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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慶開關:允許民間私人遠販東西二洋。
這一舉措疊加傳統認知中明代閉關鎖國、“片板不許入海”的政策,效果就顯露出來了:原來封閉的國門和海洋貿易由此打開,是一個巨大進步,影響深遠。
如何正確評價隆慶開關?
歷來繞不開《明神宗實錄》卷316中的一段話:
福建漳泉濱海,人藉販洋為生,前撫涂澤民議開番舡,許其告給文引,于東西諸番貿易,惟日本不許私赴。其商販規則,勘報結保則由里鄰,置引印簿則由道府,督察私通則責之海防,抽稅盤驗則屬之委官。至是法久漸敝,撫按金學曾等條議:一定舡式;一禁私越;一議委官,歲委府佐一員駐扎海澄、專管榷稅,海防同知不必兼攝;一議引數,東西洋引及雞籠、淡水、占坡、高址州等處共引一百十七張,請再增二十張,發該道收貯。引內國道東西聽各商填注,毋容猾首高下其手;一禁需求。部覆,允行。
大意是,前任福建巡撫涂澤民主導了福建開海事項,到萬歷二十五年的時候“法久漸敝”,時間久了規矩荒了,出現了一些新的漏洞,所以現任福建撫按金學曾提出了幾條打補丁的規定,然后明朝中樞商議了一下,覺得沒問題,下令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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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澤民,字志伊,四川漢州人。
嘉靖二十三年進士,嘉靖四十五年六月升福建巡撫,隆慶三年九月前后卒于任。
需要注意的是,許孚遠《疏通海禁疏》是在萬歷二十一年(1593年)所上,與此奏疏同時期的還有一封《請計處倭酋疏》,此時正值萬歷朝鮮戰爭,福建沿海也受政策波及而關閉了通海,所以許孚遠《疏通海禁疏》的主旨就是認為福建應該重啟通海政策。
隆慶開海的時候,“不得往日本倭國”;壬辰戰爭的時候,“部臣用言者議,題請申嚴海禁”。
因此,我們可以從另一個視角來重新審視隆慶開關——對日政策。
首先確定一點,明代的海禁政策并不是一個持續的過程,也沒有得到徹底的執行。
這里面的水很深,中央肯定是希望如臂使指,但有行政架構在,有利益群體在,這是不可能的。
因此在現實中,私自出海的情況簡直不要太常見,也就是許孚遠所說的“海禁未通,民業私販”現象。
對于地大物博的明朝來說,東邊不亮西邊亮,福建八山一水半分田(剩下的半分是鹽場)糧食不足,那可以從隔壁的浙江、江西商運而來補充嘛,朝廷并不會因為這個而做過多的政策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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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問題是,具體情況并不像京城高官們想的那樣。
“閩之福、興、泉、漳襟山帶海,田不足耕,非市舶無以助衣食。”
中樞認為福建沒糧食可以買,但買糧是需要錢的,錢從何來?
是借助航海販賣,用商業掙來的錢來買的,因此海禁政策在福建以及浙江臺、溫,廣東潮汕等田不足耕的地方必然推行不下去。
而且地方上如果強行推行,令行禁止,到時候無非是兩種情況:
一是無糧度日的百姓揭竿而起;
二是遠走他鄉,可這兩種情況都會導致地方官員的考核出現問題。
因此,基層地方官也就府縣一級在這個問題上往往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雖然上峰明令海禁,但你們小打小鬧別太過分,該怎么著就怎么著,因此走私出關之事實則是尋常之事,“民業私販”現象越來越嚴重。
然而這種禁海是雙向的,朝廷自己的貨物不許出海,境外物資也不許進入,一些東西兩洋的“番貨”。
比如香料、工藝品乃至奴仆之類的。
在國內都是緊俏物資,價格不菲,因此禁海也導致不少人為了追求這里頭的差價鋌而走險,源源不斷將物資走私進來。
對于朝廷來說,海禁是為了防止資敵,向盤踞沿海的海盜、倭寇(還有國初群雄的殘余勢力)輸送緊俏物資。
從這點上來說,明代的禁海政策與清初的禁海令如出一轍,只是執行的沒有那么嚴苛。
而且范圍沒那么廣,更沒有內遷三十至五十里的抽象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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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嘉靖后期東南倭寇蕩平之后,這種最大的隱患已經沒有了,所謂“致煩文武大帥殫耗財力,日尋干戈,歷十有余年而后克底定”,這是福建開海的一個基礎。
而且,這里頭還有一個當地政府希望能開海的主觀原因——海洋貿易的收入實在過于龐大。
如果能開通正常貿易,僅關稅收入一項就足夠本地軍政使用,更不用說背后隱藏的灰色收入,而官府也可以主導“官貿”,收入同樣不菲。
總之呢,不開海,民間該走私的走私,一文錢稅款不交,衙門該有的開支一樣不少;
開海,民間貿易從地下轉入地上,衙門光明正大課稅征收銀錢。
既然如此,何樂而不為呢?
