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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資訊 | PV-info
近日【光伏資訊】微信公眾號(PV-info)了解到,3月18日,山東省能源局發布《關于開展2026年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根據通知,項目須符合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落實用地(用海)、生態環境、水利交通等建設條件,避讓在運、在建、擬建新能源項目和各項限制性因素。根據《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小型地面電站按集中式光伏管理,可參與本次申報;魯北鹽堿灘涂地風光儲輸一體化基地、海上光伏基地規劃項目不參與本次申報。
鼓勵開發企業優先選用鈣鈦礦、異質結先進光伏組件設備,提升光伏發電效率;支持通過自愿配置儲能設施,提高項目自主調節能力;探索采用綠電直連等多元消納模式;支持結合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政策,合理預測利用率和電價水平,保障項目經濟性。
建設時限:項目須承諾在2027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網,否則不予申報。
文件要求:
嚴格落實國家統一大市場要求,不得將配套產業、不當投資作為開發門檻,不得將配置儲能作為項目備案、并網的前置條件。
對“十四五”期間按承諾時限建成投產的企業,在評審中給予支持;對未按承諾時限投產的從嚴把握。
本次申報項目若未能按期(2027年底前)并網,將從名單中移出,并與后續項目申報掛鉤,同時增加項目所在地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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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20260224:
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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