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內北海白塔 園內被拆景觀 二手平臺上有人拍賣從園區里拿來的物件 老北京微縮景園大門 老北京微縮景園 建造時資料圖 園內被拆景觀
位于昌平區南口鎮的老北京微縮景園已廢棄多年,于近期拆除。園區被清理平整,引來不少網友發出感慨,有人直接去現場來了場stooping(指在街頭撿拾廢棄舊物的行為),尋到部分相對完整的景觀構件,并將其從廢墟中撿拾帶走。這些物件有的被改造成擺件在網上分享,有的則出現在二手交易平臺上標價出售……一時間,圍繞老北京微縮景園遺存物品的去向與處理方式,引發了不小爭議:拆除現場的物品該如何處置,能否隨意取走或售賣?有律師表示,公園廢棄并不等于景觀構件產權發生變更,擅自搬走廢棄景觀仍涉嫌違法。
老北京微縮景園廢棄物件被“搬”回家
在42歲張凡的記憶中,30年前,北京電視臺里常常出現老北京微縮景園的身影——每晚《北京新聞》播完后,天氣預報中總會出現微縮景園里的景點畫面。他依稀記得,自己上小學時,學校組織春秋游曾去過一次。“就記得那里面的城樓有一人來高,其他印象都不深了。”
公開資料顯示,老北京微縮景園建于1994年,位于北京市昌平區南口鎮,與世界公園、中華民族園、西游記宮并列,曾是上世紀90年代北京標志性的主題公園之一。園區主要將明清時期北京城內的宮殿、城樓、廟宇、商鋪、民居等按比例縮建,在上世紀90年代中后期一度頗受歡迎。
讓張凡沒想到的是,早已淡出公眾視線的老北京微縮景園,竟以這種方式重回視野——不少網友在社交平臺上曬出了從園區內搬出的微縮景觀構件。
網友李長勝(化名)在社交賬號上曬出了一個四合院門樓,并寫道:“從老北京微縮景園廢墟里帶回來的一個‘門臉’,還算完整,但是太沉了。門框木頭已經腐爛,需要重新做一個,包括瓦片也需要修,修完給它貼個春聯。”他還寫道:“有對模型感興趣的小伙伴可以去看看,景園現在已經被挖掘機推了,沒有保護的必要了。”
除了這件“門臉”,李長勝還展示了從園內撿回的微縮磚塊、屏風面等物件。圖片中,磚塊細小,屏風圖案仍清晰可見。其他網友還曬出了琉璃瓦、飛檐神獸、窗框、瓦片、榫卯構件等“收獲”。
網友“阿銘007”和“就是這個藍”是一對夫妻。今年春節大年初二,他們進入老北京微縮景園看到,園內絕大多數景觀和樹木都已被夷平,但瓦礫中仍殘留著一些微縮建筑殘骸,比如倒塌的“宮殿”、墻倒屋塌的“四合院”……阿銘也想把一些相對還算完整、便于拿走的小物件帶走,但被妻子制止了。
阿銘的妻子說,當時他們進去后,院子里很空曠。“我老公當時想撿一些回去,但我覺得還是應該讓這些東西留在原地,這樣后來的人進來,至少還能看到這些景觀殘骸。所以我們只拍了照片,并沒有拿什么。后來回家上網一看,才知道很多網友都去現場撿過東西。我老公有點后悔,想再去一次,但那時園區已經被封死了,根本進不去,也就作罷了。”這對夫婦表示,他們平時偏愛探訪小眾景點,也經常進行城市探險。春節前,他們得知老北京微縮景園可能近期要動工拆除,便趁著假期去看了看。沒想到,這一次竟成了他們與微縮景園最后一次近距離接觸。
是“保護”還是“偷拿”引發質疑與爭議
北京青年報記者發現,有網友曬出自己從微縮景園帶回的“寶貝”后,網上便出現了一些質疑聲和爭議聲。爭議的焦點在于:將廢棄多年的老北京微縮景園內破損的微縮景觀帶回家,這種行為究竟是“偷拿”還是“保護”?
