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在浙江臺州發生的一起保時捷車主對視頻車主的恐嚇事件,引發了廣泛的社會關注。事情的經過大致是這樣的:當時,這輛保時捷不僅逆行,還開著遠光燈,視頻車主被逼停。隨后,警方趕到現場,但令人詫異的是,交警只勸說了兩分鐘左右,保時捷車主便揚長而去。
更令人憤怒的是,他臨走時當著警察的面,公然威脅視頻車主:“下次別讓我碰到你,再讓我碰到你,我就撞你。”這樣赤裸裸的威脅,瞬間點燃了公眾的憤怒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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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這件事,我有三點想說的。
第一,最新消息顯示,有記者采訪了浙江臺州當地官方,得到的回應是:保時捷車主已被處罰,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后續的通報,對其威脅他人的行為,采取行政拘留)。那么問題來了,這個處罰是在現場做出的,還是事后做出的?
從當時的視頻來看,保時捷車主一邊威脅,一邊揚長而去,顯然現場并沒有完成實質性處罰。所以大概率是事后——也就是視頻在網絡上發酵、引發輿論關注之后,當地交管部門才介入調查并作出的處理。
這一點其實不難推斷:如果現場已經處罰完畢,車主還敢當著交警的面威脅他人嗎?
視頻車主當時顯然并不接受這樣的處理結果,才會把視頻發到網上。換句話說,如果沒有網絡曝光,這件事會不會就這樣不了了之?如果是后者,那說明執法過程中確實存在需要反思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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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我想追問的是:為什么現場不能干脆利落地處理?交警勸了兩分鐘,勸不走一個逆行、開遠光燈、還當面威脅他人的車主。難道僅僅因為對方開的是保時捷,是個豪車?還是因為對方態度刁蠻、無理取鬧,就覺得“勸一勸就算了”?
當地官方后來回應說,現場處理的是一個“鐵騎”隊員,可能在處理復雜情況時經驗不足。但問題是,兩分鐘勸不走,難道沒有意識到繼續僵持下去也解決不了交通擁堵?
更關鍵的是,車主那句“下次別讓我碰到你,碰到我就撞你”,已經不只是交通違法的問題了,這已經構成了赤裸裸的威脅,屬于治安違法的范疇。結果呢?人就這么大搖大擺地走了。
交管部門在現場處理類似事件時,是不是過于疲軟了一點?這種處置方式,不僅沒能制止違法行為,反而助長了違法者的囂張氣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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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我當然不愿意簡單地把問題歸結為“因為對方開豪車所以網開一面”。我相信更多是現場執法人員經驗不足、處置手段不夠果斷導致的。
但問題恰恰就在這里——這種疲軟的執法狀態,如何能夠維護法律的權威?如何能夠對當事人產生應有的震懾?如何能夠讓違法者真正改正?恐怕恰恰相反,這樣的處理方式只會讓當事人覺得:你看,上次我當著交警的面威脅別人,什么事都沒有,頂多后面補個罰款扣分而已。下一次,他只會更加囂張,更加肆無忌憚。
幸好視頻車主把這一幕錄了下來,并發布到了網上,引發了公眾的關注。如果他沒有這樣做呢?如果這件事沒有被曝光呢?這種疲軟甚至可以說是縱容式的執法,是不是在客觀上變成了對違法行為的一種鼓勵?
這是值得我們每一個人,尤其是執法部門,認真反思的問題。法律面前,不該有豪車和普通車之分,更不該因為現場處置不力,就讓威脅者逍遙法外,讓受害者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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