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哈或需賠償消費者26.9億元”在3月15日登頂微博熱搜榜首。近日,網紅凌達樂(曾用網絡名“鹿哈”)帶貨的毛肚產品被曝存在衛生安全問題。當流量泡沫吹到極致,當帶貨數據屢創新高,誰來為那一袋袋流入消費者口中的“臟亂差”買單?
出品|網經社
作者|可樂
審稿|云馬
配圖|網經社圖庫
一、網紅“鹿哈”帶貨“翻車”
這場風波的起點充滿了黑色幽默。3月15日,大量網友涌入藝人鹿晗的短視頻賬號評論區,留言“賠錢”“毛肚能退嗎”。以至于鹿晗粉絲不得不下場辟謠,這場因長相和藝名高度相似引發的烏龍,意外地將“鹿哈”凌達樂推向了更兇猛的輿論聚光燈下。
但玩笑過后,是觸目驚心的真相。3月14日,網紅“鹿哈”凌達樂帶貨的膳小丫貢菜千層肚被曝加工環境惡劣,工廠內清潔區、一般作業區、人流、物流多個生產區域交叉污染,工作人員在蒸煮毛肚時肆意抽煙,牛肚在破損的環氧樹脂地面冷卻并鏟走,并且泡發步驟還涉嫌違規使用雙氧水。
3月15日,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通報稱,現已對加工膳小丫千層肚的四川川牛福食品有限公司進行立案調查,責令其立即暫停生產,進行停業整頓,對其相關原料及成品進行先行登記保存,并于當日抽樣送檢。相關情況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之中,后續將根據調查核實情況進行依法處理,并及時向社會公布相關情況。
網紅“鹿哈”的抖音櫥窗已將該毛肚下架,其櫥窗內還有其他食品在售賣。“鹿哈”個人賬號櫥窗顯示,其在抖音平臺的銷售數據已接近3000萬單。同時,膳小丫抖音官方店鋪所有商品都已被下架。
二、承諾“假一賠三”是否作數?
“鹿哈”曾在直播間信誓旦旦地承諾產品正規合格,并喊出“假一賠三”的口號。正是這句話,炸出了那個令人眩暈的“26.9億” 。據網友統計,該產品累計售出近3000萬單,若按此承諾計算,賠償金額高達26.9億元;若依據食品安全法適用“假一賠十”,這一數字將飆升至89.7億元。不過,凌達樂公司負責人回應稱:涉事產品僅帶貨1個月,銷售約8萬單,網傳說法太夸張。
面對輿論海嘯,凌達樂客服團隊迅速回應:先行墊付退費,并給予三倍補償。與此同時,涉事生產商四川川牛福食品有限公司已被當地市監局立案調查、責令停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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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哈”并非個例。從早期的“辛巴假燕窩”事件(河南省消協曾提起退賠7971萬余元的公益訴訟),到近期“東北雨姐”等網紅接連在食品問題上翻車,再到千萬粉絲博主“相宜”被曝虛構專家身份、編劇情帶貨。一個共同的邏輯反復上演:網紅利用公眾信任和流量優勢,將產品(尤其是難以溯源的食品)以低價、直觀的方式海量傾銷給粉絲,而一旦供應鏈最隱秘的角落里露出“骯臟的馬腳”,整個鏈條便瞬間崩塌。
據網經社不完全統計,辛巴、羅永浩、劉媛媛、瘋狂小楊哥、東方甄選、駱王宇、李佳琦、東北雨姐等MCN機構及主播均陷入過帶貨“翻車”的輿論漩渦。如抖音“美妝一哥”駱王宇因“油橄欖”事件被“打假”后宣布退網,表示將為消費者退款1.5億元;東方甄選售賣的西梅汁遭禁;“三只羊”帶貨“香港美誠月餅”“澳洲谷飼牛肉卷”虛假宣傳被罰6894.9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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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哈”們扮演的早已不是單純的“推薦官”,而是實質上的“銷售者”。若主播以銷售者身份帶貨,需保障產品質量,不得以次充好。對于涉及生命健康的食品,即便主播主觀“不知情”,也可能需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那句脫口而出的“假一賠三”,不僅是直播間的“表演話術”,更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對賭契約。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正策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稱:消費者若遇到此類食品安全問題可以采取以下途徑維權:
與經營者協商和解:直接與超市協商,要求退換貨或者賠償損失;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請求當地消費者協會進行調解;向行政部門投訴:可以向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有關行政部門投訴,由其進行調查處理;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如果與經營者有相關仲裁協議,可以提請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途徑,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損失;撥打12315投訴熱線:這是中國國家工商總局設立的消費者投訴熱線,可以進行電話投訴;登錄315投訴官方網站:通過網上平臺進行投訴,提供相關證據,如購物小票、產品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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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維權過程中,消費者應保留好購物小票、產品包裝、標簽照片等相關證據,以備不時之需。同時,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的規定,消費者還可以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董毅智補充。
