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在中小學春秋假期間保障有學生子女的職工休假的倡議
蕪湖市各用人單位、工會組織:
春華爛漫,秋意曠懷。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推行中小學春秋假、落實帶薪錯峰休假的部署要求,回應廣大職工家庭實際需求,現向全市用人單位和工會組織發出如下倡議:
一、切實保障休假需求
鼓勵用人單位積極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在我市春秋假期間,優先保障有子女在義務教育階段就讀的職工享受年休假、調休或補休。
二、鼓勵統籌休假安排
鼓勵用人單位提前摸排職工休假需求,統籌工作和生產計劃,建立彈性調休、輪休輪崗機制,采取分段休假、調劑用工等人性化措施,保障職工在春秋假期間帶薪休假。
三、深化集體協商共治
鼓勵用人單位、工會組織或職工代表通過集體協商,將錯峰休假、彈性調休等納入集體合同,保障有子女在中小學就讀的職工在春秋假期間的休假權利。
愿我們同心同行,各用人單位以更加人性化的休假制度增強廣大職工的幸福感、歸屬感、自豪感,讓職工有更多的時間陪伴祖國的花朵春日賞景、秋日拾趣,共享蕪湖建設發展成果。
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蕪湖市總工會
2026年3月19日
來源| 蕪湖市總工會
責編| 徐秋陽編輯| 吳瑤
主辦單位| 安徽省網信辦、省政府新聞辦
平臺建設及技術支持| 安徽新媒體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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