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日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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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大學法學院巴西籍國際法教授道格拉斯·德·卡斯特羅(來源:蘭州大學法學院網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日前正式公布,將于今年8月15日起施行。這是世界范圍內第一部以“生態環境”命名的綜合性法典。蘭州大學法學院巴西籍國際法教授道格拉斯·德·卡斯特羅4月1日在《中國日報》撰文指出,中國首部生態環境法典的頒布是全球法治版圖的重要進展,是21世紀世界上彌補工業發展與地球生物物理極限之間裂痕的最具雄心的努力之一。
文章表示,這部法典的編纂標志著中國環境治理更加制度化與系統化,更加成熟規范,實現了從污染管理到生態系統治理的轉變,昭示著綠色發展不再僅僅是一項政策,而是成為基本的國家法律原則。
文章指出,此舉摒棄了西方碎片化、消極被動的環保主義,轉而采取前瞻性、整體性的生態文明建設路徑。在西方社會,氣候目標常被視為愿景,受制于選舉周期的反復無常——美國氣候政策的波動即為明證。中國的做法與此形成了鮮明對比。中國生態環境法典將“雙碳”目標上升為具有約束力的法律規定,為生態環境保護提供了有力保障。通過將這些宏觀政策目標寫入長期有效的法典,中國提供了戰略性的法律確定性。
文章認為,西方現代化模式很大程度上建立在生態環境成本外部化的基礎上,這些成本往往由殖民地以及全球南方承擔。中國正在進行歷史上首次將生態環境成本內部化的大規模現代化實踐,摒棄了 “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文章強調,中國的生態環境法典向世界傳遞了一個信息:氣候危機無法僅靠市場機制解決,需要一套協調一致、有法可依、國家主導的堅定戰略。通過協調法律與經濟體系以實現綠色轉型,我們正在見證一個將經濟與生態視為“零和博弈”時代的終結,努力構建基于人類共同居住的地球現狀和各國國情的人類命運共同體。
(英文原文刊發于《中國日報》智享匯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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