三、“史上最嚴”監管落地
耐人尋味的是,就在“鹿哈事件”發酵的前幾天,2026年3月13日,《人民日報》刊發了關于兩部食品安全新規的報道。3月20日起,《直播電商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與《食品銷售連鎖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將正式施行。
這并非巧合,而是監管部門釋放的強烈信號。如果將時間線拉長,可以看到一張越來越密的監管大網正在收緊:
2025年,市場監管總局會同國家網信辦出臺了首部專門規制直播電商的部門規章——《直播電商監督管理辦法》,首次厘清了平臺、直播間運營者、營銷人員等主體的法律責任,創新性地將“流量監管”納入工具箱,明確可對違法主體采取限制流量、暫停直播等措施。同年,市場監管部門對快手的運營主體開出近2700萬元罰單,對擁有超9000萬粉絲的“太原老葛”涉嫌虛假宣傳系列案罰款5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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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投資人、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郭濤表示,該責任劃分的核心創新在于打破以往“責任模糊、推諉扯皮”的監管困境,構建“主體明確、權責對等、閉環追溯”的治理框架。責任顆粒化層面,首次清晰界定平臺、直播間運營者、MCN機構、主播四類主體的專屬權責,平臺負責資質核驗與流量管控,MCN機構承擔主播培訓與選品核驗,主播需對宣傳內容真實性負責,避免“法不責眾”。
而即將在3月20日生效的新規,則進一步 “對癥下藥” :明確平臺必須管好直播間里的“人”和“貨”;要求平臺建立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機制。這意味著,過去那種“網紅只管賣,出事甩鍋給工廠”的戲法,將徹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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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屆電子商務專業委員會專家、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曾表示,食品安全問題不容忽視,從電商平臺淘寶、京東、拼多多,外賣平臺美團、餓了么,到短視頻平臺抖音、快手,以及品牌食品電商,如拉面說、鯊魚菲特、好麥多、李子柒等,線上銷售食品的渠道越來越多,這些平臺在售賣食品時,應落實好自身的監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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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磊進而說到,當前網絡食品銷售主要包括以下五類平臺:對于淘寶、天貓、京東、拼多多、抖音、快手、小紅書等綜合電商平臺,淘寶閃購、美團閃購、小象超市、京東七鮮等外賣&即時零售類平臺,臨期團、三只松鼠、百草味、來伊份、鹽津鋪子等垂直食品電商類平臺,星巴克、瑞幸、喜茶、蜜雪冰城、奈雪的茶、茉莉奶白等奶茶咖啡類,快樂猴、淘寶便利店、京東折扣超市、盒馬、樸樸超市等O2O商超類平臺而言,短期內意味著運營成本的上升和管理難度的增加。過去那種依靠流量迅速擴張、粗放式管理的模式難以為繼。平臺必須投入更多資源用于資質審核、技術研發、人員培訓和日常巡查。
26.9億元,最終可能只是一個停留在熱搜上的數字,實際賠償金額或許遠低于此。但它引發的思考不應隨熱搜消退。對于消費者,這是一次警醒:那些在鏡頭前聲嘶力竭喊著“家人們,把價格打下來”的網紅,其光鮮背后連接的可能是令人作嘔的生產線。低價誘惑面前,保持理性是對自身權益最好的保護。
四、直播電商大本營
直播電商作為網經社重點深耕賽道之一,構建了涵蓋平臺、內容與會議活動的服務體系。網經社為國內各大直播電商平臺、以及大部分直播機構提供媒體傳播、數據智庫、資源鏈接等服務,打造國內最具影響力的直播電商第三方平臺。
網經社深耕數字經濟行業近20年,長期關注直播電商,旗下直播電商臺重點報道、研究與服務的有:1.平臺類:淘寶直播、多多直播、京東直播、抖音電商、快手電商、蘇寧直播、蘑菇街直播、唯品會直播、小紅書直播、嗶哩嗶哩、視頻號;2.MCN類:謙尋文化、美腕、辛有志嚴選、遙望、交個朋友、無憂傳媒、東方甄選、與輝同行、如涵、泰洋川禾、蜂群文化、大禹網絡、青藤文化、宸帆、嘻柚互娛、構美、快美、古麥嘉禾、二咖傳媒、熱度電商、集淘、洋蔥視頻、侵塵文化、乾派文化、仙梓文化、緹蘇、彥祖文化、君盟、白兔控股、愿景未來、優蜜、全尚文化、銳趣文化、三只羊網絡、奇東傳媒、麥芽傳媒、奇光傳媒;3.服務商類:有贊、微盟、魔筷科技、蚊子會、小鵝通、商派、大商創、紅唄、米絡星傳媒、眾燦互動、銀河眾星、巨鯨幫幫、云犀直播、影行天下、索象、微贊直播、微吼直播、有播、優大人、蟬媽媽、飛瓜數據;4.電商主播類:李佳琦、蛋蛋、辛巴、羅永浩、董宇輝、時大漂亮、廣東夫婦、瘋狂小楊哥、太原老葛、蜜蜂驚喜社、香菇來了、賈乃亮、董先生、陳潔kiki、烈兒寶貝、劉媛媛、高芋芋、多余和毛毛姐、小小101、麥小登、老吳很帥、陳三廢姐弟、國岳、彩虹夫婦、黃宥明、駱王宇、郝劭文、李宣卓、董潔;5.生活服務電商類:美團 攜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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