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張靜姝)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這是我國繼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意味著我國生態環境保護開啟了“法典化”時代。近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系列圖書由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共設總則、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綠色低碳發展、法律責任和附則5編,體系完整、邏輯清晰,覆蓋生態環境保護全流程各環節。《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立足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系統整合現行30多部生態環境相關法律,著力消除條款重復與沖突,全面提升法律體系統一性與協調性;內容上既直面秸稈焚燒、野生動物致害、小過重罰等群眾關切的現實問題,也針對氣候變化、碳達峰碳中和等新興領域作出前瞻性制度安排,兼顧法治剛性與民生溫度。按照立法安排,《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頒布施行后,環境保護法、環境影響評價法、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10部現行相關法律同步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的頒布施行,是我國生態環境法治建設的里程碑成果,也是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舉措。這部法典筑牢生態安全法治屏障、護航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為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全面推進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提供了長效堅實的法治支撐,意義重大而深遠。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系列圖書已在各大書店及網店上架,并重點推售。
編輯 劉倩 校對 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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