縣自規局委托的拍賣代理單位,存在臨時增加報名資料、無故拒供保證金繳納賬號、要求企業簽訂無留存告知函等一系列違規操作。根據《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場監督管理辦法》等全國通行的監管規定,出讓人應對委托的中介服務單位的土地交易行為進行全面監管,大城縣自規局作為委托方,對代理單位的違規操作未進行任何約束與糾正,存在明顯的監管缺位,間接導致了競買企業的合法權益受損。
此外,從土地拍賣的整體流程來看,大城縣自規局發布的2026-2號地塊公告與代理單位發布的2026-3號地塊公告同步進行,卻未對地塊編號不一致等問題作出說明,也反映出其在土地出讓公告發布環節存在工作不嚴謹、流程不規范的問題,進一步凸顯了當地土地交易管理工作的漏洞。
國有土地拍賣需守住程序正義 企業權益亟待保障
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是我國土地市場配置的核心方式,《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第三條明確規定,該類出讓行為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這一原則不僅是土地出讓的基本準則,更是保障市場主體平等參與市場競爭、維護土地市場秩序的重要基石。
大城縣此次地塊拍賣風波,從前期違規出讓存在瑕疵的土地,到中期放任代理單位在報名環節肆意設卡,再到后期隨意終止拍賣且不履行法定程序,大城縣自規局的一系列行為,徹底違背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讓國有土地拍賣的程序正義蕩然無存。而禹洋地產作為合法的市場主體,依規參與競買卻屢遭不公,不僅面臨資金占用的直接損失,更遭遇了權利被侵犯的無奈,這一情況也折射出部分地方在土地交易過程中,仍存在重流程形式、輕實質監管,重行政主導、輕企業權益的問題。
根據《拍賣法》《合同法》及土地交易相關監管規定,委托人在拍賣開始前撤回拍賣標的,若給競買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中介服務單位在土地交易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的,也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監管主體存在失職瀆職的,相關人員還應被追究行政甚至刑事責任 。截至發稿,禹洋地產仍未收到大城縣自規局及河北瀛海拍賣有限公司關于拍賣終止的書面說明,也未獲得任何關于損失賠償的相關答復。
此次大城縣的地塊拍賣風波,為各地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敲響了警鐘:國有土地出讓事關土地市場秩序與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必須嚴格遵循法律法規,守住程序正義的底線,做好地塊前期核查、交易過程監管、突發情況處置等每一個環節的工作。同時,對于此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違法違規行為,相關監管部門應及時介入調查,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切實保障禹洋地產的合法權益,讓土地市場回歸公開、公平、公正的正軌。我們也將持續關注此次事件的后續處理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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