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聲明:本文為虛構創作,請勿與現實關聯
2005年,南方某沿海城市,一條小黑狗改變了一個案子的走向。
那天傍晚七點,一家五金店的夫妻正焦慮地等待消息。
他們的兒子,一個十歲的男孩,已經失蹤了整整一天。
就在這時,店門外傳來了輕微的碰撞聲。
父親下樓查看,發現是鄰家的小黑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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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用額頭反復撞擊玻璃門,嘴里叼著什么東西。
父親打開燈,俯下身,看清了那個東西的形狀。
那一刻,他的腿軟了。
狗嘴里叼的,是一只小孩子的手。
1
這家五金店開在城東新開發區的商業街上。
街道兩側是清一色的兩層商鋪,一樓做生意,二樓住人,整條街都是這種格局。
店主姓方,老方和妻子從外地來這座城市已經兩年,在這條街上經營五金雜貨,生意平平,日子過得還算穩當。
他們有一個兒子,叫方明,十歲,在附近的小學讀四年級。
孩子長得好看,老師喜歡,同學也喜歡,放了學就在街上跑,認識了一街的人,誰都叫得出來。
3月13日,也就是失蹤當天的下午,老方帶方明去附近的商城買了一張小床,回到店里,兩口子上樓收拾新床鋪,讓方明自己下去玩。
這是很正常的事,這條街上的孩子都這樣,放了學滿街跑,天黑了自己知道回來。
但那天,方明沒有回來。
等到天全黑了,老方去找,走遍了整條街,沒找到。
老方問了周圍幾家店,有人說下午見過方明,后來就不知道去哪了。
夫妻倆找了一夜,沒有消息,天亮后報了警。
到了3月14日傍晚七點,方明失蹤已經整整二十四小時。
夫妻倆坐在二樓,妻子已經哭了一整天,老方強撐著,心里像壓著一塊石頭,越壓越沉。
就在這時,樓下傳來了輕微的碰撞聲。
「當……當當。」
不規律,很輕,像是有人用手指漫不經心地敲門。
老方以為是顧客,下了樓,推開門一看,沒人。
他四下看了看,準備回樓上,聲音又響了起來。
他這才看見,是鄰家的小黑狗。
這條狗平時在商業街上到處跑,認識街上大多數人。它用額頭反復頂撞玻璃門,嘴里叼著什么東西,那個東西隨著它的動作一下一下地晃,看起來像是一根小雞爪。
老方彎腰去看。
他站起來的時候,臉色已經全變了。
不是雞爪。
是一只手。
小號的手,手指的比例,是孩子的手。
老方站在原地,沒有動,大概有十幾秒鐘。
然后他轉身跑上樓,抓起手機撥了110。
2
專案組在接報后不到十分鐘就封鎖了現場。
負責指揮的刑偵隊長叫祁文華,從事刑偵工作十五年,見過的案子不少,但深夜接到「黑狗叼斷手」的報告,還是讓他在電話里停頓了兩秒才反應過來。
到了現場,祁文華沒有急著進去,而是先在門口站了一圈,四處看了看。
他在找那條黑狗。
他想跟著狗走一遍,看它還能帶出什么來。
但那條狗把東西叼來之后就不見了,整條街找了一圈,沒有蹤影。
祁文華只能先從其他線索入手。
法醫初步檢驗:斷手屬于未成年人,從骨骼發育來看,年齡在十到十二歲之間,切割痕跡顯示是利器所為,刀斧一類。
方家夫妻被請來辨認,老方靠近看了一眼,沒有找到他們認得的體表特征,無法當場確認是否屬于方明。
法醫說:需要做DNA比對,二十四小時內出結果。
妻子在旁邊哭,哭到幾度昏厥,被人扶著坐下,緩了又站起來繼續哭,嘴里一遍又一遍地喊:「我兒子還活著,一定還活著,你們把他找回來,哪怕少了手也沒關系……」
祁文華背對著她站著,看著眼前的街道,臉上沒有表情。
專案組連夜兵分三路。
第一路,斷手送檢,等DNA結果。
第二路,以商業街為圓心,向外擴展,進行地毯式搜查,看是否還有其他殘骸。
第三路,走訪方明失蹤前后的所有線索,重建他在3月13日下午的行動軌跡。
走訪的結果很快出來了一部分。
方明,十歲,四年級,成績中等,性格外向,在班里和街坊里都人緣不錯。
準確失蹤時間:3月13日下午四點四十分左右,也就是老方帶他買床回來、讓他自己出去玩之后不久。
失蹤前沒有異常表現,沒有和任何人發生爭執,家庭關系正常,父母對他很好。
排除離家出走。
排除仇殺。
綁架?失蹤超過二十四小時,沒有收到任何勒索信息,不像綁架,但也無法完全排除。
凌晨時分,DNA比對結果出來了。
斷手屬于方明。
而且,斷手被蒸煮過。
祁文華盯著報告,把「蒸煮」這兩個字看了好一會兒。
為什么要蒸煮?
