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江縣委副書記、三級調研員建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甘孜州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建康簡歷
建康,男,藏族,1977年10月生,四川巴塘人,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2000年9月參加工作,2005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0年9月至2005年4月,在甘孜州扶貧開發辦工作;
2005年4月至2016年9月,歷任甘孜州扶貧開發辦扶貧科副科長、政訓科科長、督查科科長,州扶貧和移民工作局以工代賑科科長、辦公室主任;
2016年9月至2024年5月,歷任德格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縣委常委、三級調研員,新龍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三級調研員;
2024年5月至今,任雅江縣委副書記、三級調研員。
農業農村廳農業資源環境處原副處長、三級調研員余飛 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四川省紀委監委駐農業農村廳紀檢監察組對農業農村廳農業資源環境處原副處長、三級調研員余飛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四川省監委指定樂山市監委管轄,樂山市監委指定沐川縣監委管轄,沐川縣監委對其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余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廉潔底線失守,長期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利用職務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項目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并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余飛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農業農村廳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給予余飛開除黨籍處分;由四川省紀委監委駐農業農村廳紀檢監察組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由沐川縣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廉潔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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