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9日下午14時許,由桂林北開往珠海的D3665次列車,在駛過佛山西站后進入一條隧道,隨即全車停電、空調斷供,被困于佛山至廣州南站之間的隧道內。截至18時,被困時長達整整3小時。
車廂內,無電、無空調。
有沒有自然通風,不確定。
乘客用手機手電筒照明,有小孩熱哭,乘務員滿頭大汗,卻同時阻止乘客砸窗,稱"列車長正在請示"。
官方最終回應:受強降雨龍卷風影響,南廣高鐵、貴廣高鐵廣州南至佛山西站間接觸網掛異物,導致斷電故障。18時12分至18時35分,故障陸續排除,列車恢復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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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場景
至于“不讓砸窗”合不合理,我們要分兩個維度看。
從鐵路角度看,高鐵車窗并非普通玻璃,而是雙層夾膠安全玻璃,設計初衷是防止高速行駛中異物擊穿、防止減壓失控。
砸窗在技術上并不容易,且存在以下風險:
隧道空間封閉,若有后續列車通過,氣流壓差極大,破窗可能造成二次傷害;密閉空間內的玻璃碎片對兒童、老人威脅極大。
除此之外,中國鐵路運營規程中,緊急破窗屬于"重大操作",基層乘務員無權自行決定,必須逐級請示——這是乘務員面臨的困境。
所以,乘務員說"列車長正在請示",在制度層面是合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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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場景
從乘客角度看,不讓砸窗合理嗎?
我覺得,在特定閾值之前合理,越過閾值之后就不合理。
隧道內高溫密閉環境,成年人在35℃以上密閉空間,1小時內開始出現熱應激;
兒童、老人、孕婦的耐受閾值更低;
中暑(熱射病)可在數小時內致命,核心體溫超過40℃即為醫療緊急狀態。
被困3小時,是挺長的,但有沒有出現“危及乘客生命的緊急狀態”?
如果沒有,我覺得不能擅自砸窗,因為砸窗也有風險。
如果已經明確危及乘客生命了,那么,任何規程都應讓位于基本的生存保障。
但是,鐵路系統的應急預案,可能沒有設定清晰的"自主決策授權節點";也或許有,但任何人都不敢越權操作。
所以,乘務員被卡在"不能自行決定"和"上級聯系不暢"的夾縫中,而乘客則在等待中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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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是,這類事件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了,每次都會引起爭議,每次也都不了了之。
實際上,高鐵接觸網(為列車供電的架空導線系統)對極端天氣高度敏感。
龍卷風、強對流天氣可將異物(樹枝、廣告牌、塑料布)卷掛上接觸網,造成短路斷電。隨著極端天氣頻率上升,這類事故概率只會增加。
當前這種“請示文化”已經不太適用了。
我能理解,系統化的制度規程,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正常運營中的安全和紀律。
但在突發應急場景下,決策鏈條過長的話,只會放大風險。
而且,乘客最崩潰的,有時候也不是“困境”本身,而是信息不透明,不知道這種“困境”會持續多久。
比如此次事件,整個過程中,官方廣播僅稱"前方故障",沒有給出預計恢復時間,沒有說明外部救援進展,然后也不讓乘客自救。
這種信息真空只會制造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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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來說,中國高鐵是世界上里程最長、運量最大的高鐵網絡,每天運送旅客超過1000萬人次。
但相對應的,極端天氣正在變得更頻繁、更劇烈,高鐵網絡覆蓋范圍、人群越廣,理論上發生緊急狀態的頻率也會越高。
我們的應急體系也該相應配套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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