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閻麗娜 王森)近日,堯都區法院河西人民法庭成功調解一起交通事故追償權糾紛案件,通過“上門調解”,高效化解紛爭,切實把司法便民落到實處,受到了雙方當事人的一致認可。
2024年8月4日,原告申某駕駛機動車行駛途中,與案外人鄭某駕駛的車輛及其他多車發生連環追尾交通事故,事故造成被告樊某等人不同程度受傷。該起事故經洪洞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依法認定,案外人鄭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原告申某、被告樊某均無事故責任。事故發生后,被告樊某傷情較重,需立即送往醫院接受救治,因事發突然,其本人及家屬未能及時籌到相關醫療費用。原告申某出于善意,主動為被告樊某墊付醫藥費、護理費等相關費用共計2萬余元。2025 年9月,樊某得到了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卻未返還申某墊付的款項。經多次溝通未果,2026年1月,申某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向堯都區法院提起訴訟。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于剛仔細審閱全部案卷材料,研判案件核心爭議。被告樊某表示,自己行動嚴重不便,其配偶長期臥病在床、生活無法自理,家庭經濟條件非常困難,暫時無能力全額返還墊付費用。原告申某表示,自己也只是普通的務工人員,收入并不穩定,事發時是出于善意墊付費用,如今被告已獲賠,理應返還墊付款。
經過多次溝通,被告表示,自己雖然獲得了賠償,但雙腿骨折尚未痊愈,仍需進行二次手術,后續醫療開銷較大,只能先行返還8000元,原告對此數額堅決不予認可,調解一度陷入僵局。考慮到被告樊某年齡較大且雙腿殘疾、行動不便,到庭參與訴訟存在實際困難,法官決定前往被告家中開展現場調解。
到了被告家中,承辦法官看到,被告人行動不便,其配偶臥病在床。調解過程中,法官一方面緊扣案件事實與法律規定,細致梳理原告申某的合法訴求,逐一核對墊付費用的項目、金額及相關憑證,結合事故賠償項目與數額,明確告知被告樊某負有返還墊付款的法律義務。另一方面,針對被告的法律困惑、生活顧慮與抵觸情緒,法官又用通俗易懂的語言逐條釋法明理,耐心講解民法典中的相關規定,進一步幫助被告厘清雙方權利義務關系,逐步解開被告的心結,同時也向原告客觀說明被告的特殊家境,勸導雙方互諒互讓。
法官的耐心溝通、真誠履職與專業釋法,深深打動了雙方當事人。樊某當場表示愿意履行退返義務;原告申某也主動作出讓步。最終,雙方達成一致,被告樊某當場返還原告申某墊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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