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廣輝
為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暢通當事人訴求反映渠道,解決“新三難”的頑疾,近日,長春新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出臺“執行法官”固定接待日制度,搭建執行法官與當事人溝通橋梁,增進當事人對法院工作的理解與信任。采取固定時間、固定地點、固定人員的方式,由承辦法官面對面對程序中案件當事人進行溝通和答疑,開展釋法明理、答疑解惑、調解工作、執行進程通報。現將固定接待日向社會公眾公布。
接待法官時間表及電話
![]()
一、接待地點:
訴訟服務大廳司法釋明中心設立執行接待室,工作日可接待執行當事人。
二、接待時間: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三、注意事項:
為維護司法秩序,請遵守訴訟服務大廳相關規定,不得攜帶危險物品,不得飲酒后前來。
1.當事人需及時了解案件進度、提供財產線索及證據,與辦案人面對面溝通、答疑解惑。
2.為減少等待時間和重復奔波,請盡量按照您的案件辦案人的接待時間前來,避免跑空。
3.當事人本人來訪,請帶好個人身份證等身份證明材料。如委托律師來訪,需持律師證和相關授權委托材料。現場需根據工作人員安排,排序等候接待。
4.以上執行接待日安排系依照現有執行案件辦理及事務崗位分工情況確定,本院將適時更新。
長春新區人民法院
2026年3月4日
初審:廣輝
復審:韓蕊
終審:姚麗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