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獲悉,近日成都高新公安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連續偵破兩起企業內部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犯罪的典型案件,有力維護了轄區企業正常經營秩序。
案例一“靠崗吃崗”被刑拘
彭某某是高新區某公司員工,在擔任一項目施工管理員期間,疑似利用職務便利收受施工方好處費。
高新公安接警后,第一時間立案偵查,通過調取資金流水、固定相關證據、走訪知情人員,全面還原案件事實。
經查,該公司在承接某項目期間,將部分施工業務承包給第三方施工公司,并安排員工彭某某擔任現場施工管理員。項目實施過程中,彭某某接受施工方請托,在項目款項結算上給予便利,先后三次收取好處費共計4.13萬元。
3月25日,民警將彭某某抓獲。目前,彭某某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案例二把公司當“提款機”
近日,高新區一互聯網企業反映,外派員工徐某某疑似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侵占公司資金。
高新公安經濟犯罪偵查大隊立即開展核查,經縝密研判、多方取證,逐步查清了徐某某犯罪手法和資金去向。
經查,2024年5月至2025年8月,徐某某利用其在公司內負責游戲推廣獎勵發放審核的職務便利,將他人已領取獎勵的素材視頻,通過本人及其親屬、朋友的多個賬號重復發布,套取公司推廣費用共計14萬余元。
目前,徐某某因涉嫌職務侵占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廣大企業,要進一步健全內控機制,強化風險防范,完善關鍵崗位監督管理,常態化開展內部審計,及時排查堵塞管理漏洞。企業從業人員應嚴守職業底線,切莫因一時貪念觸碰法律紅線。任何利用職務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違法犯罪行為,終將受到法律的嚴厲追究。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 宋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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