他沒有立刻說出自己的判斷,但會議室里所有人的臉色都變了。
3
3月15日,那條黑狗又出現了。
祁文華看見它在街口轉悠,跟了上去。
黑狗在開元路上兜了一圈,最后在靠近機場路的一塊綠化帶附近停下來,對著一小塊翻新的泥土開始狂叫。
警員們走過去,看了看那塊土地,發現確實有翻動過的痕跡,土色比周圍深,邊緣不整齊。
開挖。
又是一只斷手,仍然是小孩子的,切割方式和第一只相同。
黑狗在專案組的內部消息里又記了一功。
法醫確認:第二只斷手同樣屬于方明,同樣被蒸煮過。
至此,專案組內部的判斷基本一致:方明已經遇害,并且遭到了分尸處理。
但礙于還未找到其他殘骸,專案組領導下令暫不對外公布死亡結論。
與此同時,另一條線索浮出水面,讓所有人的注意力轉移了方向。
葉爸爸——不,應該說老方——在接受走訪時,提到了一件之前沒有說清楚的事。
3月13日下午五點左右,他出門找方明,順路經過了隔壁的一家魔法道具店。
店老板對他說,看見方明從這里出去之后,跟一個女人說了幾句話,然后跟著那個女人往東走了。
往東走。
商業街往東接機場路,那個方向人煙稀少。第二只斷手被找到的綠化帶,恰好也在那個方向。
神秘女人的線索,和拋尸地點的位置,完全吻合。
祁文華盯著地圖看了很久,把兩個坐標之間的距離用手指比量了一下。
他分出兩名警員,專門追查這個女人的身份和下落。
然后,學校那邊也傳回來一條讓他意外的消息。
4
方明的班主任聯系了專案組,說班里有個男生聲稱,案發之后曾經親眼看見過方明。
祁文華一開始以為自己聽錯了,讓對方重復了一遍。
沒聽錯。
有個同學說,3月14日晚上,他在楓南路上看見方明站在路邊。
如果這是真的,那整個案子的方向就要重新考慮了。
專案組派了兩名女警去學校和那個男生談話。
男生進了談話室,明顯緊張,手放在腿上,眼神不停地往旁邊瞟,回答問題的時候總是短短的一兩個字,多了就停。
「他當時穿什么衣服?」
「不記得了。」
「他有沒有什么不一樣的地方?」
「沒注意。」
「他的手……」
「沒看見。」
兩名女警對視了一眼,沒有繼續往下問,讓男生先離開。
出了門,其中一個女警搖了搖頭。
這個男生在撒謊。
理由很簡單:方明的兩只手,此刻都在法醫室里。
一個沒有雙手的十歲男孩站在路邊,任何人都不可能「沒注意到不一樣的地方」。
這條線索到此為止,男生撒謊的原因很簡單:他想在同學里顯得特別,吸引關注。
與此同時,交通部門那邊傳來了另一條消息。
商業街東西兩端各有一處監控,雖然覆蓋范圍有限,但捕捉到了3月13日下午五點左右的一段畫面。
畫面里有一輛三輪車穿街而過,駕駛者戴著一頂棒球帽,帽檐壓得極低,不停地左顧右盼,表現得異常警覺。
更引人注意的是三輪車的車斗——上面覆蓋著一條舊毯子,毯子下面鼓鼓囊囊,按目測尺寸,藏進一個小孩,是綽綽有余的。
兩條線索同時推進,祁文華把人手分開,一路查神秘女人,一路查三輪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