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以為,那些轉賬是愛的證明;
他以為,那些承諾是未來的起點。
兩年時間,316萬轉賬。
當感情走到盡頭,
面對對方冷冰冰的“是你自愿給的”。
這筆巨款難道真的只能打水漂?
還能要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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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由AI生成)
深情錯付,百萬資金陷“羅生門”
阿強與小芳曾是一對令人艷羨的戀人。相識當天便確立戀愛關系,在兩年的相處中,兩人互稱夫妻,亦曾同居生活。阿強更是傾盡所有,試圖用金錢為這段感情筑起堅實的堡壘。
然而,隨著感情破裂,曾經的經濟往來瞬間變成了剪不斷、理還亂的“糊涂賬”。
交往期間,阿強通過銀行、微信、支付寶等方式向小芳轉賬共計316萬余元。此外,阿強還為小芳支付房屋裝修款21.9萬元,買包、首飾等消費支出24.6萬余元,微信親屬卡消費6.7萬元。
阿強認為,所有贈予均以結婚為目的,如今婚沒結成,錢必須退;小芳則主張,雙方僅是戀愛關系,轉賬是阿強自愿表達感情的方式,拒絕返還。
多次溝通無果,面對高達數百萬的混亂賬目和對方強硬的態度,阿強深感無助。帶著最后的希望,他委托四川審是律師事務所,想要通過法律途徑挽回損失。
精準定性與“做減法”的訴訟智慧
收案后,審是民商事律師團隊第一時間梳理案件細節。兩個至關重要的問題擺在眼前:應該以什么案由立案?應該主張返還多少錢?
策略一:精準鎖定“附條件贈予”,直擊要害
案由的選擇,直接關系到案件最終的成敗。經對案件事實與證據的梳理,審是民商事律師團隊將核心法律依據鎖定為《民法典》第158條“附條件贈予”——即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目的未成就則贈予失效。
團隊系統梳理了海量聊天記錄,提取出雙方互稱“老公/老婆”、規劃未來婚禮、討論房產加名、見家長等關鍵內容,構建了完整的“主觀結婚意圖”證據鏈。結合雙方分手的事實,有力論證了“條件未成就”,為返還訴求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
策略二:主動“做減法”,以退為進贏信任
在核算中,審是民商事律師團隊主動將以下款項予以抵扣,不計入返還主張:(1)小芳向阿強的轉賬199.7萬余元;(2)微信親屬卡消費;(3)買包、首飾等消費支出。
經抵扣核算,阿強的凈支出為138.2萬余元。律師團隊以此作為核心訴求金額,向法院主張返還。
這一做法有助于體現訴訟的誠信度,也避免了小額爭議拖累整體訴求,讓法院更容易聚焦于核心大額轉賬的定性問題。
策略三:數據重塑,在數百萬流水中“抽絲剝繭”
針對雙方錯綜復雜的資金往來,審是民商事律師團隊協助當事人完成了全面的證據梳理:
制作《資金往來明細表》,將每一筆轉賬的時間、金額、用途、備注一一列明,化繁為簡;通過嚴謹的計算圖表,清晰展示凈差額的構成,確保每一分訴求都有據可依。
成功獲法院支持,判令返還100萬
庭審中,法院采納了審是民商事律師團隊的核心代理意見。
法院根據我方舉示的證據,明確認定雙方系自由戀愛,是以感情為基礎、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關系,而非借婚姻索取財物。
阿強向小芳贈與上述款項系以結婚為目的,故其因結婚目的無法實現而要求被告小芳返還相應款項的訴訟請求,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綜合考慮雙方戀愛及同居時間、收入差距、消費水平等因素,法院酌情判決小芳返還阿強人民幣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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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是律師提醒
戀愛中的投入應保持理性,避免因感情沖動而超出自身經濟能力。
需特別注意的是,“520”“1314”等特殊金額在司法實踐中通常被認定為情感贈與,返還難度極大;如涉及大額轉賬,建議備注用途,如“彩禮”“購房首付”等,以明確款項性質,避免與日常消費混同。
本案中,阿強能夠成功追回百萬元款項,并非偶然。而是專業法律思維與務實訴訟策略的必然結果。如果您也面臨類似困擾,歡迎聯系我們進行免費初步評估。
辦案律師——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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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職務:精英律師&婚姻家事團隊負責人
擅長領域:婚姻家事,合同糾紛,房產糾紛
執業宣言:以法為師,以誠為鑒;受托盡職,忠事不倦。
執業特點:能調擅訴 善于傾聽
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除律師外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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