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公安在工作中掌握到一條重要線索:有人疑似在轄區內銷售劣質柴油,牟取暴利。經過縝密偵查,一個隱藏在正規經營表象下的“黑油”團伙浮出水面,其操作手法令人咋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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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明”算計,卻算不過法律
辦案民警經過深入調查發現,以楊某、周某為首的團伙,為了謀求非法利益,竟打起了柴油的“歪主意”。他們不走正道,專尋“偏門”,在外地購入7噸價格低廉、來源不明、品質低劣的劣質柴油。
不僅僅只是簡單的“以劣充好”,楊某團伙的“狡猾”之處在于,他們通過正規渠道采購了部分符合國家標準的柴油,并精心保存了所有正規的購買票據,企圖以此作為“護身符”,應對執法部門的檢查。
在實際銷售時,他們將低價購進的劣質柴油與正規柴油進行混合勾兌,再以正規柴油的市場價格對外銷售,從中賺取巨額差價,完全不顧及車輛使用劣質油品可能帶來的巨大損害,以及背后潛藏的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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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紙檢測,撕開偽裝
再狡猾的狐貍也斗不過好獵手。當辦案民警對該團伙進行突擊檢查,并對現場查獲的涉案油品進行抽樣送檢后,真相大白。
檢測結果顯示,這批混合后的柴油,其閃點(即油品在特定條件下遇火發生閃燃的最低溫度)實測值僅為46.0℃,而國家強制性標準明確規定,柴油的閃點應不低于60℃。
閃點低于標準值,意味著這批柴油極易被點燃,在運輸、儲存和使用過程中,發生火災甚至爆炸的風險將大大增加,對公共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經鑒定,涉案油品屬于不合格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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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犯法律,難逃制裁
楊某等人自以為聰明,用“混搭”和“正規票據”能掩蓋違法行為,殊不知,其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紅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之規定,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達到一定標準的,將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楊某等人的行為,正是典型的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進行銷售,涉嫌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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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提醒廣大消費者,加油請選擇正規加油站,切勿貪圖便宜購買來源不明的油品。此外,非法加油點往往設備簡陋,缺乏必要的安全措施,極易引起火災爆炸事故,存在重大的安全隱患。
如發現相關違法犯罪線索,請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警民攜手,共同維護安全、有序的市場環境。
來自:嘉陵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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