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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4 月 10 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中植集團等 316 家企業實質合并破產清算,指定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為管理人,債權人需在2026 年 6 月 10 日前申報債權,已申報者無需重復申報。
法院裁定合并清算,因中植系關聯企業法人人格高度混同,資金、資產、管理深度交織,單獨清算易損害債權人公平權益。此次合并實現核心主體全覆蓋,統一管理處置資產,保障公平受償,簡化程序、降低成本。
處置時間線:短期 2-6 個月召開首次債權人會議,推進清收與資產變現;中期 6-24 個月,預計 2026 年底啟動首批兌付,按 “變現一筆、分配一筆” 執行;整體處置與清償預計 2-3 年完成,企業陸續注銷。
自然人投資者分兩類:已在公安報案登記的,信息自動同步,無需重復申報;未登記的,須按期申報并完成受害人登記,否則影響受償。
清償采用 “刑民并進、兩次受償” 模式,資金來自刑事追繳與破產財產處置,投資人按凈本金、普通債權人順位受償。預估清償率 20%-40%,最終以實際處置為準。
相關報道之后,引發了許多的爭議和討論,這里列舉代表性的問題:
1. 20%一40%的清償率僅僅只是估計,并不代表實際的最后兌付。但是參考類似的案例,對于非吸的案件,參考p2p平均是這個,當然也有特例。作為筆者,自然是希望b越高越好,奈何人微言輕;
2.是否比民生系強?由于泛海和民生相關仍在進程當中,并不能做最直接的對比。實際上,泛海,民生某些項目兌的比例高于非吸的比例吧,公開走司法當然是很有必要,但對投資人而言未必是好事。安信,華信等等還有更早期的有牌照的并沒有走公開走司法呀,給的比例不低。
3.關于此次債權申報。刑事已報案的仍需報,只不過可以選擇授權查詢提交資料少。至于中融信托,跟中植系還是不一樣,差別就在這個牌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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