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網-觀點頻道
任網平
3月30日,據媒體報道,消費者陳先生近日購買某品牌“手打掛面”后,因未吃出手工面口感質疑產品宣傳。該品牌回應稱,“手打”僅為注冊商標,與手工工藝無關。這番看似“合法”的解釋,不僅未能平息爭議,反而再次暴露出部分企業利用商標規則模糊宣傳、侵害消費者知情權的行業亂象。
“手打”作為注冊商標,本身確實具備合法性。但,企業在產品包裝上顯著標注“手打掛面”,極易讓普通消費者將其與手工制作、傳統工藝直接關聯。《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即便“手打”已注冊為商標,當企業將其作為核心產品名稱突出使用時,就不再單純是商標標識,而是具有工藝暗示的宣傳用語。僅憑一句“這是注冊商標”就割裂與實際工藝的聯系,本質是鉆法律空子,逃避責任,已然觸碰虛假宣傳紅線。
近些年,類似的“心機商標”屢見不鮮,總給人一種“每天重新認識一類大眾消費品”的感覺。比如,多半袋面、多半桶面系列產品的“多半”為商標;三分鐘奇跡洗發水產品背面用小字表明“三分鐘奇跡”是商標;一些兒童奶粉品牌直接將“愛因斯坦”“牛頓”作為產品名稱的一部分,甚至注冊為商標……這些企業在法律邊緣游走,雖然形式上做到了所謂合規,實則失理、失心,拋棄了商業誠實。
值得警惕的是,在利益誘惑下,備受爭議的“心機商標”似乎正在形成一種不良行業風氣。消費者因此陷入非常尷尬的局面:知道了他們是在欺騙,他們也知道自己在欺騙,法律也規定了商標不能存在誤導性內容,但這些所謂的商標還在理直氣壯地大行其道。
如此“鉆研”宣傳話術,如此“優化”文字包裝,長此以往,整個市場難免會陷入“重噱頭、輕實質”的怪圈,最終透支公眾對品牌的基本信任。
這類亂象已引起有關部門重視。2025年11月,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關于加強商標使用管理的通知》,明確將“嚴格規制通過商標實施虛假描述等欺騙誤導公眾的行為”。今年年初,剛通過國務院審議和全國人大一審的《商標法(修訂草案)》也將針對“以誤導公眾方式使用的注冊商標”加大整治力度。可以說,對“心機商標”的系統性、源頭性治理,已經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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