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知道這年頭怎么了,居然會發生這種事情。它不像人間事,或許地獄也無法承受其邪惡與瘋狂。
一個父親,一張保單,一個四歲的孩子。
去年11月29日凌晨,武漢漢陽長江邊,一個四歲的小女孩死在了自己父親手里。
她叫小琳,還在上幼兒園大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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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有事在忙,但看到這條快訊還是沒忍住點了進去。我在想,死媒體又踏馬在標題黨。點進去,還是我誤會了。
案發前一天晚上,小琳的父親姚某某把她從家里接走,對妻子陳女士的說法是:孩子放在祖父母家,自己出去跑外賣。
陳女士沒有懷疑。那天夜里,她通過視頻通話看到丈夫,一切正常。
然而第二天清晨,當她再次撥打丈夫電話時,接電話的,竟是辦案民警。
她就這樣,毫無征兆、平緩無比的知道,女兒死了。那一刻這名母親崩潰了,她不接受任何有精神問題的說法,她認為禽獸不如丈夫必須受到法律的嚴懲。
警方還原的作案經過,并不像電影里那么曲折,相反則是簡單到讓人難以置信。當天晚上,姚某某瞞著所有家人,帶著小琳坐車出發,目的地是距家一百八十公里外的武漢漢陽長江邊。第二天凌晨一點多,他把女兒的頭強行按入江水,無論她怎么掙扎都不松手,直到溺死后拋入江中。
禽獸都有護幼的本能,這是比禽獸更冷的東西。
隨后姚某某自己報了警,說孩子是不小心掉江里了。民警將遺體打撈上來后,他甚至還跪下來,對遺體做急救的動作……這惡意的表演,這離譜的細節,簡直比殺人本身還要更令人窒息。如果殺人是獸性,那么這就是人性里最陰暗的偽裝。
他知道自己在演戲,他知道孩子已死,他還要做出一副崩潰父親的樣子。這種清醒,才是真正的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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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某某5個月前給孩子買了保險,他的目的,就是殺人騙保。這更讓我感到震驚、驚恐,5個多月的時間,都沒有召回他殘存的人性。難道那100多個日夜里,和女兒相處的日子里,不曾因為小孩的信任、笑容,而懊悔慚愧,然后立刻打消這種念頭嗎?
姚某某把壓力大、感情不和這些作為理由,這完全就是放屁。天底下壓力大的人有多少?比他壓力大的人又有多少,也沒把親生孩子按進江里的。對親生的尚且如此,這要是對社會上的其他人,豈不是真就視如草芥?
家屬又說姚某某“精神異常”,想要以此來充當擋箭牌。我只想說一點:五個月的預謀、精心的路線選擇、事后的報警話術,以及現場的表演急救——哪一步是"精神異常"的人能做到的?
這種,真不值得從輕;這種,當得起死刑。很多國家都在廢除死刑,而我們仍在堅持,這種時候都不用的話,那堅持了干嗎?
四歲,她還不知道這個世界有多壞,她還在上幼兒園大班,她還不知道父親帶她"出去玩"是去赴死……她叫他爸爸,而他只想當她的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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