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7日《人民法院報》頭版
嶺南四月,廣東省江門市新會區崖門出海航道碧波蕩漾,一艘藍紅色、約9層樓高的深遠海漁業養殖工船整裝待發。
![]()
“這是一艘‘海上智能牧場’,有12個養殖艙,水量相當于32個標準泳池。”養殖工船項目總工程師陳國棟介紹,“通過自然水體交換模擬海洋生態,讓魚群在近野生環境生長,肉質更緊實鮮美。”
如今這艘年產能5000噸的養殖工船即將投產作業,讓“大食物觀”的海洋篇章在粵港澳大灣區從藍圖變為現實。而就在不久前,它還深陷資金困局,險些“擱淺”。
困局:“擱淺”的海工重企
珠江口八門入海,江門獨占其二。作為大灣區大陸海岸線最長、海島最多、灘涂最廣的沿海城市,414.8公里的大陸海岸線如藍色綢帶一般,綴滿向海而興的故事。
某海工裝備公司落地江門市新會區時,曾是這條海洋經濟帶上亮眼的新星——其擁有15萬噸級、總長257米的機械化梳式滑道,能夠滿足船舶修、造、拆,以及大型海工結構的制造和上下水,是廣東省三大總裝平臺之一。
為搶占市場份額,企業急于擴張,在已有兩塊建設用地的基礎上又拿下30余畝地塊新建廠房園區。承建工程的建筑公司墊付了上千萬元工程款,可項目過半,海工裝備公司卻遲遲未按約定支付進度款。
2023年9月,建筑公司訴至新會區人民法院。經一、二審判決,海工裝備公司需支付工程款及相應的利息1200余萬元。可這筆錢,成了企業難以跨越的坎兒。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新會區法院依法凍結海工裝備公司銀行賬戶并查封其名下土地。
“賬戶一凍結,廠房出售款無法回款。抵押貸款也因涉訴被拒。”海工裝備公司負責人林某滿是無奈,“采購款、工資全都付不出去,生產線面臨全面停擺。”
多米諾骨牌一旦倒下,連鎖反應便如潮水般涌來。海工裝備公司在另外的海工裝備配套項目中,還拖欠著其他承建商工程款,直接導致近千名工人的工資無法發放。
林某坦言,被查封土地估值1300萬元,足以覆蓋欠款,只要解封賬戶恢復經營,便能逐步清償,即便最終拍賣也能保障債權。但建筑公司堅決反對,擔心土地流拍、折價導致其債權受損。
執行團隊也深知其中的風險。“拍賣具有不確定性,土地流拍、成交價低于評估價是常有的事,我們不能拿申請執行人的權益冒險。”
一時間,這場涉及巨額標的物的執行行動陷入困局。
轉機:一場向死而生的營救
新會區法院執行局副局長李秀雄第一次見到養殖工船時,它如同巨鯨一般靜靜伏在鋼架上。當時距交貨期僅剩120天,而核心的智能溫控系統尚未安裝,配套電纜也未鋪設,項目推進舉步維艱。
執行團隊深知,這表面上是一起建筑合同糾紛,但背后卻牽動著工船項目的生死,交織著多重利益,潛藏著復雜的社會風險——
民生之困——千余名工人的工資懸而未決,事關千余戶家庭的生計,工人們情緒激動,多次上訪圍堵;
發展之累——建設廠房面臨逾期交付,發展規劃受挫;
產業之痛——此時正值大型工船總裝關鍵期,一旦停擺,不僅巨額訂單交付無望,更可能動搖我國海工裝備的國際競爭力……
“絕不能因個案執行引發系統性風險。”李秀雄明確思路,從“單打獨斗”轉向“府院聯動”,一場兼顧權益兌現、企業挽救、風險化解和社會穩定的協同執行就此展開。
“海工裝備公司近兩年的經營情況怎么樣?信譽如何?”執行團隊首先來到當地鎮政府,全面摸排企業情況,細致研判解封賬戶后企業恢復經營、履行義務的可行性。
同時,主動爭取上級法院的支持,聯動相關部門核查企業財產狀況:向銀行了解賬戶動態及貸款可能性,向不動產登記中心核實廠房確權、拍賣可行性……
一番調查后,執行團隊發現,海工裝備公司雖陷入困境,但并非資不抵債、無力回天:還有一筆待回籠工程款因賬戶被凍結暫時無法到賬;銀行也表示,若企業能恢復經營、展現還款能力,貸款并非毫無協商余地。
“能否先推動雙方和解,讓海工裝備公司通過正常經營回款,也能讓建筑公司在有明確保障機制的前提下放下顧慮,避免因長期僵持導致雙方損失擴大?”執行團隊找準破局關鍵,最終制定出“和解、解封、督促履行”分步走的柔性執行方案。
重生:七小時的和解之路
然而,和解絕非易事。建筑公司本可坐等拍賣受償,而海工裝備公司的后續發展與履行能力充滿變數,和解風險誰來擔?