網上的聲音基本分三種:有人認為,老北京微縮景園雖已廢棄殘破,但作為公共園區,一草一木都不應被私自拿走;也有人覺得,這些微縮品制作精細、具有文化價值,與其當作垃圾處理,不如由市民帶回保存;還有人表示,景園即將拆除,殘存景觀最終也會淪為廢墟,這種行為算不上“保護”,也不宜簡單定性為“偷拿”。
城市探險愛好者孫楓(化名)對這件事的態度也經歷了轉變。最初,他認為那些把東西拿走的人是在“偷竊”;而現在他覺得,把瓦礫里還有價值的拿走,也未必不能被理解為一種“搶救性保存”。
孫楓是北京人。他還沒來得及去老北京微縮景園游玩,這里就已停業。后來成為城市探險愛好者后,他不止一次到過這處廢棄園區。“但是我一草一木都沒拿過,我覺得這些東西就必須留在園區里,才有價值。”他說。
老北京微縮景園拆除期間,孫楓正在外地出差。有朋友告訴他,園區拆除后,有網友進入園內搬走微縮景觀構件,甚至有人將這些構件放到閑魚上售賣。
孫楓的手機里至今還保存著當時搜到的相關帖子,其中一座“亭子”標價高達2000元。如今這個帖子已經無法搜到,但平臺上仍能找到不少售賣“撿來的老北京微縮景觀物品”的信息,城磚、琉璃瓦、榫卯木架等均被明碼標價,品相越好、保存越完整,價格就越高。看到這些信息時,孫楓一度有些氣憤。在他看來,把景園里的景觀構件拿走甚至轉手售賣,并不妥當,也讓人感到惋惜。
當孫楓出差回來,再次來到老北京微縮景園時,眼前滿地瓦礫的景象還是讓他愣住了。“這里以前是‘午門’,這里是‘北海’,就剩下一個孤零零的‘白塔’了,這應該是‘雍和宮’,大殿的頂子已經被掀了。那邊是‘鐘樓’,這邊是‘鼓樓’,這個是‘景山’,但亭子已經沒了。”孫楓站在院子里,只能憑借多次來探訪留下的記憶,根據方位辨認這些建筑。他指著遠處的一輛挖掘機說:“就是這輛挖掘機,拆了整個老北京微縮景園。很多地方都能看到機械挖掘的痕跡,這些都不是人為破壞造成的。”
在探訪中,孫楓被園子里的保安發現,一路“護送”出了園子。保安告訴他,老北京微縮景園這塊地將被重新利用。消息傳出后,不少網友進入園內,不光拿東西,甚至還拆毀了門窗等設施。后來,園區周邊的道路也被封上了。
“現在看到這里一片瓦礫,心里不是很好受。理性告訴我,大家不應該把這些拿走,但從感性的角度來講,這樣是不是起碼保住了這些精致的‘景觀’。”孫楓說。
廢棄微縮景觀是否具有價值
孫楓經常去老北京微縮景園,是因為他覺得在那里還能感受到老北京的氣息和那個年代的工匠精神。他曾仔細端詳過那些園中景觀,發現這些微縮建筑都制作得非常精細。
無論是宮殿還是四合院,這些微縮建筑的主體框架都是用木質榫卯拼搭而成,墻體則由微縮磚塊砌成,屋頂的每一片瓦也都是獨立鋪設的。就連屋檐、窗框、圍廊上的雕刻,以及壁畫、花紋、斗拱等細節,也都是按古代建筑風格進行的縮微復制。
“我曾經看過一些中國古代建筑的書籍,拿來跟微縮景園里的景觀作對比,幾乎一模一樣。”孫楓說,在他看來,這些并不是簡單縮小復制的宮殿、城樓,而是帶有建筑價值和文化價值的工藝品,“現在已經很難再見到制作這么精細的微縮景園了”。
公開報道顯示,老北京微縮景園后期逐步停業閉園,園區也日漸破敗荒廢。2005年8月30日的《北京日報》曾報道,老北京微縮景園因拖欠銀行貸款被強制拍賣。報道稱,老北京微縮景園成立于1992年9月,由南口鎮工業企業公司、北京昌平對外貿易總公司與美國斯泰股份有限公司三方共同投資興建,1994年8月正式運營。景園由微縮景觀游覽區和風情街兩部分組成,前者按比例再現明清時期的北京城,后者則主要是1∶1的仿古中式建筑。
2017年11月14日,《北京青年報》也曾報道老北京微縮景園的破敗情況。報道提到,除了微縮景觀游覽區,景園還包括京華傳統風貌游覽區和表演區;園內微縮建筑和風貌場景都經過較為嚴謹的歷史考證,具有較強的還原度。報道中稱,很多景觀區域已經不對外開放。
網友“就是這個藍”和孫楓都認為,老北京微縮景園里那些廢棄的景觀構件不應被網友隨意拿走。無論出于何種目的,擅自將其帶離園區都不是合適的做法。不過,他們也都提到,老北京微縮景園里的微縮景觀制作精良,雖然多數已經在風吹雨打中受損,但仍具有一定保護價值。
