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古
3月29日下午,張姓知名律師在個人社媒發布《中超2026冬窗引援報告2》,稱有4家中超俱樂部由體育總監負責引(外)援,不僅擠壓中方經紀人的生存空間,還存在“極大的弊端”,可能違反FIFA禁令。消息一出,迅速引發了球迷的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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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4家俱樂部分別是:新鵬城(3名)、河南(2名)、國安(3名)和申花(4名)。這其中,河南和申花的主教練,也都是由俱樂部體育總監直接(負責)引進。
張律師詳細分析了俱樂部體育總監直引外援的5個方面的潛在風險:一是總監存在直接聯系球員的可能,違反FIFA禁令(國際足聯規定俱樂部在引進外援時,體育總監不能直接聯系球員);二是國有俱樂部為主的體制下,引援權力過度集中,突然導致舞弊風險;三是總監負責引進外援,其個人能力決定了上限有限;四是總監存在經紀人化的風險,但外援利益有可能無法得到保障;五是外籍總監存在聯手國外經紀人坑俱樂部利益的巨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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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律師認為,俱樂部探索體育總監的模式值得鼓勵,但必須交給中方經紀人提供風險保障。因為持證(并且在中國足協備案的)中方經紀人要么繳納保證金,要么購買了保險,可信度較高。
而在此前一天,張律師統計了16家中超俱樂部的引援情況,即《中超2026冬窗引援報告1》,就羅列了中方經紀人的幾大功能。包括提升外援飲食起居標準、提供相關補貼、為外援提供出行升艙補差價、安排家人工作生活、以及子女教育等10大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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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律師指出的現象,某種程度而言,可謂是矯枉過正。比如河南俱樂部,前些年傳說對南基一引進的外援存在不滿。新(外籍)總監到位之后,先是由其負責引進了主教練拉莫斯,其后又引進了姆布拉和古斯塔沃兩名外援(納薩里奧經紀人目前未知);申花俱樂部主帥斯盧茨基,就是由總監“直引”,包括原有外援特謝拉、馬納法,以及去年的米內羅、今年的蓋伊和拉唐。也就是說,這3個賽季,從主教練到外援的更換,全部由總監說了算。
國安則是另一種情況:上賽季結束后,原總經理李明去職,俱樂部實行體育總監負責制,首當其沖的,就是引進了恩科洛洛、拉莫斯和孔特3名外援。雖然從目前的表現來看,這3名外援物超所值,特別是前二人轉會費均只有10萬歐元,但確實又存在包括違反國際足聯規定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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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存在風險,就必須采取措施加以規避。首先,作為職業俱樂部,無論是國有性質,還是私營企業、股份制公司,都必須正視問題,規范管理,以制度上明確規定禁止體育總監直接引進外援。
作為行業管理部門,足協和中足聯對此也應該引起高度重視,加強廉潔教育,引導俱樂部規范引援工作。特別是針對對上述4家俱樂部,有必要召開專門會議提出整改要求,并舉一反三,防止類似現象再發生。
另一方面,針對此類現象,建議行業管理部門對中超和中甲目前的所有外援進行一次摸底排查,了解是否還存在“總監直引”的情況。借此機會,管理部門對包括俱樂部投資人、教練和球員等在內的所有從業者進行一次相關法律法規普及教育、徹底堵塞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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