一次現場調查,為僵局打開突破口。
在與海工裝備公司工作人員的交談中,執行團隊捕捉到一條隱藏線索:建筑公司背后還有實際出資人王某,他為項目投入了大量資金,既不愿項目爛尾,更不希望自己的投資打水漂。
執行團隊多次與王某溝通釋法,講明利害關系,說服其參與調解。這一關鍵變量的加入,讓僵持局面出現松動。
江門市兩級法院迅速抽調執行骨干組織聽證會,邀請建筑公司、海工裝備公司、實際出資人、擔保公司及鎮政府代表齊聚一堂,共商解決方案。
“只要賬戶能解封,我們馬上能回籠一筆工程款,先行支付部分欠款。后續還有穩定訂單,正常運轉后,清償全部債務沒有問題。”林某率先表態。
“訂單不等于現金,我們必須有實實在在的保障。”王某態度謹慎,“分期付款可以,但支付比例、時間必須明確,還要有擔保公司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這家企業是本地重點企業,帶動大量就業和配套產業,能正常運轉對各方都有利。我們鎮政府可以全程監督資金流向,確保解封后的回款優先用于清償欠款。”鎮政府負責人積極協調。
接下來的七個小時,雙方圍繞付款安排、清償順序、擔保責任等細節反復拉鋸。在執行團隊耐心協調、各方共同努力下,最終達成一致意見:海工裝備公司與擔保公司承諾分期履行債務;法院在繼續查封土地的前提下,解凍企業銀行賬戶,緩解資金壓力。
這份和解協議,既為建筑公司債權上了“雙保險”,也為海工裝備公司贏得了重啟經營的時間與空間。
![]()
半年后,人們見證了這一歷史性時刻——“養殖航母”順利下水并正式投產。濺起的浪花里,既有企業重生的喜悅,更有法治護航的溫度。
未來,這片海域還會有更多“中國制造”的印記,循著司法航燈,駛向更為廣闊的深藍。
司法有力度有溫度,市場主體才能安心深耕
本報評論員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必須高效開發利用海洋,推動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向海圖強之路。”
海洋經濟是新質生產力的重要增長極,也是區域高質量發展的關鍵增量。在粵港澳大灣區向海圖強的進程中,法治既是定分止爭的準繩,更是穩定預期、守護產業鏈、賦能創新的堅實保障,為海洋經濟行穩致遠保駕護航。
法治護航海洋經濟,重在以系統思維守護產業生態。海洋產業投入大、周期長、關聯度高,往往牽動整條產業鏈與就業鏈。司法面對涉海糾紛,不應局限于個案裁判,而要立足產業安全與發展大局,在剛性執法與柔性紓困間找準平衡,既要維護市場秩序,又要保住海洋經濟的創新主體與增長動能。
法治賦能海洋經濟,貴在以協同機制提升治理效能。涉海糾紛主體多元、利益交織,單靠司法力量難以實現最優效果。深化府院聯動,推動信息共享、風險共判、方案共商,既能精準掌握企業經營實情,也能統籌化解民生、發展與穩定多重訴求,讓矛盾化解更高效、企業紓困更精準。
法治支撐海洋經濟,更要以務實舉措優化營商環境。堅持善意文明執行,靈活運用和解、擔保、分期履行等方式,在保障合法權益的同時幫助企業恢復活力,本質是穩定市場信心、培育創新土壤。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市場主體才能安心深耕,海洋經濟方能持續迸發新動能。
來源:人民法院報
排版:譚年安
編輯:古慧琳
審校:林穎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