孫楓認為,這些物件至少有三重價值:首先,隨著城市發展,明清時期北京城的原貌已難再見,而老北京微縮景園仍較完整地保留了當時的城市樣貌,一些保存較好的單體景觀也還有修復價值;其次,這些微縮景觀制作精細,參考了大量歷史資料和古建筑樣式,本身具有工藝價值,不少單體“景觀”也體現出中國建筑的科學性和審美價值;第三,老北京微縮景園與世界公園、中華民族園等一樣,都是特定時代的產物,承載著上世紀90年代人們對歷史、文化的想象,值得留下一些東西被記住。
不過,在“有無價值”之外,更現實的問題仍是:即便這些微縮景觀構件確實具有一定工藝和文化價值,個人是否可以直接將其搬走、收藏,甚至轉手售賣?圍繞這一點,爭議至今仍未平息。
本版文/本報記者張子淵統籌/林艷張彬
圖片來源/本報記者張子淵
受訪者視覺中國
·律師說法·
未經許可“搬走”涉嫌盜竊
對于老北京微縮景園里廢棄景觀的保護問題,昌平區南口鎮的工作人員回復稱,老北京微縮景園建于上世紀90年代初期,距今已有30多年歷史。“當時建設時,一些手續并不齊備,后來景區因經營不善停業,廢棄園區就被定性為違建。現在將老北京微縮景園拆除,是因為這塊地被規劃為清華的研究項目用地,如今進入規劃建設階段,所以老北京微縮景園被按違建處理,里面的景觀構件也將作為建筑垃圾處理。”該工作人員表示。
至于老北京微縮景園內那些廢棄景觀的物權問題,工作人員稱,當時投資建設和運營景區的公司都早已不復存在,現在只能明確那塊土地的產權屬于南口鎮,其他問題都屬于歷史遺留問題,已無法考證。
工作人員提醒,盡管老北京微縮景園里的景觀已被當作違建拆除,成了建筑垃圾,但市民仍不要隨便翻墻進入園內撿拾東西,“里面瓦礫成堆,很容易出現安全問題”。
北京澤亨律師事務所江承華律師認為,老北京微縮景園里的景觀雖然無人看管,甚至可能已經廢棄,但這些物品并不等同于法律上的“無主物”。除非經過明確的法律程序,如認領公告期滿仍無人認領后歸國家所有等,否則這些物品仍屬于原所有人或依法取得所有權的其他人。因此,這些微縮景觀構件及其殘片仍屬于有主財產,其所有權受法律保護,并非可以隨意拿取的無主物。
江律師表示,“垃圾”在法律上通常指被原所有權人明確拋棄、放棄所有權的物品。雖然一些微縮景觀已經損毀,或被拆除方毀壞,但這并不意味著它們就變成了垃圾。所有權人有權決定這些物品是作為建筑垃圾處理,還是進行回收、變賣。在所有權人沒有明確表示“這些東西大家可以隨便拿”之前,任何人擅自拿走這些物品,都屬于侵犯他人財產權。
市民偷偷進入微縮景園,將微縮景觀搬走,符合“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的特征,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的相關規定,可能會面臨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處罰。
江律師還特別提示,如果將偷拿的物品進行售賣,不僅屬于盜竊后的銷贓、將非法所得變現,更是“非法占有”的表現。這種行為進一步侵犯了原權利人的財產權益。一旦售賣,不僅非法所得會被追繳,還可能因其行為的主觀惡意和社會影響,給自己帶來更加不利的法律后果。“老北京微縮景園的微縮景觀承載著城市記憶與文化價值,權屬清晰。市民惋惜其拆除,卻不應私自搬離、占有,此舉輕則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涉案金額較大則可能構成盜竊罪,面臨刑事處罰。若認為其值得保護,應通過合法渠道向相關部門反映,而非私自藏匿。”江律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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