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東莞市紀委監委官方公眾號“廉潔東莞”發布通報稱,東莞市農業農村局原二級調研員陳福坤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東莞市委批準,東莞市紀委監委對第十五屆東莞市委委員,東莞市農業農村局原二級調研員陳福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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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陳福坤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交通方面為本人謀求特殊待遇;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收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以權謀私,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土地開發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陳福坤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東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東莞市委常委會會議討論,并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后報廣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陳福坤開除黨籍處分;由東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東莞市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東莞市委全會時予以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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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福坤。圖源:中國東莞
公開資料顯示,陳福坤,男,漢族,1967年3月出生,東莞長安人,1992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9月參加工作,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曾任長安鎮團委副書記、團委書記、文化站站長、黨委委員、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鎮長,企石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大嶺山鎮黨委書記,大朗鎮黨委書記、掛任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等職務。
2024年6月12日,東莞市農業農村局官網“領導分工”顯示,陳福坤任東莞市農業農村局二級調研員。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 田玲玲
資料來源:廉潔東莞、中國東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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