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二手車交易市場活躍。二手車雖然有性價比高等優點,但交易過程中也可能存在一些法律風險。近日,東源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原告李某購買了一部二手車用于代步,一個多月后,卻因車輛先前貸款未結清,致使停車位上的車輛“不翼而飛”。
基本案情
2025年7月,李某通過某二手車行與張某簽訂《車輛買賣合同》,約定車輛總價為8000元,合同載明張某承諾車輛來源合法,手續真實、完備,無經濟抵押,合同簽署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過戶交易手續,如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過戶,李某有權主張交易終止,張某退回購車款并支付20%違約金等內容。合同簽訂當日,李某通過微信支付方式向張某全額支付了購車款。該車輛登記在某汽車貿易公司名下,2025年8月,因張某逾期未支付貸款,車輛被強行拖走,未完成過戶登記。李某與張某協商未果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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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
東源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李某與被告張某簽訂的車輛買賣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根據合同約定,原告有權主張車輛買賣交易終止及支付違約金,判決:解除雙方簽訂的車輛買賣合同,被告返還原告全部購車款并按合同約定支付20%的違約金。
法官說法
在二手車交易過程中,購買人要避坑調表車、事故車、泡水車、查封車、抵押車外,還要仔細核實車輛的貸款、還款等情況,以避免潛在的風險。在本案中,原告通過二手車行購買車輛,被告未結清車輛貸款,導致交易后,車輛因貸款逾期未還而被相關權利人拖走,原告無法使用車輛,亦無法過戶,法院判決解除了合同。
法官提醒,消費者在購買二手車的時候,切勿貪圖便宜或抱僥幸心理,務必認真核實車輛權屬情況,查驗車輛登記證書,對無法立即過戶、貸款未還清等存在權利瑕疵的二手車一定要謹慎購買,避免“車財兩空”。
來 源:東源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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