因此,隆慶初年的福建巡撫涂澤民上奏開海之舉,其實就是對福建百余年來默許的海禁松弛現象的承認和規范化。
當然還是那個問題,隆慶開海的前提的倭寇現象基本清理解決,也正因此,在涂澤民的開海之議中“許販東、西諸番”,哪兒都可以做生意,獨“惟日本倭奴素為中國患者,仍舊禁絕”,一定程度上也算是對日政策的一個舉措。
明朝希望的是借此形成類似于對蒙古的出口禁令一樣的封禁措施,不過他們顯然高估了自己的能力。
日本不同于蒙古,當時又沒有長臂管轄制度,更沒有今天的貿易戰追蹤體系,因此雖然命令禁絕出口日本,但只要貨物先到琉球或者其他地方溜達一圈,歇一歇,再送到日本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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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是如此,隆慶之后的海洋貿易政策是隨著明日關系波動而變化的。
這才有了壬辰戰爭開始之后,明朝迅速關閉福建出海通道之舉,也就是“邇因倭犯朝鮮,聲言內犯;部臣用言者議,題請申嚴海禁”之策。
在這個問題上,許巡撫都承認應該禁止,“禁之,誠是也”,應該禁,沒問題。
可有一樣,禁有禁的好處,不禁有不禁的好處,封禁海疆,無非是回到原來隆慶之前的老路上,但這也并不能禁止走私貿易,只能是造成開海以來設置的稅關的收入下降歸零。
而且,封禁海疆封的不只是走出去,還有走進來,開海的時候有個很大的優勢就是能把海外消息源源不斷輸送回來。
甚至比朝廷得到的正式消息都要早。
“邇者關白陰蓄異謀,幸有商人陳申、朱均旺在番探知預報,盛為之防,不至失事”
而一旦海疆封閉,出海就是違規,即便是得知了消息,也不敢上報,畢竟在上報的時候你還需要解釋你的消息來源的問題,一如幼兒園小朋友舉報同桌午休時間不睡覺一樣——你舉報他,證明你也沒睡。
正因此,許巡撫認為海禁解決不了問題,而且會出新問題,所以不如不禁:
乃今一禁,彼強悍之徒俯仰無賴,勢必私通;繼以追捕,急則聚黨遁海、據險流突,如昔日之吳、曾、林、何,變且中起:此其患一。
東、西二洋,商人有因風濤不齊,壓冬未回者;其在呂宋尤多。漳人以彼為市,父兄久住、子弟往返,見留呂宋者蓋不下數千人;一旦舟緝不通,歸身無所。無論棄眾庶以資外夷;即如懷土之思既切,又焉保其不勾引而入寇也(世廟時,浙、直往事可鑒)!此其患二。
邇者關白陰蓄異謀,幸有商人陳申、朱均旺在番探知預報,盛為之防,不至失事。今既絕通商之路,非惟商船不敢下水,即如宣諭哨探之船亦無由得達;設或夷酋有圖不軌--如關白者,胡由得而知之!此其患三。
漳南沿海一帶守汛兵眾數千,年費糧賞五萬八千有奇;內二萬則取足于商稅。若奉禁無征,軍需缺乏,勢必重斂于民;民窮財盡,勢難取給:此其患四。
“防一日本而并棄諸國,絕商賈之利、啟寇盜之端,臣竊以為計之過矣”,
這一思路應該來說影響了在此之后的明朝通海政策,壬辰以后即便東南又有海盜問題,以及荷蘭乃至其他西方勢力的侵擾,明朝也沒有再關閉海關,一直到滅亡。
從這點上來說,隆慶開海是一種機遇性在其中的。
湊巧東南沿海的倭寇平定,湊巧有那么一位愿意干事的人(涂澤民)。
湊巧中樞決策者比較開明,批準了這一申請,一大堆的因素疊加在一起,促成了隆慶開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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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正是因為這種機遇性,也導致開關之初的管理和長遠打算都是欠缺了,相當于是明朝在“干中學”。
但好不容易有了經驗,一切都順利起來了,又趕上了壬辰戰爭,這個突如其來的變故讓隆慶開關面臨著中道崩殂的危急。
好在由奢入儉難,福建和明朝既然已經嘗到了通海的甜頭。
如果沒有類似明成祖、明世宗那樣大權獨攬的有想法皇帝的強力干預,通海政策基本不會出現180度調頭問題。
所以許孚遠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中日還在朝鮮混戰的時候他敢提議開海而不擔心會被冠以通敵的罪名。
這次危急的成功解決,讓隆慶開海政策得到了延續,也讓隆慶開海政策不至于曇花一現,否則這一政策的評價要比現在低得多。
而且,隆慶開關政策能夠得到延續的一個重要原因,
就是開海導致了不少地方封疆大吏對于海禁政策重新審視其作用,隆慶開海得到的利益足夠抵消掉因此帶來的隱患。
通俗說就是,從中央到地方的主政官員都認識到了開海的好處大于弊端。
既然有利可圖,那就不妨繼續下去。
從后世馬后炮的角度來看,隆慶開海之所以沒有形成后來清朝的洋務運動的效果,更沒有出現歐洲大航海的效果。
也是因為它的開放始終不是全面的、徹底的,是一種主動為之的規避,也可以叫進攻性防御。
而且,隆慶開海也沒能讓整個明朝的官僚群體意志轉向,傳統的陸疆大于海疆的認知沒變(當然,也不可能變,畢竟現代人都不一定能轉變這種認知)。
因此并沒有借著開海的契機發展強大海軍,更不用說官方主導遠洋貿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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